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著名管理学家、哲学家霍金森曾言:“倘若哲学家不能成为管理者,那么管理者必须成为哲学家。” 2025年,中国百人所数量突破600家,较2019年的320家实现近翻倍增长(相关内容:2025,中国百人所启动600+征程!中国律师业并购重组潮暗流涌动丨律新观察)。近三年,千人所从26家扩容至39家,增幅达50%;TOP100律所规模门槛更从324人跃升至426人,增幅达31%,可见行业规模化进程势不可挡。然而,“规模扩张”与“效益提升”之间,并非天然的等号。律新社研究中心调研发现,部分律所尽管营收总量随规模水涨船高,但人均创收增幅却滞后于人员扩张速度,管理成本上涨,内耗增多。“做大”不易,“做强”更难;“聚人”不易,“凝心”更难,规模狂飙的表象之下,“大而不强”“聚而复散”的隐忧如影随形。 为何物理规模的膨胀难以同步转化为组织效能的跃升?当数百名律界精英汇聚一堂,单纯依靠制度叠加或规则管控,为何难以激发“1+1>2”的化学反应?症结或许在于:规模本身不是解药,驾驭规模的管理智慧才是稀缺资源。 中国律所正在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在这一进程中,规范化管理不再只是基础要求,而是逐渐演变为一门融合制度科学与人文智慧的专门学科。律新社研究中心调研发现,从制度设计到文化共识,从“在一起”到形成价值共同体,越来越多的律所在管理实践中开始重视哲学思维的渗透,试图从更深层次解决规模化带来的治理难题。比如,灰度哲学破解“管控与自由”的二元困境,可以在千人规模所中织就刚柔并济的治理之网;运用京瓷哲学凝聚千名精英,文化共同体才是超越规模的力量本源;运用人本哲学激活律所团队内生动力,以制度创新支撑律师的尊严与梦想。 实践表明,东西方管理智慧与律所特性相融合,正在为律所管理提供新的思路。而当律所管理者学会用哲学思维来审视组织发展,他们往往能找到更具生命力的发展路径。 灰度哲学,由华为创始人任正非提出,是一种超越二元对立的辩证思维模式。它强调在复杂环境中寻求动态平衡,拒绝非黑即白的绝对化判断,转而以开放、包容的态度接纳事物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 律所管理中,灰度哲学的价值尤为突出。法律服务天然要应对职业和组织矛盾关系:专业自主性与组织协同性、商业效率与职业伦理、个体创新与制度规范等。传统的刚性管理模式往往难以调和这些矛盾,而灰度思维则为管理者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它帮助律所在看似对立的选项中寻找最优解,既避免了因过度管控而扼杀创新活力,又防止了完全放任导致的组织涣散。 这一点在大型律所的组织管理中体现得尤为深刻。华商律师事务所作为国内最具规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截至2025年7月2日,华商官网数据显示,其拥有66家分支机构和超过3000名专业人员。对于这样的大型组织而言,如何有效管理更具挑战。 华商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高树在《从灰度管理哲学的嬗变,看律师行业思维的转变》一文中深刻阐述了灰度思维的实践价值。他强调,任何非黑即白的观点都容易鼓动人心,而我们恰恰不需要绝对的黑色或白色,我们需要的是在黑白之间寻求动态平衡的灰色观点。这精准点明了灰度哲学的精髓,并将其内化为华商独特的管理模式:既要务实解决当下最迫切的问题,也要前瞻性地规划未来发展路径;既要不断破除僵化思维、拥抱前沿理念,也要在实践中寻求动态调整的空间。 在人才管理方面,华商同样贯彻灰度思维。“每个人都有不足之处,关键是要在发展中逐步解决问题。”这种“允许问题存在”的包容理念以及渐进式培养策略,与华为“先引进后培养”的用人之道异曲同工。与此同时,华商通过打造“不允许人欺负人”的组织文化,营造了宽容的成长环境。在这样环境中,律师能在实践中自然磨砺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实现与律所的共生共长。 灰度哲学的价值在中国律所管理中正形成更广泛的共识。2025年5月23日,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史欣悦在“泰和泰25周年 2000-2025 与时代同行”活动的观点同样印证了此点。作为国内一体化律所管理的代表,史欣悦以《亮剑》中李云龙塑造团队文化为例,强调管理风格对组织底蕴的影响,并指出:一体化管理绝非一成不变。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中,律所既要明确共同目标并谨慎前行,如同“治大国如烹小鲜”的智慧,又要根据实际情况持续调整和完善管理模式。这种在稳定与创新、原则与灵活之间寻求动态均衡的理念,与灰度管理的精髓高度契合。 律新社研究中心在调研过程中观察到,在律所管理的演进中,制度框架的选择(如传统提成制与公司制一体化等)日益被重新审视。越来越多律所管理者开始意识到,不同管理模式并非非此即彼的选择题,其本质都是通过不同路径实现组织效能与个体价值的动态平衡。