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的律所根本做不了运营中台

作者 | 编辑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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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亚哲

来源丨哲响

围绕“规模律所需要强化运营能力”的讨论越来越多,出现此类关注焦点是有原因的——


宏观上,全国律师人数增长依然高昂态势,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也不断深入,大环境并不太乐观;微观上,律所办公环境、品牌宣传、专业打造、提成机制、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同质化竞争明显,大同小异。


外部环境在变化,律师业务越来越不好接;内部组织依然未变,律师没有得到有效赋能。比如,青年律师,如何选择真正有利于成长和发展的平台?区域中小律所,如何能顶得住大所群雄涿鹿的竞争?专业律师团队,如何找到组织归属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品牌所高级合伙人,如何能通过律所盈利?等等。这些问题不仅令人焦虑,还显得十分紧迫。


在这些问题背后,律师行业的前辈们做着各种尝试,有的律所在内部设立“客户中心”,专门解决前端案源问题;有的搭建“运营服务中心”,专门解决中端运营、行政、人事、财务等一体化服务;也有的成立“常法中心”,着力解决后端律师们最烦的合同审查、拟定、修改等承办问题。


但现实大多是,存在的“阻力”大于“动力”不说,有的还经历了“先红火,再恼火,后散伙”的过程。这之中,是有不少律所将解药放在“运营驱动”这四个字上的。


之前,行业观察者、实践者大鹏,在新则公号上的一篇发文《未来律所的竞争,核心是运营能力的竞争》,谈到了他所在律所的做法,里面的观点,我都十分赞同,而且,他们做的非常出众。


与此同时,这篇文章也引发我另一个角度的思考:我认为,90%以上的律所,实则难以形成如此的运营能力。因为,律所里根本没有“合适的人”“有效的治理结构”“管用的激励机制”。


我一个个来说。


01


合适的人?

“律师行业急缺优秀的运营管理人才”,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按照正常的逻辑,既然急缺,那么一定是供方市场,即优秀人才到这个行业一定吃香。但是,其他行业或许如此,到律所却没那么简单了。
为什么?大致有这么几方面——
薪酬待遇上,一般律所给予行辅、运营人员的工资都不高。我这里,虽然没有行业具体数据,但随便算算就知道。一般提成律所的行价是20%管理费,除去约7%的税费,再减去其他房租成本、办公费用、活动成本等,剩下能用来发的工资,微乎其微。
专业成长上,几乎没有培养体系。因为薪酬不高,成熟优秀的人才很难招,几乎无法形成良性的梯队建设。从人员编制上,普遍律所的标配,行政人事2-3人,财务1-2人,再能够招1-2个专门的品宣人员,这个律所就已经在区域内算顶尖了。

工作氛围上,运营价值很难发挥实现。大多律所偏传统,举个简单的例子,简单的微信公众号发文,一定都是稳妥、精准优先的,先考虑安全,再考虑传播。这本身没错,但对于学传播的人才而言,经历层层审核和修改,每篇都被改的像发论文时,也就能意识到——自己的聪明才智难以有效施展。先服从,后顺从,最终盲从,一腔热情很可能付诸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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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位好友,本科学新闻,研究生学法律,对法律行业的新媒体工作有情怀,拿着不高的工资在某律所干了2年,在某法律媒体干了近3年,最终,还是选择了其他行业。

她和我说,如果我是媒体人,我没办法在法律行业;如果我是法律人,我也不能干媒体。这是真相。运营管理人才,在任何行业,似乎都比在律师行业容易一些。

02


有效的治理结构?

运营能力的体系建立,从本质讲,其实不是人的问题,而是律所本身治理结构的问题。一个没有人能说了算,或是人人都说了算的组织,拿什么去强化某种能力?这句话非常糙,但是事实。
大多律所的属性是普通合伙制,合伙人会议相当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类似于企业里的股东大会。但有意思的是,绝大多数的律所并没有实质的决策机构。

稍微成熟一些的律所,设置了管理委员会,作为常设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律所经营事务的管理决策;不过,凡涉及到人、财的问题,还是要上会。然而,议而不决,议而又议;今天议,明天再议,是律所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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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开玩笑说,即便是决策“为前台行政每月加500元工资”,都要每个高级合伙人发表一通意见才行。试问,哪个组织的治理能是如此风格?当然,这并不是最关键的。
最关键的是,在这样的治理结构下,行辅、运营类团队往往困惑于“我究竟对谁负责?向谁汇报?谁来评价?”的问题。干活的是我,指挥我干活的数不清,既有高级合伙人、合伙人、律所,也有上级。甚至,行辅团队的老大,很多时候都不知道该听谁的。

为什么?因为,大家的工资是律所所有人发的,这是本质问题。毕竟,再好的运动员,也架不住球场上都是裁判和教练。

03


管用的激励机制?

如果忽略上面两个问题,也可以像某大所学习,花上每年百万年薪,聘请专门的运营管理人才,甚至发展为管理合伙人,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儿,与律所同进退。这是一个非常直接办法。
但,能够如此大手笔投入的律所又有多少?

绝大多数律所意识到了“运营管理能力”的重要性,但其对律所的收益到底有多大?至少现阶段还是呈现为,短期难衡量、长期不确定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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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些,还没有律师花精力在个人资源维护、渠道建设、业务延展等事务上的收益来得直接。因此,根本就难以拿出筹码,重仓运营团队。
作为运营管理团队,应该要对律所目标负责,能够完成律所目标,帮助组织带来收益,就是运营管理的价值。然而,这部分价值,并没有体现在对运营管理团队的激励上。
也就是说,多数律所最关心的“创收”“人员规模”,实际上并没有与运营管理团队的业绩,进一步挂钩。
那么,问题来了——得不到有效激励的运营团队,拿什么来支持他们愿意赋能律师的热忱?

04


写在最后

我天然以为,律所就应当充分支持和赋能律师,为律师们提供必要舒适的办公设施、可溢价的品牌市场影响力、有归属的行政服务、温暖安全的文化制度、专业的业务产品,等等。
就像,服务自己的客户一样,服务律师。但这件事儿看起来对,做起来极难。人才难寻、治理结构难改、激励投入难定,这是摆在律所改革者面前的三大阻碍。

似乎,律师行业的真正解药,不在外部方法,而在内部共识。什么时候,律所能一人说了算或是建立了成熟的决策机构时,这些问题才更能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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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们来一起总结一下:
1. 律所无法从薪资待遇、专业成长、工作氛围三个维度吸引和留住运营管理人才。
2. 运营能力体系的建立,是绝大多数律所本身治理结构有问题,其没有实质性的决策机构。
3. 绝大多数律所无法拿出大手笔投入,重仓运营团队。

4. 所以,90%以上的律所,难以形成高效的运营能力,因为没有“合适的人”“有效的治理结构”和“管用的激励机制”。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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