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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律新社、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主办,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威科集团、法蝉、中华遗嘱库等机构大力支持的第二届“海华杯”法律写作大赛于6月4日圆满落幕。本次大赛共征得符合投稿要求作品325篇,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5篇,优秀奖作品28篇。
律新社将陆续刊出优秀作品。今天展示的是二等奖获奖作品——《AIGC之文生图语境下美的著作权保护——基于国内外主流人工智能绘图平台著作权处理所做的分析》。
作者丨荣涵
关键词:人工智能创造物、人工智能绘图、著作权、著作权法自从进入2022年下半年开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 generated content,AIGC)中的“AI绘图”频频“破圈”。首先是今年八月,美国科罗拉多州举办艺术博览会中一件名为《太空歌剧院(Théâtre Dopéra Spatial)》的艺术品在本届比赛的数字艺术类别(Digital Arts category)获得第一名,但因为创作者坦白这组作品正是通过Midjourney(人工智能生成平台)生成,引发不少争议。此外,在国内最早一批入局AIGC的人工智能生成平台TIAMAT于10月31日宣布正式开始公测,其用法简便的小程序在朋友圈掀起一小波潮流。面对AI强大的“画力”与营收可能,“AI作画教程”“AI作画变现途径”的分享内容已铺满诸多流量平台。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或将接棒用户原创内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UGC),而2022年正是它的崛起之年。在这其中,文生图(text-to-image)因其趣味性、成熟度、易操作自然成为其中的大热点之一。借助日渐成熟的生成扩散模型(Diffusion Model),通过自然语言处理(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NLP)识别输入文字的语意,运用后台强大的数据集,寥寥几字便可“创作”出一副“新画作”。但是这样的“魔法”在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体系下面临着两个巨大的难题:其一是人工智能画作是否可以成为“作品”从而纳入著作权保护体系?其二是如果属于作品,则著作权权利归属如何确定?虽然在我国关于人工智能生成的图片尚未发生较大著作权纠纷,但是考虑其迅猛蓬勃的发展现状、巨大的发展前景,及时思考一套保护规制方法可谓十分重要、不可不为。

关于人工智能创造物是否构成“作品”受现行著作权保护这一问题,学界有支持说,也有反对说。而笔者认为应当将人工智能生成画作纳入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内。正是因为随着人工智能绘画模型的日益成熟发展,AI生成画作与人类画作界限会越来越模糊。正如引入中提到的画作《太空歌剧院》,若作者不够坦诚,恐无人知晓此一等奖作品出自人工智能之“手”。在这样的情形下若是不将其纳入保护范畴,对于使用软件的生成者而言,隐瞒并自行署名会是很好的选择[ 参见:[1] 吴雨辉. 人工智能创造物著作权保护:问题、争议及其未来可能[J]. 现代出版,2020(6):37-42. DOI:10.3969/j.issn.2095-0330.2020.06.006.],而这样的“不真实署名”将会带来颇坏的影响[ 参见:姚志伟,沈燚. 人工智能创造物不真实署名的风险与规制[J].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40(1):133-140. DOI:10.15896/j.xjtuskxb.202001016.]。而许多现在已经在成熟运营的人工智能生成平台(除了鼓励甚至强制披露AI参与的少数平台),其作品是无法打上AI生成的烙印的,则其所能提供的版权保护还是要以不真实署名的方式在现有著作权体系的框架之内进行着。此外,在笔者看来“文生图”已经不再只是单独由计算机运行得到结果,因为使用者已可以通过输入的文字、表述的顺序极大地影响生成结果。并且那些接受过特殊文字表达训练的绘图者会更加熟悉模型,他们对结果的把控力度更强,可以实现到“文画一体”的高度,支持这类生成物具有独创性而且成为使用者的作品亦有可论证的余地。现实中已经出现一批了解自然语言识别和模型处理算法的用户,他们的作品在网络上广受赞誉并且他们还拥有自己的线上展览。
在实务当中,从2020年3月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上海盈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可以看出,人工智能生成的文章可以被认定为作品,这体现了我国司法实务界对人工智能生成物接纳度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人工智能生成平台的蓬勃发展,那么同类型甚至拥有更高独创性的人工智能生成画作也将会在著作权法内有自己的地位受到相应的保护。

关于权属问题,笔者结合截止至2022年11月23日的国内外几大人工智能画作生成平台所做出的版权声明,从版权权属、是否可以商用角度进行了如下简单的整理:
| 版权权属 | 是否可以商用 | 备注 |
Midjourney | Midjourney | 付费会员可以商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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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ll·E2 | openAI(平台开发公司) | 不可商用 | 鼓励创作者披露AI参与创作。 |
