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遗产管理人高级专家课程(LCP)召开第三次学术论文研讨会
以下文章来源于遗产管理人人才库

2023年2月8日,由中华遗嘱库联合北京和谐继承服务中心推出的遗产管理人高级专家课程(LCP),首期课程第三次论文研讨会在线上顺利举行,本次研讨会邀请中华遗嘱库创办人陈凯导师进行指导及点评。会议共研讨6篇论文,24位首期遗产管理人就《遗产管理与生前预嘱》《遗产管理人实务的焦点和难点》《中港两地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观察与借鉴》《各类遗产管理人服务主体及其特点》《遗产管理人如何通过提前规划避免继承过程中的矛盾》《海外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观察与借鉴》等主题展开激烈讨论。
本次研讨会首先是优秀论文汇报,每位同学就论文思路、研究内容、研究结果等进行10~20分钟演讲。
柏宗娥对生前预嘱进行了研究,她表示预嘱是一种有尊严的告别,能够按照本人意愿,以尽量自然和有尊严的方式离世,也是人们对生命的珍惜和热爱;预嘱也是文明的回归,尊重了个人的知情同意权和自主决定权。中华遗嘱库作为专业机构,不仅能够为遗嘱人传递爱,也能协助遗嘱人管理财产,维护遗产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遗产管理人制度对完善我国的继承制度意义重大。随着社会遗产纠纷案件逐渐增多,大多数纠纷涉及的是家庭内部成员,遗产管理人这一角色的出现,能借助亲人间的关系纽带,调和多元价值,在家庭内部解决纠纷,从而减少诉累,缓解法院压力,亦能平衡各方权益,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遗产管理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衍生品,但《民法典》继承编中对于遗产管理人的规定只有六条,仅搭建了基本框架,规定的内容都较为笼统,难以有效地指导实务,许多问题还有待立法明确。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遗产管理人制度将趋于完善,更多的人能从遗产管理人制度中受益。
《民法典》确立遗产管理人制度,填补了遗产管理的立法空白,完善了我国的继承法律制度,为司法实务处理相关案件提供了法律遵循。但是《民法典》对遗产管理人的规定仍较为粗略,难以应对复杂多元的客观需要,需要作进一步的丰富和完善。设立遗产管理人制度是为了妥善管理和分割遗产,实现对继承关系当事人利益的平等保护,同时减少更多纠纷和节约司法资源,有利于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提前指定遗产管理人和提前规划非常重要,不仅能避免家庭矛盾产生,还可以节约继承成本、税费等。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净值人群留下的财产也越来越多,开始面临一系列传承问题,遗产管理人顺势而出。遗产管理人的意义就在于能够促成遗产处理程序的启动,及时行使确保遗产利益最大化的权利;遗产管理人具有兜底性的功能,应遗产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及时启动遗产处理程序,依法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使所有利益人摆脱僵局的困扰,实现其合法利益,由此增进法的人文关怀,也有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的发展。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国的遗产管理制度刚建立不久,在细化实施上仍然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和创新。《美国统一遗嘱检验法典》的规定详实,尽管在借鉴时须考虑法律适用的国家环境、成文法与判例法的差异等,但是也能在方向上予以启发,我坚信,随着遗产管理制度的深化落实,未来的遗产管理制度将会越来越完善,为我国的传承事业贡献巨大力量!

论文汇报结束后,同学们根据演讲和论文内容进行交流和讨论。大家纷纷表示,遗产管理人论文研讨会内容丰富,令人受益匪浅,为遗产管理人的学术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帮助。在今后的学习与工作中,他们将不断提升学术质量和水平,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完善遗产管理人程序的具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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