具有生命力的管理制度,需要超越简单的模式优劣之争,正如灰度思维的管理哲学下,所认识到任何管理模式的可持续性都取决于其自我调适的敏捷度与包容性。 基于灰度思维的现代律所管理应当构建三大核心能力体系:首先是组织张力与平衡能力,通过建立弹性治理架构,在战略统一性与专业自主性之间形成动态制衡;其次是管理工具创新能力,借助数智化平台实现资源配置、知识管理和绩效评估的系统化升级;最后是环境适应能力,建立市场预警机制和快速响应体系,确保管理模式与外部环境保持协同进化。这种三维一体的管理能力矩阵,使律所既能保持组织内核的稳定性,又能灵活应对市场变革,最终实现基业长青。 从行业发展规律来看,未来卓越的律所管理制度将呈现“形散神聚”的特征:在保持核心价值观统一的前提下,允许不同业务单元、不同发展阶段采用差异化的管理模式。这种看似矛盾的统一,恰恰体现了灰度思维的精髓,在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之间、在规范与创新之间,找到最适合自身的发展节奏。 日本经营之圣稻盛和夫在京瓷的实践中,始终将文化价值观的一致性视为组织生存的根本。他坚持“理念优先”原则,即使面对顶尖名校毕业的人才,若其思维方式与京瓷“敬天爱人”的经营哲学不符,便会主动劝退,而非强制改造。这种看似严苛的选择逻辑,源于稻盛和夫对组织本质的洞察:唯有全员对共同使命的深刻认同,才能真正凝聚力量、驱动组织跨越危机。 这一原则对律所这一特殊组织形式具有关键的意义。作为“人合型”专业组织,律所的核心竞争力绝非律师个体能力的简单叠加,而是建立在共同价值观基础上的信任网络与协同机制。缺乏这一“文化粘合剂”,即便每位律师都具备顶尖专业素养,组织仍可能陷入内耗与低效,难以形成真正的集体竞争力。 成立于2000年5月的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7月8日,泰和泰官网数据显示,其拥有执业律师3900余名,总员工逾5000名。如何让这样一个庞大的团队保持高效运转?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程守太给出答案:“依靠价值观的力量”。泰和泰“泰而不骄,和而不同”的文化理念,正是泰和泰在管理上的核心原则之一。在程守太看来,律所内部难免会出现各种意见分歧,但共同的价值观如同强大的磁场,能将不同立场的人导向同一个目标矢量的终点。律所的文化基因,在根本上塑造着它的发展路径和未来格局。泰和泰的实践,印证了京瓷哲学在律所这一复杂人合组织中的普适价值和强大效能。 尤为关键的是,泰和泰的价值观绝非悬于墙上的空洞口号,而是切实贯穿于每一次决策、每一个行动之中。无论是日常案件处理还是战略性重大项目的推进,都严格遵循着统一的价值观原则。例如,在面对关乎核心利益分配的合伙人机制、员工晋升标准等敏感问题时,泰和泰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核心准则,确保每一位泰和泰人的成长轨迹与组织秉持的理念同频共振,步调一致。 这种将价值观理念转化为可操作、可衡量、可执行制度体系的能力,正是泰和泰治理5000名精英的核心奥秘之一。它使得当专业判断出现分歧或利益诉求存在张力时,整个组织能迅速回溯到共有的价值观基石上,基于对核心理念的深刻理解和共同追求,达成高度的战略共识,形成协同前行的强大合力。 诚如北京理工大学教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原秘书长韩秀桃所言:“一家律所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屹立不倒,并持续吸引、凝聚优秀的人才,不是靠华丽的装修、完善的福利、高额的提成,而是靠长期积累与践行形成的文化。” 泰和泰的成功实践强有力地证明:在律所的生存发展图谱上,统一且落地的价值观,是驱动组织行稳致远、生生不息的力量,其效能远胜于单纯追求物理规模的增长。价值观的厚度,往往能决定律所能走多远、飞多高。 稻盛京瓷哲学倡导的“价值观统一”,对律所管理的启示正在于此:它为高度依赖智力与信任合作的人合型组织,明晰了一条构建强大凝聚力的有效路径,即建立并持之以恒地坚守成员内心真正认同的核心文化理念共识,将其内化为驱动组织制度设计和个人行为的根本动力源泉。在充满不确定性的时代变局中,这恰恰赋予了律师组织最宝贵的战略定力与内在稳定性。 心理学大师亚伯拉罕·马斯洛的经典理论揭示人类需求由基础(生理、安全)向高层次(归属、尊重、自我实现)递进,其中自我实现是人格成长与潜能激发的核心动力。基于此,其“优心态管理论”强调:一个精心设计的、具有高度支持性的组织环境,能够显著激发成员的创造力并促进其自我实现,理想模型如由高度自我实现者共建的组织,其个人成长与创造力迸发与组织的健康发展深度绑定、相互成就。对律所管理的关键启示:想要激活律师这一知识群体的创造力与潜能,管理必须超越满足基础需求(基础薪酬、基本安全感),重点构建支持性生态以满足其高层次需求,特别是提供专业认同、决策参与的“尊重感”,以及挑战性工作、影响力塑造的“自我实现”机会。 在头部律所凭借品牌与规模优势加速整合市场的当下,占行业主体超90%的中小型律所(据中国法律服务网信息显示,截至2025年7月11日,全国律所数量达43868家,其中50人以下的律所占比超90%)如何避免被边缘化、实现差异化生存与发展?