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调解“热”了三年,还需一把火?丨律新社观察

作者 | 王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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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提及“律师调解”,并鼓励探索设立市场化运行的调解组织。


律师调解早已不是新闻。2017年,律新社推送了《律师新业务来了!可以开办调解室,可以收费!》,短短数小时内获得了数万阅读,行业内对此的关注度可见一斑。


三年多里,“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全国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截至2020年,全国共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8600多个,累计调解案件25万多件推广热之下,也出现了律师参与动力、社会知名度有待提高,经费保障落地难等问题。


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案件量急剧攀升,2020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超3000万件,法院审判工作压力大。由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已经上升到国家治理层面,调解作为多元解纷的重要方式之一,愈发得到重视。仅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截至2020年底累计调解案件就超过了1360万件。


而律师懂法律、察民情、善沟通,在调解方面的优势自无须赘述。面对越发广阔的调解市场,律师调解如何进一步落地、发挥优势?如何在现有的司法改革及律师制度创新中落地,开创律师调解新品牌?值得探讨。

01


上海“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律师调解发展如何?

一起标的额高达2.4亿余元的纠纷,通过“先行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在两个月中尘埃落定。昨日(5月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该院首例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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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起纠纷中,供货方和需求方因一笔金额高达2.4亿余元的货款,产生矛盾。今年3月起,经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多回合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合意,签署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后,双方的调解协议被赋予了强制执行力,同时这种方式耗时短、成本低,十分便利。


和诉讼、仲裁等相比,调解更具时间与成本优势,是高效灵活的纠纷解决手段。


在《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中,也明确人民法院在登记立案前,应当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相关平台选择调解组织先行调解。《条例》还提到了鼓励律师和依法设立的律师调解组织,参与调解活动,提供调解服务;规定对适宜调解的案件探索实行调解程序前置;并鼓励探索设立市场化运行的调解组织,还对社会调解组织发展、调解费用等作出了规定。


自2017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意见》),在上海等11个省市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后,上海各区出现了一批律师调解工作室。


在此前采访中,律新社了解到,诸多律师对于律师调解工作室的设立表达了支持与兴趣。也有律师提出,虽然上海市纠纷调解的需求很多(2020年全市专业人民调解受案量21.8万件,2020年1月至今年3月全市大调解机制共受理各类纠纷218万余件),但律师调解尚未充分发挥优势。


律新社注意到,正诚律师调解中心(以下简称“正诚中心”)是上海市第一家由区司法局主持设立的律师调解中心,自2018年7月设立以来,正诚中心初步建立和完善了接受多个区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进行律师调解的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的合作模式(律师调解协议可无障碍转化为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同时致力于当事人主动选择律师调解服务的市场推广。


截止至2021年四月底,正诚中心接受法院委派委托调解案件685件,调解成功220件。接受市场委托案件5件,全部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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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卫民

正诚律师调解机构理事长、上海致格律师事务所主任


正诚律师调解机构理事长、上海致格律师事务所主任胡卫民告诉律新社,正诚中心发展到今天很不容易,还不算成功,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最大的问题是经费保障及可持续化发展问题。正诚中心目前的收入主要依靠个人捐赠以及政府采购,当事人直接付费的收入还非常少。目前从事的调解也多为纯公益性质的调解,还没有完全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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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伟勇

上海黄浦区法里医疗卫生律师调解工作室理事、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黄浦区法里医疗卫生律师调解工作室(以下简称“法里律调工作室”)成立于2018年3月,工作室理事、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于伟勇告诉律新社,工作室接受上海市卫健委信访办的委托,以每周定点接受来访者咨询的方式,为有关医疗侵权或合同纠纷的上访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化解、分流矛盾纠纷。


律新社了解到,法里律调工作室的律师调解员大多兼具医学与法学背景,律师的第三方中立身份,也令律师调解员与来访者的沟通更为顺畅,更容易获得信任。对于双方有意愿进行调解的纠纷,工作室成立以来已经成功调解了多起。于伟勇提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问题上已经实现衔接,目前法里律调工作室正在尝试理顺司法确认的环节。


“从理论来说,律师调解有较多的优势,但实践中尚缺一个好的导入或对接机制或平台,社会知晓度、认可度尚不够。目前我们工作室还处在探索、摸索的发展阶段。”于伟勇分析道,律师调解在专业性与可信度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但是起步较晚,需要一个更大的平台让律师发挥作用。


02


律师调解怎样才能行稳致远?

