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不过三代?法律不保护懒惰之人丨律新云课堂

作者 | 赵霏

扫码分享

图片

作者丨赵霏

图片

赵霏

上海浩信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律新社特约撰稿人

中国有句古话叫作“富不过三代”,我们马上会联想到“坑爹”“败家”“骄奢淫逸”这些字眼,似乎家族的没落都是源于人为、主观、恶意的因素。


其实不然,有些家族的衰败可能是因为挥霍无度,而更多家族的日薄西山则可能是因为“躺枪”。不信,我给你讲三个真实的故事。

01

第一个故事


父母的房产,怎么被堂弟分走了?


一位年轻客户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父母遗产的继承过户时屡屡碰壁,工作人员要求其户口簿上的亲戚都到场,否则就不给办过户。


客户很奇怪:我是独生子,父母的房产由我继承天经地义,和这些亲戚有什么关系?


他找到我,我帮他理了一下家庭关系:其父亲2006年去世,母亲2008年去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不在了。按理来说,父母名下的房子由他一人来继承没有问题;但很巧的是,奶奶卡在了父母去世之间去世,这样一来,这个继承就有点复杂了。


房屋是父母的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其在房子中享有的1/2份额发生继承,继承人是母亲、客户和奶奶三个人,每人各继承1/6。但奶奶去世后,奶奶继承到的这1/6又发生了继承,继承人是奶奶的四个子女。这时问题来了:这四个子女有的健在,有的去世了,健在的直接继承没有问题,但去世了的该怎么办呢?


继承法上有个概念叫作“代位继承”,通俗来说就是如果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父母的遗产就由子女的子女代为继承。比如这个故事里,父亲和二叔都先于奶奶死亡,那么奶奶的遗产本来应该由父亲继承的,现在就由客户代位继承;本来应该由二叔继承的,现在就由客户的堂弟代位继承。这样一来,奶奶的1/6房产就应该由三叔、四姑、客户和堂弟四个人继承,每人各分得1/24。这就是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员工不给客户办理过户的原因。


本来以为只是一个简单的家产继承,没想到要把亲戚们都叫回来分蛋糕,换作是你,你觉得麻不麻烦?


图片


那么这位客户的困境有没有办法解决呢?


其实很简单:如果他的父母在世时立下一份遗嘱,写清楚百年之后遗产由独生子一人继承所有,这份遗嘱就有了排他效力,即便将来需要亲戚一起走法律流程,也能够保证遗产能够定向传承。


现实中,单线继承只发生在家庭关系简单,不涉及代位继承、转继承的家族中;而绝大部分家庭在发生继承时,都可能遇到“不速之客”来争夺遗产。法律虽然保护所有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但也希望遗产能流向与它关系最紧密之人的手上——这就是遗嘱的定向传承价值。


02

第二个故事


女儿的遗产,怎么被最恨的男人分走了?


一位女客户早年与丈夫离婚,一个人将女儿拉扯大,经过几十年的打拼,也算积累了不少家业。为了防止自己百年后亲戚与女儿争家产,她打算提前将财产转移到女儿名下。


在律师的建议下,客户和女儿签了份赠与协议,写明财产只赠与女儿——根据法律规定,父母赠与己方子女的财产视作父母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在离婚时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就解除了家产被女婿分走的后顾之忧。


一切手续办好后,客户觉得高枕无忧,以为家族财富得到了密不透风的传承。


但谁也没想到的是,不久女儿和女婿闹离婚,女儿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在马路上遭遇车祸不幸身亡。


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为了防止亲戚来分自己的遗产,客户选择将财产转移给女儿;但她并没想到,如今虽然亲戚不会和女儿抢自己的遗产了,女婿却要和自己抢女儿的遗产,一半的家产都要被女婿分走。


她更没想到的是,其实被分走的遗产不止一半,因为前夫也是女儿的继承人,所以女婿和前夫一共能分走三分之二。


辛苦打拼一辈子的家业,居然被两个最恨的男人分走了,换作是你,你觉得窝不窝火?


图片


那这位客户的困局有没有办法解决呢?


