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荣幸能在这里做分享。云栖大会一直是个传说,今天终于来了。
我们这一场的话题是“法律科技”,我先从一个学者的角度,来讲一下法律科技背后的逻辑、背后的脉络、背后的道理到底是什么,同时我本人也研究过法律的底层思维,所以我会结合法律的思维去讲这个话题。
这个话题我会讲三个问题:
第一点:为什么现在法律科技开始发展了?为什么之前发展不起来?
第二点:到底现在新兴的信息科技能给法律系统带来什么?
第三点:如果科技能够赋能法律的话,将来法律人作为“人”还能做什么?
01
我相信很多朋友,无论是从事法律行业的,还是从事科技行业的,大概都会有所了解,最近几年国家有非常大力度的提倡。
像总书记在2019年政法工作会议上是专门讲过这个事的。
在科学研究的领域,我们看到最近很多法学院、很多法学教授已经开始承担科技类的课题了。原来承担文科类的课题,顶天了100万,现在很多都拿到科技部了,可以上千万甚至几千万。
更多的,是在政法、在司法、甚至在检察乃至于在公安领域做了很多科技的尝试,现在已经进入研发阶段了。
更不用说在商业创投领域,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我仅仅列出一些国外的,国内的我相信接下来的几位讲者比我更加了解。
大家可以在这几年间看到一个很大的浪潮。
但是我要想告诉大家的是,想用科技手段改造法律或者替代法律的计算其实由来已久了。
我随便举一个例子。1955年美国就有一本书叫《The Cyber and Justice Holmes》,Cyber是个机器人,Holmes就是美国历史上的一个著名大法官。当时大家有一个想象,就是设计一个机器人,然后跟法官比赛判案子,看谁判得好,这个小说里面就是机器人比法官判的更好。1955年,第一代人工智能才刚开始有点眉目,所以这个想法是由来已久。
同时,法律和计算机代码有非常大的同构性。二者都是人为创造出来的不同于日常语言的形式,大家看代码和看法条里面那些专业术语其实差不多,对于普通人来说都看不懂。比如说我随便举个例子,啥叫“同时履行抗辩权”?你没学过法律的话,根本不明白啥意思。
乔布斯也说过,每个人都应该学习一门编程语言。但并不是说你真的要变成程序员。就像学法律一样,不是为了做律师,而是学法律可以教会你一种思考方式。
事实上,法律的执行方式就是用法条来判案子,和很多计算机的语言非常像,无非就是算嘛。特别是刑法案件,比如特别残忍地杀害了一个人应该判多少年,这种量刑本来就是计算,其实特别容易转化成计算学的语言。
还有法律的概念、规则、术语都是比较统一和明确的。法律不像文学,你形容一个人漂不漂亮不知道有多少词,但法律里面很多时候都是格式化的语言,无论你叫刘晗还是叫鹿晗,在法律里面都是当事人、被告、原告。
而且法律还有大量的数据,那么多判决书,如果说有任何一个行业有这么多文本类的数据,法律其实是数得上的。
我们再来看一下,法律里面的很多推理也是特别有逻辑的。所以很多不是学法律的人会说,你们法律人是不是整天都在搞逻辑推理?
我记得我上本科的时候,北大还专门从哲学系请来一个老师,给我们开一学期的逻辑学课,后来发现根本没用。因为真正复杂的法律问题都不是这么简单的,简单的问题警察都可以处理,不需要律师,也不需要法官。比如说你有没有违章,规则很清晰的,超过50就是违章,一测60了,非常简单就能判断出来。
但是,一般比较好的律师和法官处理的案子都是疑难案件。疑难案件很大的特征就是规则不清楚,事实也不清楚。
所以,法律科技一直做不起来,有法律方面的原因。
除了法律方面的原因,也有科技的原因。
虽然1955年就提出了机器人法官的理想,但当时的人工智能还处于图灵的思维框架之下。当时想让机器模仿人,问题是模仿人的什么?当然是模仿人的大脑了,那人的大脑又是怎么个思维方式呢?不就是计算嘛。较典型的就是下棋,你能比别人多算,你就比别人厉害。
所以当时的假设是,人类的智慧来源于计算能力,是逻辑推演。说白了就是数学。而且,计算机和人的大脑处理的都是人的符号系统,你只要把这些符号转化成数字就可以计算了。
但这个假设经过很多实践之后,大家发现它有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人类的知识真的都来源于理性的计算吗?也未必。
有时候来源于经验,特别是很多社会里面的事,你没经历过的话就是算不出来。
比如说一个法官,如果他没判过很多类似的案子,你让他直接拿个法条怎么判断夫妻感情破裂呢?我上本科的时候学婚姻法就很迷,我一个19岁的孩子,让我去判断夫妻感情有没有破裂,怎么判断呢?所以最高法院就出了一个司法解释,说一方下落不明,超过两年以上的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这都是根据很多案子总结出来的,一般两年多都没联系了,你还说夫妻有啥感情,对不对?
