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大”发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借力互联网布新局!| 律新社观察

作者 | 编辑部出品

扫码分享

图片


图片



律新社丨王凤梅


“互联网+”是2015年的第一热词。律新社也集中关注了互联网+法律圈的很多动态,其实还有一股实力派力量正在发力布局,这就是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昨天(2016年2月2日),上海市司法局发布了2016年7大目标任务,其中特别提到了运用互联网+进行普法,建立运行由“1+16+X”司法行政综合法律服务窗口、“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上政务大厅及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和APP构成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搭建服务自贸区、科创中心建设和经济结构性改革的平台,拓展便民利民的渠道和途径,法律服务供给有效增强。





这些凝练的表述中,蕴含了丰富的信息。律新社去年创立之初,就曾与一些意见人士交流过,但是由于信息化建设尚未完全配套,需要宣传教育,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既可以实现普法宣传,又可以便民利民,有利于矛盾纠纷迅速化解,润滑社会关系,降低社会管理成本,应该说,益处多多。但是由于信息化建设尚未完全配套,造成了一些“信息不对称”,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难以评估。如果引入互联网元素,可以运用技术手段将更多信息实现对称,让市民更加方便地寻求帮助。


事实上,这样的思路全国各地司法部门都开始试水。2016年1月8日上午,湖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如法网”先后在长沙启用和上线试运行,这标志着湖南省“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O2O平台基本形成,湖南成为国内第一个全省性推行公共法律服务O2O新模式的省份。




湖南司法厅寻求的技术支持,来源于市场。湖南司法厅“问计”于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诞生于福建的互联网法律O2O新秀叮叮律师。为什么“绕道”问,是因为叮叮律师获得了北大法意的投资(具体金额创始人说尚且不能公布),而北大法意是市场上老牌的法律技术公司,之前就与湖南司法厅合作。


湖南省司法厅领导对叮叮律师“一键呼叫律师平台”的软件演示给予了褒奖,充分肯定了创新的法律平台,指出湖南司法厅工作重视信息化建设,同时勇于创新,乐于接受新生事物。对于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O2O平台,现在需要迅速从pc工作转向覆盖到移动互联网的应用。对于百姓民生的法律服务工作,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要实现 “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服务。关系百姓民生的法律服务工作在如法网站已经成功上线。同时,要探索叮叮律师这样线上线下的法律服务平台与如法网的接入模式,实现法律服务平台的全覆盖。




叮叮律师创始人林凡对律新社介绍,无论与法意的合作,还是与湖南司法厅的合作,都是进一步推动法律O2O理念和模式进一步深入到民间的重要基础。


互联网+法律服务的模式越来越为司法部门所重视。安徽司法厅近些年也推出了司法行政社会服务网上大厅,法律援助等法律事务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办理,推动了法律服务信息化网络建设。


众所周知,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其实是当前法律服务版块中数据沉淀最成熟的版块。无论是渠道(从政府到社区),还是用户(从企业到老百姓),还是法律服务者(从律师到专家),这些资源每天都按照行政安排进行了配置,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很多公共法律服务信息,还不为市民和潜在用户所知晓。如果借助目前O2O法律服务平台的技术,其实可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信息的对称,从而更好地优化法律服务资源。


律新社了解到,法治宣传部门拥有丰富的法律服务资源,稍加改造,进一步就是法律服务平台。比如,上海闵行区法制宣传的微信公号“闵晓法”,在微信公号宣传基础上,推出了微信问律师,整合了志愿者律师值班的资源信息,开始向社会推广。当然,目前这只是通过微信平台的一种比较简单的O2O,还没有匹配更多的技术手段。但是不排除市场成熟之后,可以对接更复杂的技术。


公共法律服务可以使用社会法律电商O2O平台技术,但是未来涉及到具体的维护以及进一步开发,一定是需要社会化力量的介入。因此,不排除政府除了购买技术之外,还会购买服务以及管理。这对目前一些还在独自苦苦支撑的法律电商来说无疑是条光明的出路。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政府事务外包已经开始进行,比如在上海百事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法宝网,就承接了部分省市地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之后,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政府必然会越来越重视法律服务事务,随着社会治理法治化逐步达成共识,政府也一定会采购越来越多的法律服务。因此,从趋势而言,政府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力度一定会越来越大。


长按识别二维码
相关律师
相关机构
留言
发送
返回首页 返回列表

联系方式

156 1870 5573

电子邮件

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