马斯洛的“五大需求层次理论”及其延伸的“优心态管理论”,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启示。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路径,为此提供了具有说服力的行业实践样本。这家成立于1992年的宁波区域律所,走出了一条独特的“非规模化的规模化”道路(截至2025年6月,宁波区域总所单体规模排名TOP5,全所规模排名TOP2,总人数超250名,五家分所遍布舟山、慈溪等地)。在面对2012年宁波本地律所规模化浪潮的冲击时,海泰没有选择加盟或合并的外延式扩张,而是发起了一场聚焦内部治理重构的“政治与经济双重管理革命”。其核心逻辑,正是将优心态管理理念融入制度设计,通过满足律师高层次需求来激活组织内生动力。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主任邬辉林在其《中小律所科学管理实践》一书中清晰阐述了这一思维。 在“政治改革”层面,海泰赋权与尊重,构建决策共同体。海泰将治理权从主任负责制转向执行委员会集体负责制。即便当时仅30余人,也通过“一人一票、当场唱票”选举产生5名执委。这不仅确立了程序民主,更在组织层面植入了权力制衡与决策透明的基因。此举回应了律师的“尊重需求”,赋予其参与律所重大决策的相对权利与话语权,极大增强了归属感与责任感。 在“经济改革”层面,海泰的“分产到户”为执业满一年的律师建立独立虚拟账户,并取消其基础薪酬。无论选择独立执业还是团队合作,他们均可与其他合伙人或团队直接协作并获取收益分成。此举打破内部协作壁垒,通过价值直接绑定,将“要我干”变为“我要干”,赋予律师业务自主权与价值创造主导权,有效激活了其“进取心”与追求专业精进、实现价值的自我实现动力。 海泰双重改革构建起支持律师追求归属、尊重与自我实现的制度生态。通过赋权参与和价值驱动,海泰实现了律师个体潜能释放与律所整体发展的相互成就,有力验证了“优心态管理论”在激发创造力、驱动律所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价值。 此外,面对全国品牌大所对区域人才市场的强大虹吸效应,海泰并未选择盲目扩张或高薪挖角,而是深耕内生力量,实施“自然生长型”人才战略,以“师承文化”构筑人才梯队,抵御外部诱惑,提升人才粘性。海泰的核心策略在于构建并倡导“一代做给一代看”的业务传承圈层与师徒文化。这不只是简单的带教,更是一种深植于律所肌理的文化认同体系,为年轻律师提供安全感,为资深律师强化归属感。 对于占行业绝对多数的中小律所而言,马斯洛需求理论与优心态管理论并非束之高阁的理念,而是契合生存与发展的思维。海泰的实践印证了马斯洛需求理论的现实价值,当律所管理超越基础保障,通过制度创新满足律师的高层次需求时,就能激发组织与个人的双重成长。其“政治赋权”回应尊重需求,“经济改革”激活自我实现,“师徒文化”巩固归属感,构建了完善的需求满足生态。这绝非锦上添花,而是在规模化浪潮中,中小律所构筑特色优势、赢得人才阵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选择。 中国律所的管理实践表明,有效的组织管理需要兼顾专业性与商业性、个体发展与集体协作的多重需求。华商、泰和泰以及海泰等律所的案例展示了不同管理哲学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灰度思维平衡制度刚性与管理弹性,破解了大型组织“管控与创新”的两难困境;价值共识建设使泰和泰在5000人规模中保持战略共识,验证文化认同对组织韧性的关键作用;人本理念通过赋权机制与价值绑定有效激活了海泰人才内生动力。 这些实践印证了霍金森论断的现实意义,当深谙人性的管理哲学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体系时,能够有效应对人合组织的矛盾特性。当前,中国律师行业正经历规模化发展的关键阶段。据中国法律服务网数据,截至2025年7月11日,全国单体律所中律师人数超过千人的共6家。行业预测,规模化增速还将进一步加速。当律所汇聚上百名乃至上千名专业精深、独立意识强的高端法律人才时,如何破解“规模不经济”困局,确保庞大机器高效协同运转?这成为当前律所管理现代化转型的核心命题。(相关内容:中国新锐“千人所”密码?条条大路通“做大”与“长大”丨律新观察)
在这一进程中,京瓷哲学所倡导的构建以共同价值观为基础的“理念共同体”正成为行业共识。成员间基于共同精神契约形成的组织文化,构成了抵御业务周期性波动与外部严峻挑战的强大韧性来源。这种源于文化认同的韧性,使得律所在遭遇冲击时能快速修复,步调一致。它并非锦上添花,而是比追求规模扩张或短期创收更能保障长期稳健发展的生命根基。律新社研究中心在调研过程中,常听见律所管理者强调“价值观统一”的重要性,特别在法律市场波动加剧、竞争白热化、外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这种内生的文化韧性与凝聚力,是律所应对外部不确定性、避免“大而不强”或“聚而复散”的核心安全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