所以霍姆斯大法官就说过一句话:
“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
不是说法律不需要逻辑,而是说法律要生长,要发展,需要的是经验。
接下来我们再看一下刚刚那个很简单的图示,现在立即变得无比复杂。
比如说杀人者死或者杀人应该判死刑。那问题来了,什么叫“故意”?这个词得解释,一大堆案例你都得看。什么是“杀人”?我如果认为他活着,其实他已经死了,我杀个尸体算不算?这些问题都很麻烦的。
张三故意杀人了——那你怎么知道的?证据在哪?如果对方有反驳的证据该怎么办?如果这两个都确定,能不能推出来呢?这里面还有问题——有没有例外呢?他是不是正当防卫?他是不是为了躲避什么灾难,突然把那人撞死了?他是不是当时杀人的时候精神病发作了?一下子所有问题都变得无比复杂,所以很难用简单的数理逻辑来计算。
所以第二代人工智能就放弃了原来的假设。
人的大脑未必纯然是做数学计算的,我们要把很多经验的东西给机器输入进去,然后它就能形成判断。人的神经系统是输入各种信号的,所以第二代人工智能就模仿人的神经系统。
因此,第二代人工智能发源于神经科学,再加上数学的突破、机器学习等,它可以像人一样不断地去接受很多经验和信息,慢慢形成自己的判断,越来越智能。我们要做的就是给机器喂数据,让它模仿人去生活。而且之前的技术障碍就是算法,所以为什么法律科技最近有了大的发展,也和算法进步有关。
回到法律,底层逻辑就是让机器像法官那样,去学法官学过的东西。
那法官学过哪些东西呢?
除了在法学院接受的教育,还有他当了法官之后判的这些案子,以及他的同行们判的案子,另外还有一些教科书。
02
那么,科技能给法律提供什么呢?
我们应该反过来问:我们中国现在的法律系统需要什么?
这时我们又要回到法律的底层逻辑,就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法律到底是干啥的?
我们经常说为了公平正义,为了市场经济发展,其实非常简单,法律就是平事的,两个人有矛盾,找第三个人来解决。如果两个人有矛盾相互打架,这叫《水浒传》,《水浒传》里的人都是不守法的。所谓的法治,就是说两个人有矛盾要找第三方。
那怎么保证这个第三方是中立的,他不拉偏架,万一腐败了怎么办?比如说刘晗和鹿晗有矛盾,我们找刘桂明老师来调解,我一想刘桂明老师万一收了鹿晗的礼金怎么办?我得送双倍对吧?腐败就这么来的。
还有更麻烦的事,你如果要让他中立,他事先对你们俩的事就不能知情,否则会有偏见。那他既然不知情,你现在又让法官来去搞清楚,他们俩之间到底发生了啥,这不是矛盾吗?法律这个事情永远都是拧巴的。
当然总会有人不满意,无论怎么看都不满意。然后你可以上诉,或者说诉诸微博热搜。如果还不满意怎么办?别去法院了,咱们调解行不行?咱们仲裁行不行?咱们私了行不行?我忍了行不行?