文心ERNIE-ViLG2.0 | 平台及平台关联公司 | 不可商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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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MAT | 平台及平台关联公司 | 商用需要平台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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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pen | 使用模型采用了MIT 协议开源,承认图片版权归属使用者。 | 可以商用 | 提醒使用者为指令时审慎采用在世艺术家作为风格词语或者对此类生成作品使用更加谨慎。 |
Stable Diffusion模型(6pen提供) | 采取CC0协议,放弃相关权利。 | 所有人可以商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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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o Diffusion | 模型采用了MIT 协议开源,承认图片版权归属使用者。 | 可以商用 | 提醒使用者注意图像生成所使用文字是否侵权。 |
据上表可以看出,大部分平台的选择与我国大多数学者所持的观点是一致的,相关权利应当归属于人工智能生成平台的开发者,[ 参见:熊琦.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认定[J].知识产权,2017(03):3-8.]而采取投资原则,其中部分权利也应当可以通过合同等方式转让给平台的使用者[ 参见:姚志伟,沈燚. 论人工智能创造物的著作权归属[J].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42(3):29-33. DOI:10.3969/j.issn.1001-5981.2018.03.006.]。不过也存在部分平台完全不授权商用,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使用者的积极性,而且对于那些精通文生图技巧的作者严重缺乏保护,虽然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但是他们的prompt(文生图中的文字指令)仍然属于表达的范畴,需要得到认可。坚持这样的做法可能会使得这些人工智能生成平台可以轻松地达到一种垄断的效果,凭借强大的信息处理长此以往便是一片专利丛林。不过以上平台有的还处于发展期,针对版权以后应该会有更新的调整方案。此外,小部分平台和模型,它们大部分已经通过MIT协议开源,因而将相关权利完全授予了使用者。这些平台也往往会更加吸引那些关心版权、具有商业使用意图的使用者们,以避免将来陷入版权纷争的可能。而这些平台的收入往往也来自于提供更强算力、更少等待时间的会员服务,不会在版权上面做文章。只有极少数平台或模型选择让作品直接进入公有领域,放弃相关权利,在国内可用的且比较成熟的有Stable Diffusion模型(6pen平台提供版本)。该模型因采取CC0协议,那么通过该模型生成图像作品既不属于创造者也不属于使用者,而是进入了公有财产领域。学界有学者对此路径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其不利于鼓励此阶段人工智能生成的发展的弊端。[ 参见:余翔,张润哲,张奔,王华.适应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知识产权制度研究[J].科研管理,2021,42(08):176-183.DOI:10.19571/j.cnki.1000-2995.2021.08.020.]笔者也认为这样的模式虽然会迎合许多艺术家们的观点,毕竟人工智能生成平台正是去模仿这些艺术家们才能绘制出美妙的杰作,集全人类之美生成的美至少应当属于全人类。但在此阶段普遍要求放弃相关权利,确实还缺乏一定的适用条件。对有意采用此道的平台也应当予以支持,因这类平台对于商用目的用户虽然不友好,但是被许多人选择成为一种灵感发散的工具,发挥了帮助许多艺术家拓展想象、普通人娱乐体验的功能。根据6pen做出的2398份问卷调查总结知其92%的用户也确实都是在娱乐使用,完全没有任何收益。
综上,在现有著作权法体系下,许多人工智能生成平台面对版权困扰做出了各异探索,有值得肯定的地方,但是笔者认为其中许多处理仍然会带来一些风险,尤其是在开发者和使用者之间。结合文生图模式的特殊性,prompt作为关键的个性化的指令,也可以归属于表达的一部分受到著作权的保护,然而其与画作联系十分密切,甚至有的二者可以类似于一种跨作品类型的演绎,对于此类使用者的指,令现在的规制方式都缺乏重点的保护,而这依旧可能引发版权纠纷。所以这些依然有人类用户参与创作的人工智能生成物,需要探索一种更新的保护模式以解决这样的问题。因为单纯在现有体系下想办法解决纠纷,还是会引向人工智能生成物与人类作品的混杂。这并非好事,从需要特殊规制的角度出发相应作品便需要想办法打上AI的烙印。
此外在人工智能生成画作领域涉及到其他的版权“雷区”,就是人工智能生成画作平台的数据库来源问题。目前已经有许多画师、艺术家、美术作品平台禁止人工智能生成平台学习他们的画作,但是在实践层面上想要确定该人工智能生成平台是否学习了相关的画作恐怕并非易事。然而在已经引发不少原创艺术家反感的情况下如若继续忽视他们的诉求,缺乏相关保护措施和对人工智能作画平台爬取数据的规制,则将打击无数人类艺术家的创造活动。而我们知道,人工智能可以学习世界上万亿种画风,但难以创造一种独立的、稳定的、属于自己的画风,就比如有一位作者通过视频剪辑连续放映了在midjourney中自己的作品,形成了一个统一主题的新作品,然而该作品每一帧虽然美轮美奂,但是画风确实存在前后不一致的问题,如评论所述带来了违和感,[ 视频网址: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xP4y1o7JA/?spm_id_from=333.337.search-card.all.click&vd_source=434f3d5fd56cd73ba983c196703f6d7e 访问日期:2022年11月23日21:00]能成功创造出独立、稳定画风的,目前只有人类艺术家们,因此保护他们的艺术创作不被AI侵害,也十分重要。这样的问题也正需要一份准确清晰的答案,一套独特的保护制度设计。如德沃金所言“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面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所带来的困惑与冲击,相信法律一定会给予回应,做出调整应对挑战。让这份通过人工智能平台创造的美丽也能被周到保护,细细品味欣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