客户的财产类型多样,需要分情况处理。对于不动产,她虽然通过赠与过户给女儿,但女儿也应及时立下一份遗嘱,写明一旦发生意外,遗产由母亲一人继承。这样一来,家族财富的传承才能形成一个闭环。


对于动产,固然也可以通过立遗嘱解决,但还有更优选:假如客户将一部分资产不是存入银行账户,而是存入保险中,指定女儿为受益人,那么保险理赔金将成为女儿的个人财产。而且,由于保险具有杠杆效应,还能让财富在传承的过程中实现增值,这就是它相较于遗嘱的优势所在。


这个故事让我们看到,遗嘱固然是实物资产传承的有效手段,而对于现金资产的传承来说,保险则是利益更大化的武器。法律虽然规定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也允许上一辈通过意思自治的合法途径排除外族的权利——这就是保险的排他性价值。


03

第三个故事


老公生前欠的债,死后竟由老婆还?


一位女客户早年因老公做生意屡屡失败而引发家庭矛盾,后二人分居。五年后,她被一群债主追债上门,称老公欠了几百万元债务,但因人已去世,所以找到她“夫债妻还”。


由于常年未联系,客户连老公的死讯都不知道,更不可能知晓他在外欠下了巨额债务。但一纸传票令她乱了阵脚,面对被控诉的“夫债妻还”更是不知所措。


在法律上,判断夫债妻还不还要考察两个因素:第一,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是否有举债合意,款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第二,是否继承了遗产。如果继承了,则要在继承范围内还债,除非明确放弃继承。


经过一番询问,客户在与老公分居期间,既经济独立也不与其往来,基本排除了夫妻共同债务的可能性。但二人共同拥有一套房屋,每人享有1/2份额。现在老公去世了,客户陷入两难的境地:这个继承过户是办还是不办呢?


办吧,她要在继承的范围内还债。掐指一算,继承到的房产还不抵老公欠下的债,等于办了个寂寞。不办吧,老公享有的1/2份额则面临被强制执行的风险,房屋有可能被拍卖。


所谓“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换作是你,摊上这样的老公,你觉得倒不倒霉?


图片


那这位客户的困局有没有办法解决呢?


时间倒流回五年前。客户敏锐地察觉到老公有易欠债的出厂设置,于是将一部分家庭储蓄存放到信托账户,自己作为委托人,孩子作为受益人,受益方式为每年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比如生活费、教育基金、医疗基金等。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放入信托账户的财产不再是委托人的责任财产;一旦将来老公对外欠债,债权人不能主张执行这部分财产,而受益人领取的款项也不属于继承所得。这样一来,至少保障了正常生活,而不至于整个家庭被掏空。


法律虽然规定欠债后转移财产的行为无效,但并未禁止在欠债前通过隔离风险来保全财产。法律当然不保护蓄谋已久的恶意避债,但面对这类从天而降的“无头债”,理性经济人也不应为“死人欠债活人连坐”的糊涂账买单——这就是信托的风险隔离价值。








这三个故事让我们看到,家族财富的失传不一定是因为主观的挥霍无度,一些不可控的非人为因素,也可能让你的家族财富在“躺枪”中白白流失。


所以,要想打破“富不过三代”的魔咒,就要改变“无事不登三宝殿,有事再来找律师”的思维惯性。因为财富就像沙漏里的沙,要想不在时间的筛漏中不知不觉流逝,日常的打理和规划很重要。


想想看,如果“英伦玫瑰”黛安娜在天国看到凯特皇妃戴着自己的珠宝走上红毯,如果“苹果之父”乔布斯在九泉看到世界仍然在被自己的遗产改变,他们会不会为自己生前的未雨绸缪而倍感欣慰?


毕竟,法谚有云:“法律不保护懒惰之人。”




律新云课堂·专业精品课



10月10日16:30,“律新云课堂”邀请到赵霏律师做客“律新V品”直播间,与大家分享:莫让离婚折损了家产——如何管理家族财富。


扫码即刻学习

图片


“律新云课堂”所有直播公益课都将进行预告,预约后可免费观看直播,三天内可免费观看回放,之后所有课程均可在“律新社友汇”会员频道进行观看。我们将为会员推出更多专属好礼,敬请关注!


图片

长按识别二维码
相关律师
相关机构
留言
发送
返回首页 返回列表

联系方式

156 1870 5573

电子邮件

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