所有的问题都在这个三元模型之下。
后来法学院也来了,要搞专业教育,塑造职业信仰,塑造一个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就是为了公平正义。
好了,那么这一套背后就决定了三个问题。首先是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第二是搞清楚用哪个规则,第三是怎么把这两个贴到一块去。
这里面每一层其实都有计算的问题。
当然在处理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我们稍微学过一点法律的都知道两大法系是不一样的,我们国家一般被认为是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的法官一般是比较接近公务员的,都想往上升级别。然后一般都是法学院毕业生直接去当了,受教授的影响比较大,所以我们要看教科书。然后是分庭分案,也就是说有知识产权庭、民庭、商事庭、刑庭,法官的晋升动力是非常强的。并且明确要求法官要按照法条来判案,不能自己随便造一个规则出来,这样的话就枉法了。但英美法系就不太一样。
中国还有自己的特殊性,这就是为什么法律科技在中国有很大的应用空间。
第一是我们国家人口多,而且诉讼费很低,几十块钱,劳动案件10块钱。为什么美国联邦法院的法官很闲,一年就审80来个案子,而我国法官一年不审个几百个案子,那都不算正常法官。因为美国的诉讼费很高,律师费更高,这就导致了很多案件根本不会进到法院去。所以美国联邦法官对于科技的需求没有那么大,再找几个助理就能解决的事。
相反,我国是案多人少,这是巨大的问题。而且现在是信息时代,光一个手机就会产生多少纠纷?现在还有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纠纷肯定会越来越多。因为新的东西越来越多,就意味着关于新的东西,很多规则还没有达成共识,没有共识,纠纷就会越来越多,所以法官的压力非常大,这个时候就特别希望有些案件能够甩出去,特别是简单的、重复的案件。
另外我们还有个很大的特征,就是从基层法院到最高法院,都不太区分“事实审”和“法律审”。就是说法官既得去查明你们俩之间到底谁借了谁的钱、到底有没有还,又得去看法律对这个东西是怎么规定的,还得解释法律。
但英美法系的法官,一般上诉法院是不管事实问题的。所以就有一句话说,哪怕陪审团认定月亮是由奶酪构成的,上诉法官都得认,因为他们根本不管事实问题,就讨论法律问题。所以我们的法官非常累。我上次去北京一个中院,那里的法官还得给当事人贴发票,我当时都震惊了。
还有,法官不但要按照法律来判案子,还得遵守上下级的逻辑。比如说最高法院出的解释、意见,下级法官都得遵守。
这时痛点就来了。
首先第一点:怎么能防止冤假错案?怎么能够保证司法是公开的,让老百姓能够信任?怎么能让更多的人接触到司法?
信息化就是来解决这个痛点的。如果都能公开了,至少可以防止冤假错案。比如说现在庭审公开,经常会有直播,大家都可以看;还有促进司法普惠,弄一个小机器人,一些简单的案件大概问一下,说这种案件大概会判多少年,或者这种案件大概会赔多少。知道之后,可能这官司就不打了,咱俩就私了了,好多案件就不用到法院去了。包括区块链技术、ODR、智能机器人等,都是干这个事的。
另外还有更深层次的应用,叫做智能化。
这是解决啥问题呢?
就是如何批量处理案件,但同时还不出错。
注意,这个错不仅仅是说解释法条解释错了,跟上级法院或者之前判的案子不一样也是错。还有原来都是合议庭的,现在法官可以独立来审一个案子之后,你怎么保证他不乱判案子?所谓的法治很简单,就同案同判,类似的情况类似处理,怎么保证这一点呢?
这个时候科技的作用就显现了。机器学习可以用来归纳之前的案子都是怎么判的,知识图谱可以用来总结法律公式出来,将来法官甚至机器人可以批量地处理。
如果一个案子事实非常清楚,那么这个时候科技可以用来干嘛呢?你看我举个例子,说通过要素审判、关于肖像权的案件使用数量、场所、删除与否、使用方式等几个指标一算,大概就能够知道这个案子该怎么判。这是北京朝阳区法院判的一个案子,通过科技他们可以把案件缩减到70%。
前面说的情况是事实不明确,但是法律很明确。如果一个案件的法律不明确就更复杂了,那就要从之前的案件中看能不能爬出来一些规则,因为有时候光看法条太抽象,你得看类似案件怎么处理的。
举个例子,这是我们清华法学院赵晓丽老师做的家庭法的研究。如果有海量的类似的案件,其实是可以根据格式化的关键词,从海量判决书中爬出一些规则出来的。
然后下一步可能就是怎样用知识图谱把法律的知识全部公式化,有没有可能?这个可能是下一步的探讨。
所以我的结论是:法律科技的使命其实就是促进公正、效率和普惠。
03
法律人还能干什么?
最后,法律人还能干嘛呢?
其实就是塑造一种仪式感,或者给当事人一些“既共情又超脱”的关怀。人还是有情感的,而机器暂时还不能有情感,法律里面情感还是非常重要的。
我的分享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第六届新兴法律服务业高峰论坛即将来袭
本届论坛将延续传统,发布《2021年度中国新兴法律服务业发展报告》,聚焦企业法务治理数字化、律所治理数字化、社会治理数字化以及品牌数字化,共同探讨产业互联网发展新趋势。
今年11月28日,广邀八方来宾,继续上海论道!
此外,从11月28日-12月28日,律新社将联合中国新兴法律服务业联合体共同推出 “2021法律服务产业品牌月活动”,将组织各类品牌沙龙活动以及直播活动,走访律所、法律科技公司等,共同推动行业交流、法律服务行业品牌化,共同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和数字治理。
庄子《逍遥游》曰:“夫列子御风而行,泠然善也。”法律服务业数字化已成趋势。顺势而动,御风而行,行稳致远。
END
来源丨法律修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