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监高履职能力提升特训班

作者 | 策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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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康美药业(600518)证券虚假陈述案的一审民事判决,20多名被告被判处承担24.59亿元的天价连带赔偿责任。其中,8名董监高被判处在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名董监高被判处在1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名董监高在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此巨额的赔偿责任凸显了上市公司董监高的高风险。


监管风暴下,除了辞职还有什么手段能有效防范或对冲这项巨额风险?


有人购买了董事责任保险,且不说行政罚款以及重大过失违法行为不赔,高额的保费也是很多上市公司难以承受的。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购买赔偿金额为20亿元的保险,保险费支出每年就会高达千万元。即使仅仅购买2亿元的保额,保险费也得超百万元。因此,很多上市公司只花30万元,买了3000万元的保额,这其实解决不了董监高的真正风险。买保险更要买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才是最根本的防范风险之策!


为此,由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发起,在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和国内若干知名证券法专家、证券律师的指导下,海南易知鸣品牌服务有限公司推出“上市公司董监高履职能力提升特训班”,教上市公司董监高如何提升履职能力,切实防范职业风险。


一、

七大培训模块

Course Contents


1.财务造假基本套路识别与反舞弊技能提升

2.最新虚假陈述执法司法思路研判

3.上市公司舆情监测、风险识别与日常应对

4.上市公司董监高虚假陈述过错推定的成功抗辩

5.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发生后非参与董监高的自救措施

6.证券行政复议、证券行政诉讼的胜诉之道

7.上市公司董监高刑事责任风险防范


二、

国内一流授课老师

First-class domestic teacher


为保证培训质量,授课老师由国内一流的公司法与证券法专家、财务专家,国内一流证券律师、会计师,拥有证券监管执法和司法经验的实务专家,以及拥有丰富经验的危机公关专家担任。


目前已确认的授课老师有:

邢会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玉涛,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张子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远忠,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博士

龙   非,北京己任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谢   杰,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

刘思远,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三、

灵活的培训方式

Way of Course


1.线下开课(应学员要求,也可线上学习)。

2.灵活选择培训时间、地点,共3天课时;

以上7大模块内容讲完,将根据市场热点随时增补新课。

3.开课时间与线下授课地点

深圳站:2021年12月10日至12日(周五到周日)

上海站:2022年1月7日至9日(周五到周日)

三亚站:2022年3月4日至6日(周五到周日)


以上三者择其一,如遇疫情防控,另行调整时间或地点。


四、

高端贴心的增值服务

Value-added Services


1.北京、上海、深圳及重点城市一流律师资源、学术资源免费对接

2.资本市场方面的免费公益讲座(可线上或线下参与)

3.独立董事候选人免费推荐

4.一年一度的上市公司诉讼蓝皮书赠送

5.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排查与应对(此项单独议价收费)

6.参加后续培训,可享受五折优惠一次


五、

收费与报名

Fees and Registration


1.上市/拟上市挂牌公司集体报名:

每公司20万元培训费,包含12个名额;超过部分,每超过一人多收2万元。

2.个人单独报名:每人3万元培训费。

3.培训费含资料费、茶水费及午餐费,交通与午餐费外的食宿费用需自理。


报名对象与方式

Registration objects and method


报名对象:上市及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准备担任上市及拟上市公司的人士。


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方式:18813167186
陈女士    联系方式:18810036879



授课讲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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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会强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邢会强,中央财经大学首批龙马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市金融服务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财经法学》主编、《证券法律评论》执行主编、《金融服务法评论》执行主编;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法律业务部首席顾问。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法制立法方案研究》首席专家。


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曾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邢会强教授参与了2019年《证券法》的修订,发表了一系列高质量的证券法论文,对证券立法、执法和司法有较大影响力;深度参与了一系列重大疑难案件的论证,推动了证券虚假陈述司法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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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学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子学,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证监会博士后工作站导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股权投资及私募基金评估专家,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委员。


中国政法大学公司法与证券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后。曾于中国证监会工作,历任办公厅副处长、上市公司监管部处长、行政处罚委员会副主任审理员,兼任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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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涛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玉涛,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会计学)博士,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并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评估经历。讲授课程包含审计学、会计学(MBA)、审计理论与实务(MPAcc)、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等。现兼任三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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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非

北京己任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龙非,己任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中国证券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北京某中级法院从事审判工作13年,担任副庭长、金融审判团队负责人。审理了包括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行政处罚案、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案(全国首例欺诈发行退市处罚诉讼案)、周某内幕交易案(年度典型证券违法案例)、全国首例编造传播虚假证券信息诉讼案、全国首例违规减持证券处罚诉讼案等一大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还曾参与“万家文化”“五洋债”“北京天利”欺诈发行等重大证券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以及证券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的前期起草。


龙非博士入选北京市法学会“百名法学英才”、北京团市委首期“国家治理青年人才计划”。曾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北京高院讲师团成员,应邀为十几个国家部委及全国多地政府部门进行培训,并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等著名高校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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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远忠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张远忠,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托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商务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副会长。曾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审判监督庭综合组组长。主要负责北京市各级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调研指导、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诉、再审案件的审查与审判。创办对北京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刊物《审判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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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杰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

谢杰,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证券犯罪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博士、博士后;兼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期货交易所监察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刑法与刑事辩护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主要研究方向为证券期货及衍生品监管、金融刑法、法律经济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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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思远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刘思远,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证券部合伙人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合规、证券诉讼、政府调查应对和商事诉讼、仲裁。


曾办理大量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法、欺诈上市、操纵证券市场等行政处罚案件和证券欺诈民事赔偿案件,包括中信证券司度案、光大证券乌龙指案、康得新财务造假案、雅百特信息披露违法案、深大通暴力抗法案、恒康医疗大股东操纵市场案、方正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等百余件证券类案件,并为多家上市公司、金融机构、证券机构提供常年证券合规服务。刘律师在2018年-2021年连续四年被LEGALBAND评选为合规领域“中国顶级律师”,且被Benchmark Litigation评选为2021年亚太地区“政府与监管领域”推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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