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70、80这三个数据是关于性侵未成年人的数据,令人触目惊心!
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性侵害,这个话题随着诸多媒体报道,越来越成为社会热点。
我们不应在灾难公布于众时才重视这个问题,披露和报道的性侵案件只是冰山下一角,受侵害的孩子,正在用一生治愈童年……
如何帮助孩子远离性侵害?如何让受侵害孩子及时找到求助路径?
(律新社Vlog丨让孩子心里有光相伴——未成年人性侵维权研讨会暨《中国儿童防性侵指南》公益出版项目启动会现场,律新社带你跟“超龄小朋友”们一起走进启动会)
5月28日,“六一”即将来临之际,“让孩子心里有光相伴——未成年人性侵维权研讨会暨《中国儿童防性侵指南》公益出版项目启动会”在上海宋庆龄基金会(以下简称“宋庆龄基金会”)举行。会上,宋庆龄基金会、律新社合作编写的《中国儿童防性侵指南》公益出版项目正式启动。来自全国的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志愿者通过线上线下互动,共同聚焦未成年人性侵事件,并为书籍的出版策划建言献策,同时启动律新帮“心光行动”,联系全国各地志愿者形成联动。
本次活动由宋庆龄基金会与律新社共同主办,上海宋庆龄基金会阳光沐童专项基金支持,活动在宋庆龄基金会所在地——宋家老宅举行。每年"六一"儿童节,宋庆龄基金会都要邀请孩子们来此欢度节日,本次活动在这里举行,显示出别样的温情与大爱,与宋庆龄先生倡导的“把最宝贵的东西给儿童”的理念一脉相承。
策划公益出版,集思广益指南
301起案例,807名受害者。这是女童保护基金5月18日发布的2019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例统计数据。而这只是实际发生案例的冰山一角。未成年人遭遇性侵,不仅是受害人及其家庭之殇,也牵动着许多人的心。保护未成年人,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
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显示,近年来,性侵、拐卖、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多发,2018年起诉50705人,同比上升6.8%。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相关数据,2020年第一季度决定起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数4151人。
冷冰冰的数据,凸显了中国未成年人被性侵这一现实的严峻性。未成年人防性侵保护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两会”委员、《民法典》关注的热点,也是本次活动各位参与嘉宾共同的专业追求。
陈乃蔚 上海宋庆龄基金会阳光沐童专项基金发起人,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执行院长、教授
上海宋庆龄基金会阳光沐童专项基金发起人,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执行院长、教授陈乃蔚介绍,在未成年人性侵事件频发、社会呼吁加强立法及司法保护的当下,与律新社合作出版的《中国儿童防性侵指南》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或将成为我国儿童防性侵方面的一项重大突破。
邹蔚 上海宋庆龄基金会执行副理事长
上海宋庆龄基金会执行副主席邹蔚代表基金会对各位专家领导的莅临表示感谢。她说,儿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宋庆龄基金会秉承关爱妇女、热爱儿童的精神,“把最宝贵的东西给儿童”。对于儿童来讲,最宝贵的是生命教育、身心健康、心理健康,希望通过研讨活动把未成年人保护做实、做好。
贾勇 上海宋庆龄基金会代秘书长
会上,《中国儿童防性侵指南》公益出版项目正式启动。
王凤梅 律新社CEO
律新社CEO 王凤梅介绍了书籍的出版构想和框架结构:未成年人性侵犯案件经常见诸报端,这也坚定了律新社公益行动、公益宣传的信心。《中国儿童防性侵指南》的策划酝酿经过了半年多的时间,期间走访许多专家,希望能通过这次研讨会和启动会,联合更多力量,融合社会、政府资源形成帮扶的网络,让孩子心中永远有光相伴。本书将增加“求助篇”,提供具体的救援途径,让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家人有求助之路,对受侵害人后期心理的恢复和重建提供帮助。
律新帮“心光计划”同时启动,将持续推动相关公益活动。
“最后一个死刑留给侵害未成年人的罪犯”
谈起对未成年人性侵的危害和惩治,很多专家提出,问题严重,必须严惩!
