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暴说“NO”!上海市妇联与多部门联动,筑牢反家庭暴力安全防线

作者 | 海上妇女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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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自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多部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反家庭暴力工作力度持续加大。上海市婚姻家庭类纠纷涉家暴类纠纷的占比显著下降。2016年4月至2020年6月,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涉家暴类纠纷48906件,占婚姻家庭纠纷总数的26.7%;全市法院裁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57件,占申请件数的58.80%;截至2020年底,上海市成立了25个家庭暴力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全市公安机关共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1149份,有效实现对弱势当事人的合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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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多方共同干预 助力闭环管理


公安机关是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要力量。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公安机关负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责,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吴泾派出所副所长陈立豪介绍道,去年以来,闵行区公安分局与区妇联联手,在妇联牵头下,以吴泾镇为试点,成立了由妇联、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社区办、辖区各居委共同参与的反家庭暴力联合调处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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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调小组制定了《吴泾镇反家暴工作调处规范》,明晰了各部门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职责,并在“平安吴泾”APP上借助“钉钉”平台,设计了反家庭暴力调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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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流程中,除了公安机关的处罚、调解之外,还加入了心理辅导、社会救助、社会帮扶、司法援助的介入,联调小组各部门处于流程中的不同环节,案件处置信息全程网上流转,自动生成工作台账,这大大提高了家庭暴力处置的工作效率,明确了反家庭暴力处置的权责分配,真正形成了工作合力,实现了涉家暴案件的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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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梅就是在调处工作流程下,得到妥善安置的典型案例。


来自某地的小梅为了逃避父母安排的婚事,报考了上海的成人教育考试,试图通过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小梅的远房表舅却追来上海,用暴力威胁,要将小梅带回老家完婚。


接到求助警情后,民警当即开启钉钉流程,妇联干部迅速赶到,同民警共同与小梅的远房表舅进行沟通,通过普法宣传,告知其法律规定婚姻自由,他人不得干涉,成年人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小梅的远房表舅最终表示理解,并且当场帮忙电话联系了小梅远在老家的父母,大家一起对其父母动之以情,晓之以法,最终他们打消了让小梅回去结婚的念头。


接警民警又依据家暴类隐患清零的工作规范,询问小梅是否需要到庇护点,在小梅选择去闺蜜家居住后,接警民警便通过钉钉流程通报镇妇联,由妇联参与矛盾调处,又联系了小梅报考的学校,请学校保持关注,确保小梅顺利参加考试。


后经回访,小梅目前已经顺利结束考试,返回老家等成绩,而小梅父母,也没有再逼迫小梅结婚了。

02


开展庇护救助 共建温暖港湾


在家庭暴力的漩涡中,家庭暴力临时庇护所就像一个避风港,能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短期安全的安身之所,帮助受害人脱离暴力侵害或威胁,得到喘息的机会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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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妇联权益保障部部长傅勖文表示,早在《反家庭暴力法》颁布以前,上海市就已经建立了两处反家庭暴力庇护所,杨浦区就是其中之一。该庇护所是在杨浦区妇儿工委的牵头协调下,由区妇联、区民政、区公安、区司法、区法院、区卫健委、区教育、区综治等八部门联合发文成立的。


2011年3月16日,杨浦区庇护中心接收了首位家暴受害人王女士。王女士自述其与丈夫均为上海户籍,再婚家庭,结婚一年后,丈夫就开始对其家暴,尤其是酒后。在丈夫又一次酒后对王女士大打出手,并拔掉家里电话线、没收了王女士的手机、将王女士关在家里后,王女士趁丈夫上班逃了出来,找到妇联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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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填写庇护申请书后,区妇联和区民政局根据王女士的身份证明、公安派出所家暴接警记录单和社区反馈信息,仅在一个工作日内就审批通过了王女士的申请。在街道妇联的陪同下,办妥相关手续后,王女士开始接受为期10天的庇护。与此同时,一系列的救助工作也在积极开展:由心理咨询师提供专业心理疏导、区司法局指派律师进行法律援助、社区启动人民调解、卫生为医疗救治进行准备,各庇护救助运行相关部门正密切协作。


经过慎重考虑,王女士要求援助律师帮助其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为没有妥当的住所,王女士申请延长庇护时间,经过再次审批,延长至30天。最终,王女士经法院调解离婚并履行相关调解事宜,开始了新生活。


在后续的工作中,庇护所逐渐形成了妇联牵头、民政主管、救助运行、公安与司法等部门综合联动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模式,为当事人提供医疗救助、临时庇护、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综合服务,特别是对于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都可以为受害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无需审查经济情况。在妇联安抚、民政托底、心理疏导与法律援助相结合的完整架构中,各部门齐心协力,为弱势群体建起了最温暖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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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上海市妇联权益保障部部长陆荣根还推荐了“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他表示,“12338”是由全国妇联设立的全国统一号码、统一规范的妇女维权热线,主要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婚姻、家庭、心理、教育等方面的咨询,并受理有关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的投诉,是广大妇女儿童的“娘家人”,只要有困难、有需要,都可以拨打“12338”寻求帮助。


03


律师专业参与 帮你依法维权


在整个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流程当中,法律援助是必不可少且极其重要的一环。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通过向这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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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家庭暴力时,专业的律师能够为受害人提供更大的帮助。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的律师事务所,其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桂芳芳律师有着丰富的法律援助及涉家暴案件办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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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芳芳律师表示,面对家庭暴力时,一定不能一味退缩、让步,要第一时间报警、验伤,并搜集相关证据。在涉家暴案件中,能够证明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有:施暴方的悔过书、保证书,公安机关的接警或出警记录、告诫书以及验伤单,人民团体、村居委会和社工组织的记录与证明,记录施暴方暴力行为、语言的录音、录像,同住的其他家庭成员、保姆等目睹家暴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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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面临紧急情况,受害方还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由法院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人颁发的,保护其人身安全免受暴力伤害,禁止加害人继续施暴的民事裁定。保护令一经发出,立即生效,如果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的规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法院予以训诫,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另外,桂芳芳律师还表示,涉及家庭暴力的法律援助是完全免费的,因此,受到家暴侵害的受害者一定不要害怕寻求帮助,有律师的加入,能让受害者们在面对家庭暴力时,更加有力、有理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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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上海还会继续加大对侵害妇女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妇女人身安全。将进一步依据《反家庭暴力法》,落实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政府责任,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多部门合作机制,常态化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不断完善家庭暴力预防、惩处、救助一体化工作体系。建立家庭暴力警情分性别数据平台,使家庭暴力案件处置率保持在100%;加强对司法机关、民政部门以及妇联干部、医务人员、学校教师、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培训,发挥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员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的作用;加大对侵害妇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和性犯罪,包括在网络和新媒体中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整合利用公共信息资源建立相应案件的有效识别、处置和防控机制;加大对性骚扰和性侵人员的惩处力度,健全工作场所和校园的暴力和性骚扰的防治体系,为受害者提供有效的法律和心理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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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是复杂的社会问题,预防家庭暴力仅靠受害人自身乃至单个组织或分散的力量,都很难实现。由妇联牵头,多部门联动,向社会力量借智,共同构筑一个综合性、多元化的社会预防网络,才是可行之策。相信经过多方合力,可以不断激发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家庭暴力受害者自我维权的能力,筑牢反家庭暴力安全防线,助力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和谐文明幸福家园提供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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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海上妇女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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