作为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重要组成,律师调解所具有的专业化、职业化和法治化要素,为调解制度的完善注入了活力。


以上海为例,除了上文提到的两家律师调解工作室外,上海自2017年起,出现了一批律师调解工作室,且呈专业化发展趋势。


如2017年12月,上海首家律所调解对接法院诉调中心工作室——“盈科(上海)律师调解工作室”挂牌;2018年,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与上海市银行业调解纠纷中心合作成立了沪上首家律所“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2019年5月,松江区首家律师调解工作室在上海市诚至信律师事务所正式揭牌成立;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组建建纬建设争议商事调解中心……


在律师调解的设立、发展和壮大过程中,面对的困境和问题,如组织化程度、律师参与动力、社会知名度有待提高,对律师调解工作认识模糊、经费保障落地难等,还需要不断地探索和解决。

此次《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中,既明确提到鼓励律师和依法设立的律师调解组织参与调解活动、提供调解服务,也围绕调解组织市场化运行进行阐释,明确指出登记为社会服务机构、公司等的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可以收取合理费用,收费标准应当符合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开。一系列的规定,为上海律师调解赋予了活力。




此外,律新社了解到,杭州也在律师调解工作的新路程上探索颇多。2016年6月,杭州成立了全国首家以律师为主体的专业性调解组织——“杭州律谐调解中心”。


目前,杭州以“1+60”为基础(即1个律谐调解中心+60个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全面对接14个县级矛调中心,1000余名律师调解员进驻“浙江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司法助企平台”“一码解纠纷 (诉讼)”等平台,并与市物业管理协会、市建筑业协会等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动实行律师调解市场化运作模式。


03


“市场化发展是律师调解的必经之路”

在现行的多元纠纷调解体系中,传统的人民调解属于无偿的公益性民间调解,由国家公共财政提供经费支持和保障。而律师调解是典型的市场化调解。


“目前,律师调解还属于新兴的多元化争议解决模式,没有太多成功经验可以借鉴,但市场化发展是必经之路。”正诚律师调解机构理事长、上海致格律师事务所主任胡卫民在采访中提到,律师调解市场化发展需要解决案源市场化,可以考虑“谁使用、谁付费”的市场化服务理念,实行“公益化+市场化”相结合的发展路径。


当前律师调解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大部分普通老百姓及当事人对律师调解这一新兴的调解模式还不太了解,而上海市目前构建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律师调解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就这一问题的解决,胡卫民提出了两方面的思考:


一是做好的律师调解的发展定位,与人民调解等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进行错位发展,将律师调解定位在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的商事纠纷案件,如金融纠纷案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公司纠纷案件,充分体现律师的职业优势及专业优势。这样,当事人才有付费意愿,才能真正支持到律师调解的市场化发展。


二是需要不断增加和扩大对律师调解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当事人了解律师调解,并能够从律师调解的实践中得到实惠。


谈及市场化发展,品牌是绕不过去的一个问题,没有品牌,就没有律师调解的可持续发展。律师调解服务属于律师业务的一种类型,由律师作为专业而中立的第三方,居中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当事人自愿解决纷争,专业性是它的本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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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胡卫民在采访中提出,打响律师调解品牌最为关键的是要体现律师调解的专业化,没有专业化,就没有品牌。


“当事人选择律师调解的源动力在于期盼律师调解能够提供专业优质的调解服务,而优质的调解服务源于一支职业化的律师调解队伍。”胡卫民谈到,所谓律师调解的职业化发展模式,即指成立专门的律师调解机构,使律师调解员成为职业性的调解员,只从事调解仲裁工作,不同于接受单方当事人的律师代理业务。


律新社了解到,2020年胡卫民也成立了个人调解工作室,目前共有律师调解员、律师调解助理、律师调解秘书十余人。他表示,希望借此进一步发挥职业优势及专业优势,培育律师调解品牌,为吸引优秀律师加入调解队伍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律新社观察到,尽管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已开展数年,但目前律师业界对调解缺乏具体认知和认同,大多数律师没有认识到调解可能成为一种法律服务职业。


在矛盾争议中寻找解决之道本身是一项高技术的工作。而调解是一种主要靠经验来判断与行动的工作。律师需要较高的收入与回报来覆盖他们的机会成本。


从律师的职能与社会定位出发,律师调解工作要得以长期并有效地发展,应当建立一个良性的市场机制来保障。让律师调解工作持久深入地做好,必须发挥律师的能动性,将律师调解作为律师的一项业务去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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