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律新社《没法不爱》编写组
编者按
4月9日,在第四届公益法律服务线上论坛上,由律新社编撰的国内首部律界公益纪实著作——《没法不爱——中国律界公益责任与梦想》正式出版。
该书是献礼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律师制度恢复40周年所作。主要根据律新社三年“律界公益榜单”获奖事迹进行采编,生动展示了中国律界人士的公益足迹和践行社会责任的使命担当。本文选自《没法不爱》一书,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首次披露了第一份律所社会责任报告出炉的始末,以及其如何身体力行地不断致力于推动律师行业公益文化。

国浩律师事务所2009年发布了中国第一份律所社会责任报告,此后每年都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这份创新和坚持的背后是全国律协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律师对行业高瞻远瞩的思考。作为一位资深大律师及律师行业的领导者,他提出作为一名律师,既要有服务当事人权益的力度,建设法治中国的高度,更要有履行社会责任的温度,“三度”俱有,方能相得益彰。很多人喜欢听吕红兵律师讲话,他总是饱含深情,用诗句表达对中国律师的热爱,以及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诚如他在《一个律师委员眼中的法治中国建设》一文中写的:“法治中国建设已然迈出重大步伐,在法治的春天里,律师必然大有作为。”对话吕红兵律师,仿佛聆听中国律师业的发展心路。
——推荐语
首次披露
第一份律所社会责任报告出炉始末
2019年,距离2009年出品中国第一份律所社会责任报告10年后,52岁的吕红兵与律新社对话时感慨万千:与其说是创新,不如说是使命。
国浩律师集团是经司法部批准设立的中国第一家集团化律师事务所。吕红兵至今记得1998年在司法部领导支持下成立时的殷殷深意,就是要用组织的力量支持建中国自己的大所,当然也要带头履行中国律师的社会担当。
怀揣梦想,不辱使命。2008年,正值国浩10周岁。从1993年开设全国首家以证券业务为主攻方向的万国律师事务所,到1998年与北京、深圳两家律师所联合组建国内首家律师集团——国浩律师集团,埋头苦干10年,国浩律师集团各地分所纷纷加盟,业务蓬勃发展;这一年,42岁的吕红兵刚卸任上海律协第七届会长,之后当选为全国律协副会长。作为最年轻的省级律师协会会长,吕红兵第一次全面深入地思考行业作为与发展方向。这些过往的积累,让他对律师行业的地位和价值有了完全不同的思考。
彼时,国外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刚刚兴起,1997年,国际社会责任组织(SAI)制定并发布了适用于全球的SA8000标准(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随着我国加入WTO,这些生产守则需要对我国出口企业认证和审核,使我国很多企业在出口时遭受到贸易壁垒,对我国外向型经济造成较大冲击,于是,企业社会责任逐渐在我国引起广泛关注。2010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瑞士日内瓦国际会议中心正式发布社会责任指南标准(ISO26000)。ISO26000的开发经历了一个复杂而漫长的历程,国际社会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强烈关注与热烈讨论也使得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迈向新阶段,国浩所在为企业服务中也关注到这一问题,开始关注思考相关社会责任。
国内外理论思潮的影响之外,1993年《公司法》首次颁布,到2005年《公司法》修订,第五条把公司履行社会责任规定到公司法中: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律所虽然不是企业,但同是社会生活的细胞,也应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
吕红兵回忆道,律所社会责任报告不是凭空而生。在这样的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决定撰写社会责任报告,既是对国浩的检视和回顾,也希望能对律师行业产生引领和示范作用。