姚建龙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深耕多年,他从学理角度,从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预防措施、发现机制、惩治手段等方面作观点分享。近年来,随着大量案件被披露,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发现率变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性侵未成年人等数据的显著上升。
防止未成年人性侵,最重要的是预防,要筛选高危人群,警惕有性侵儿童犯罪前科的人,对潜在犯罪进行监管;筛选监护缺失的儿童,对潜在受害人进行保护。其次,要营造良好的儿童保护环境,打击儿童色情制品,拓宽鉴定标准,加大法律打击力度。此外,还要引导儿童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对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上,他坚持要对情节特别恶劣的进行严惩:“如果只有最后一个‘死刑’,应该留给侵害未成年人的罪犯!
吴燕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处主任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处主任吴燕在发言中介绍了对上海的检察实践工作中的专业化办案机制、社会化帮扶机制、多元化预防机制,并分享了自己的工作实践和思考。她认为,要对未成年人给予最大限度的保护,对未成年人犯罪给予最低限度的容忍。
目前,案件办理过程中面临着法律适用存在争议、办案机制尚未不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不足、安全管理及制度落实存在漏洞等问题。对此,吴燕建议深化专业化的办案机制,建立社会化的未成年人支持体系,加大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提升监护人的教育能力和教育意识,通过法律监督推动相关制度的落实。
徐庆天 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庆天认为,要建立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预防和发现机制,尤其要建立危机应对机制,通过概念阐述、案例学习、互动交流和实战演练,帮助未成年人远离性侵。媒体和公众在关注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对一些轻罪案件也应当给予关注,如以互联网为媒介“隔空”猥亵等违法犯罪行为。
王建平
共青团中央中国预防犯罪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原庭长、高级法官
共青团中央中国预防犯罪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原庭长、高级法官王建平结合当下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赞扬《中国儿童防性侵指南》出版计划集爱意、创意与新意于一体。未成年人远离性侵,需要家庭保护、学校保护、政府保护和社会保护,形成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合力。他还建议,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法院单独设立未成年人案审判庭。
程慧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程慧介绍,闵行区检察院对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专业化分工,由两名检察官专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闵行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方面,将法律援助扩大到非诉讼范围,提供一站式帮助;建立黑名单制度,将预防犯罪端口前移;控制性侵未成年人的源头,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管;同时希望在立法上制定强制经济赔偿,公安建立少年警务部门,合力打击对未成年犯罪。
余莉 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检负责人
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检负责人余莉表示,近三年来,上海市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呈现“60,70,80”的特征: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占60%;受侵害的未成年人中,80%为14岁以下,最小的只有3周岁,低龄化现象严重;在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70%为熟人作案,如邻居、朋友、培训机构等。对此,要建立强制报告制度,有效堵住校园未成年性侵漏洞,将防性侵课程纳入中小学必修课程。对强制报告履行不到位的,应进行追责惩处。
发展公益队伍关系必须接力
计时俊 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律协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业务委员会主任
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律协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业务委员会主任计时俊对研讨会上的思维碰撞特别有感触,记了满满六页笔记。他认为,未成年人保护应该成为律师的专业方向,并呼吁社会重视律师在未成年人保护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针对“取证难”,建议从犯罪嫌疑人的角度入手,引入测谎机制,并对罪犯进行经济惩罚。
李春生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武汉市政协委员
全国律协未保委副主任、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春生高度评价了本次研讨会,认为这是法律人履行社会责任的担当体现。他已与宋庆龄阳光沐童专项基金合作,对受侵害儿童进行了救助。通过讲述湖北省蕲春县数学教师性侵未成年人案,他提出了完善惩治未成年性侵犯罪的立法建议。
秦建龙 全国律协未保委副主任、广西律协未保委主任、桂林市法律志愿者协会会长
