段祺华

段祺华律师

所在单位|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职业年限|35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charles@duanduan.com

所在城市|上海市

作为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自1992年事务所成立以来一直为事务所的业务发展发挥推动性作用。 具有二十多年的执业经验,为众多世界500强企业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外国及境外投资者百多亿美金投入中国市场提供法律服务,以及代表很多国内企业在国际诉讼和仲裁中均有优异表现;带领事务所律师团队走出国门,同国外一流律师事务所分庭抗礼,为中国律师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争得了一席之地。段祺华律师追求务实以及不断投入开创性业务发展的工作作风受到业界及同行的一致赞誉。

段祺华

作为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自1992年事务所成立以来一直为事务所的业务发展发挥推动性作用。 具有二十多年的执业经验,为众多世界500强企业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外国及境外投资者百多亿美金投入中国市场提供法律服务,以及代表很多国内企业在国际诉讼和仲裁中均有优异表现;带领事务所律师团队走出国门,同国外一流律师事务所分庭抗礼,为中国律师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争得了一席之地。段祺华律师追求务实以及不断投入开创性业务发展的工作作风受到业界及同行的一致赞誉。

暂无社会职务

本市场,包括国际贸易、直接投资、合资和合作企业、公司、仲裁、诉讼、证券、银行、项目融资、仲裁和诉讼、保险。

1983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相继获得法学学士及硕士学位。

1990年在美国华盛顿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

美国华盛顿州律师协会第一位外国法律顾问; 获首届“东方大律师”称号; 上海市侨界十大杰出人物; 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上海市优秀律师; 全国优秀律师; 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首届全国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杰出创业奖”

1992年,回国创办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成为当时国家教委新政策出台后回国创业第一人。在此之前,曾在上海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执业,并担任过美国威廉•克斯诺及吉布斯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香港翁余阮律师行法律顾问和华东政法学院香港法研究室副主任。1991年至今,担任美国华盛顿州律师协会法律顾问。 1983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相继获得法学学士及硕士学位。并于1990年在美国华盛顿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 曾任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十、十一届全国工商联常委、致公党上海常委、上海市工商联合会主席咨询委员会委员,美国华盛顿州中国关系理事会会员。

暂无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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