2009年,国浩发布了中国律师行业首份社会责任报告—— 《2008年度国浩律师事务所社会责任报告》。报告汇集了国浩2008年度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重要资讯,系统反映了国浩在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自然环境等方面所做的法律服务,集中体现了对客户、对监管机构、对行业、对员工等相关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工作实绩。此后,国浩每年都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这在中国律所中至今是唯一一家,国浩人以实际行动为“策国者浩”做出了最好的注脚。
从“三个维护”看律师法定社会责任
2012年2月7日,北京,春寒料峭,乍暖还寒。这一天,吕红兵作为法律界代表,赴中南海参加了由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成为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第一位走进中南海向总理建言的律师。
吕红兵在发言中围绕律师业发展的热点问题,对当年的政府工作提出4条建议,包括建议政府重视律师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提高人们法律意识特别是公民意识;在规划、人才培养、财力支持等方面加大对律师业发展扶持保障力度等。新华社的消息说:“温家宝对吕红兵的观点表示认同。他说,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要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和法律环境。在这方面,律师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法律责任,树立为公民服务的思想。”
“作为律师,我们要站在事业的高度对待我们赖以谋生的职业,在服务国家发展的进程中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吕红兵认为,律师是个职业,还是个专业,更是个事业。这个事业就是《律师法》所说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律师在民主立法方面,要通过“个案”“要案”发现立法中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教案”,传道授业解惑;要形成“文案”著书立说,最后通过“提案”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实现著名法学家江平先生所说的,律师不仅要做好“服务之道”,而且更要做好“治国之道”。“这应该就是我们的高度。”
2019年3月9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前的委员通道上,全国政协委员吕红兵回答记者提问说道:“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他人的人生。”
他多次指出,律师作为检、辩、审三方之一方,不可或缺,无法替代,否则公正不存,公平不在。律师的“辩”,尤其是如孟建柱书记曾经说过的,“较真”“挑毛病”“发现漏洞”,正是律师的业务,更是律师的义务;是律师的职业,乃至律师的天职;是律师的责任,就是律师的使命。其实,这就是律师这份职业的初心。
他一直对年轻律师说,每年一定要办一件诉讼案子,尤其是刑事案子,特别是法援案子。在此过程中,会对自己这份工作的价值理解得更为透彻,会对自己从事职业的使命感悟得更有深度。让青年律师理解,不遗余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乃律师之天职、法定之义务,这是律师制度设计的初衷,律师职业存在的价值,也是律师最主要的社会责任之一。
律师的君子之道
吕红兵是律界公认的演说家。每年在国浩上海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大会上,他都会结合古今中外文化,畅谈律师文化,君子之道,引起刷屏。他经常讲一句话,中国律师必须有君子之道,君子之道的使命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法律人通过执业行为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是典型的治平之举,这是法律人的责任与担当所在。因此,律师的公益之道与律师的君子之道在文化上一脉相承。
在他看来,律师似文人更似君子,为善、向善、扬善,是天下君子努力不懈的方向,立人、达人、成人、美人、善人,正是君子孜孜以求的境界。律师承担社会责任是中国文人君子的宿命,正所谓“博爱者以己所欲,施之于人”。所谓君子律师,应当满怀公平正义,满腹法律智慧,为国家利益而考量,为庶民众生而忧虑,勇担社会公益重任,勇挑法律卫士使命。
2018年,吕红兵在国浩上海办公室的新年总结会上,发表了《我们的初心》的演说。他提出,对律师而言,应该源于作为一名自然人的善良初心,以作为一名律师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从最大的善意出发,服务当事人、服务百姓、服务社会。律师的利益建立在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没有任何超越当事人权益之上的、脱于当事人权益之外的利益。依法、专业、规范、诚信、勤勉地为当事人服务,是人之善、律之诚、职之值的自然之举、必然之果、天然之意。面对种种不确定因素,耐得住磨炼、守得住寂苦、经得起诱惑,意志不衰退、信念不动摇,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好律师。

2018年2月,受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的委托,吕红兵与全国律协的几位同事冒着零下28度的严寒,飞赴新疆去看望 “全国道德模范”“CCTV年度十大法治人物”陈贤律师。
吕红兵说,在与陈贤交流过程中,丝毫感受不到她的苦与累、艰与辛,她身上一直洋溢着一种激情与幸福感。在回程的路上,他对大家讲,与其说是我们给陈贤律师送温暖,还不如说她给我们送上了温暖,这种温暖足以让我们受用一生。
鼎力推动律师公益文化
无论是作为一名资深大律师、律所管理者,还是全国律协管理者,吕红兵身体力行地不断致力于推动律师行业公益文化。
在律新社等主办的“2017中国律界公益论坛暨首届律界公益榜单发布仪式”上,吕红兵在致辞中谈到,衡量一个行业的成熟度,可以把握两个标准,一个是规范、完善的自律规则体系,一个是有底线、能包容的行业文化建设。在文化建设中,公益不可或缺、无法替代。公益是情感,是情怀;公益是价值引领,是精神世界。律师行业要服务当事人权益的力度、建设法治中国的高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温度,“三度”俱全,相得益彰。
他特别强调,做公益与做业务不矛盾、不冲突,相统一、互促进。事业发展与社会责任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履行社会责任不仅仅是捐款、济贫、助学,更广义、更长效的是,通过自己的律师专业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在这里,律师对客户、对社会、对国家的责任尽在其中,同时也包含了对员工、对行业乃至于对整个社会需要我们帮助的人的责任。
在谈到律所的社会责任时,他还谈到要做蜜蜂型律所,要让合伙人、员工、客户、执业合作伙伴甚至竞争性合作伙伴、律师圈、监管机构司法机构乃至整个社会,相生相存、和谐共长。
国浩在回报社会的同时,也获得了社会的认可与褒奖。2017年3月,在“2016年中国律师界公益榜单”上,国浩摘得“最佳公益组织奖”,白敏、郑世红律师荣获“最佳公益诉讼奖”,陈小平律师在2018年光荣上榜法律服务产业“十大感动公益故事”。以多元化的公益法律服务方式,让更多的人享受到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不仅是国浩律师社会责任意识的体现,也是源于他们内心的最原始的善意体现。子曰:“善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有恒者,斯可矣。”
国浩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之后,越来越多的律所开始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吕红兵认为这是行业发展成熟的表现。规则体系和文化建设是行业成熟的标志性信号。这些举措使律师行业历久弥新,充满吸引力,吸引更多的年轻人纷至沓来。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蔡元培先生也曾说过“博爱者,施而不望报,利物而不暇己谋者也”。面对圣贤的教诲,每一个有责任感、有道德心的律界同仁都应见贤思齐,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正是最好的途径。
人物简介
吕红兵,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曾任第七届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先后获得上海市优秀律师、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全国优秀仲裁员等荣誉称号。长期致力于企业改制及境内外发行上市、公司重组收购兼并、证券及民事诉讼、常年法律顾问等领域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