全国律协未保委副主任、广西律协未保委主任、桂林市法律志愿者协会会长秦建龙从预防性侵机制的思考、西部地区存在的问题、广西的实践做法这三方面作了分享,他指出,西部地区存在案发率高、报案率低、取证困难等问题,面临未成年人保护队伍社工少、能力低、缺经费、合作弱等难题。他建议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队伍建设,加强部门与区域之间的合作,提高专业能力,并强化技术、人才支持,共同建设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张玉霞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玉霞每年会处理十件左右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在这一过程中,她深刻意识到被害人保护的欠缺,这既体现在前期的立案侦查阶段,也涉及后期的心理援助阶段。她呼吁,可以量化对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司法救济。
李静 山西弈锋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山西弈锋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静常年致力于普法宣传讲座,在3年的时间里开展了600多场讲座。她深感防性侵教育的重要性,并指出教育课程与普法之间存在的三点显著区别。她认为,防性侵教育应当风格严谨、内容精准;规模不宜过大,确保授课质量;必须招募到更多志愿者组建出庞大的授课团队,让防性侵教育惠及更多的孩子。同时提到从事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的志愿者应以在校教师为宜,要有相应的能力,而不能仅凭一腔热血。有必要在县区直接建立志愿者队伍,这样能有利于志愿者更有效率的从事公益活动。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长期专注妇女儿童维权,备受瞩目的“李星星案”即由其代理。副主任吕孝权谈到了司法实践中面临的困难与挑战,提到儿童性侵害案件存在立法空白点,即对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难获支持;男童被强奸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引诱幼女卖淫罪”仍存在;国家刑事补偿基金制度缺位等。他对取消嫖宿幼女罪和增加猥亵罪的加重处罚兜底条款表示赞成,并认为应延长《刑法修正案(九)》中的从业禁止期。
广东省麦田教育基金会项目部部长唐蕴玑表示,社会组织可以有效弥补学校及家庭防性侵教育实践不足的现状。在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留守儿童占比较高。麦田通过“健康课堂”项目,在乡村小学开展性教育课程,为乡村青少年儿童提供性与健康知识、提升防性侵能力、提高健康意识。今后,希望性教育课程能在更多的乡村中小学推广起来。
深圳市福田区维德法律服务中心(维德志愿法律服务中心)执行主任李严认为,儿童防性侵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列出政府部门的职能清单和社会服务机构的服务清单,再由专门的儿童保护中心牵头,将受害儿童及其家属将各类服务串起来,持续去跟进、协调,保证顺利结案,保障儿童利益的最大化。
如深圳市福田区出台了《关于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治体系全面建设未成年人平安城区的意见》,在中共福田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下设立未保协调小组,设立高配置的福田区儿童保护服务中心,在依法治区委员会的领导下,制定全区未保工作计划,这在全国属于率先之举。维德法律服务中心也期望参与到这个制度和实践的创新当中,贡献法律人的力量。
大咖指路,助力“防火墙”建设
谈及如何为孩子搭建安全“防火墙”,如何在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各重量级嘉宾畅所欲言,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对预防、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进行观点分享。
缪晓宝 上海市司法局原局长
上海市司法局原局长缪晓宝表示,性侵儿童案件发生后往往会引起社会公愤,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他非常赞同“将最后一个死刑罪名留给侵害未成年人的罪犯”的说法。当前儿童保护手段较少,保护力度较弱,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对防止性侵犯罪的发生有直接作用。
沈志先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上海市人大内司委原主任
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上海市人大内司委原主任沈志先看来,即将启动的《中国儿童防性侵指南》将是有价值、有意义的书籍,他对书籍的内容、出版形式提出了宝贵建议。他认为,书籍应满足教师、家长、未成年人的不同需求,这样才能兼具专业性和指导价值。
滕一龙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滕一龙表示,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防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重视,要给予孩子更多的关心。工作重点要放在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让人们更多地了解性侵案件发生的隐蔽性,织密整个社会的保护网。
洪纽一 中国福利会原副主席、上海市委宣传部原纪委书记
中国福利会原副主席、上海市委宣传部原纪委书记洪纽一引用宋庆龄“什么事情都可以等,但孩子的事情等不得”一语,来说明防止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儿童防性侵的书籍是值得家长为孩子推荐的好书,防止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是一件值得全社会关注并积极践行的事情。
一滴水可以给人带来希冀,千万滴水则能汇聚生命的洪流。为了更好地凝聚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律新社联合多方发起成立“律新帮‘心光计划’公益项目”,免费提供线上公益课程和讲座,对接爱心援助,对受侵害儿童进行法律援助或心理救助,并培训儿童防性侵志愿者。
危险从未消失,但有效的预警和教育能保护孩子度过纯真的童年。
让我们一起点燃这盏灯!
《爱在身边——中国儿童防性侵指南》征稿启动(投稿邮箱:lvxinnews@126.com,稿件字数3500字左右,需在邮件标题注明“防性侵征稿+文章标题+单位名称/个人姓名+联系方式”),欢迎各方专业人士提供相关信息。凡从事儿童性侵预防及保护维权的专业性机构、组织都可与本书编写组联系,我们非常乐意采录相关援助信息,为相关孩子及家庭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