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程阳:解决企业人力资源合规“知”“行”难,以创造客户价值为中心丨精品劳动法律师

作者 | 编辑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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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丨律新社品牌服务中心

“择一事终一生,干一行专一行”是每位专业律师的追求,也是其能有所成就的关键所在。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程阳从刚入行兼职接触劳动仲裁案件,到成为兰台总部人力资源与劳动法律事务团队牵头合伙人的执业历程,就是对这句话最好的印证。小到劳动合同纠纷,大到数百号人员的安置;从撰写一篇篇公众号普法文章,到为客户解决一个个合规痛点,程阳律师的初心和动力皆源于“律师是一份基于信任的职业,只有把专业做到极致,才能不辜负每一份信任与托付”。也正是靠着如此执着的韧劲和不断钻研的创新服务,她和兰台人力资源与劳动法律事务团队才在劳动法律服务领域这片红得不能再红的红海里,“卷”出了口碑,更“卷”出了沉甸甸的价值。


在律新社发布的《精品劳动法律服务品牌指南(2023)》中,程阳律师获评律新社2023年度劳动法专业领域“品牌之星30佳——实力律师”荣誉,她所在的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兰台”)获评律新社2023年度劳动法专业领域“品牌影响力律所15佳”殊荣。近日,律新社与程阳律师进行了深入对话,在聆听她对劳动法领域的专业见解的同时,还一起探讨了兰台劳动团队在专业化、品牌化、数字化建设等方面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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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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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被动选择到热爱深植

做优秀的劳动法专业律师

因为热爱,所以专注;既然选择,全力以赴。早在10年前兰台选择让程阳律师来重点打造劳动法律服务专业时,就是看中了她“做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的韧性和个性,这也成就了今天兰台人力资源服务在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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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新社

作为一名执业十余年的劳动法专业律师,在执业初期,是何种机缘让您选择深耕劳动法领域?


// 程阳


兰台是一家以服务机构客户为主的一体化管理综合性律所,定位是做更好的公司法务律师,而劳动法律服务是和企业客户建立强粘性和专业信任度最基础的领域。我在兰台做了几年综合律师后,恰逢所里准备着力打造专业化的劳动法团队。结合个人意愿和所里的安排,我就把劳动法作为了自己的业务方向。一定程度上而言,与劳动法律服务业务结缘是事务所发展的需要,也算是机缘巧合。


另外,我的性格是不管做什么都要做出个样子来,所以一头扎进劳动法领域并持续做到了现在。十几年来,我的获得感涓滴成河,客观地说,也收获了很多客户长期的信任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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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新社

除了在兰台执业,您还担任了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劳动保障法分会理事等行业职务,从实务到理论之间不同角色的“转变”对您的执业有何影响?


// 程阳


好的律师要同时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我本人也非常喜欢钻研行业发展问题。担任行业职务和参加行业活动,一方面,可以让我有机会参与一些理论课题的探讨交流,从而更好地融合法律理论和实务操作;另一方面,这些平台让我有机会向同行交流学习,并且能够一起探讨行业发展趋势、发掘服务创新、探讨交流合作。我也深知:交流和探讨的目的,最终都是提升自己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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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新社

您曾被派驻到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参加劳动仲裁调解,这段经历对您后续的执业有何影响?


// 程阳


一方面,仲裁接触的都是活生生的案例,有机会从各方获得更为全面的信息;另一方面,仲裁调解必须是居中身份,这让我在为企业客户服务时会有更全面的视角。举个例子:有一次员工申请仲裁,认为原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我在和单位了解情况时发现他们对此非常意外,甚至以为员工自行脱岗了。我们深入了解后发现,该员工和直属领导在工作中有言语冲突,领导当时很生气对他说:“你走吧!”也正是这一句话引发了员工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站在单位角度,可能觉得这个案子有点“冤”,我称之为“本不应该发生”;但本案也很生动地演绎了劳动纠纷发生的根源不只在法律,而是贯穿于管理的全过程。像这种鲜活的案例还有很多,为我提供了丰富的视角和细节,让我可以切身从人性、管理、心理等多重角度考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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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新社

在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时,您如何平衡其中的“情”与“法”?


// 程阳


劳动关系本质上是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天然地既要谈法,也要谈情,把握其中的尺度就是专业劳动法律师最大的价值。纠纷发生时,首先要回归理性和规则,但不能仅用规则。假如公司经营困难,面临人员安置,企业不能简单认为只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赔偿即可。其次,还要回应员工的情感和情绪方面的诉求。有的员工已入职十几二十年,其所有的生命轨迹都与单位存在联系,解除劳动关系时肯定会有不舍、面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无助甚至茫然。作为律师,我们给出的方案也必须要兼顾法与情的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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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服务

绝不止于“劳动”和“法律”

执业多年,程阳律师最深的感触是,好的劳动法律服务绝不仅限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方面的服务,而是要有经营管理思维。律师只有将法律思维与管理思维有序结合,才能在劳动法律服务过程中为客户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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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新社

您主张要“将法律管理真正融入到公司日常管理中”,那企业管理者如何能够将法律思维和管理思维进行真正的融合?作为律师,又该如何帮助客户实现这种融合?


// 程阳


合规是企业运营的“刚需”,既包括合法律之规,也包括合商业之规。之所以会出现不合规,主要有两个难点:


是对规则不够了解。比如关于企业的安全生产,客户或许听说过有这方面的规定,但并不清楚它与自己企业用人之间有何种关联,很可能会因为不了解规则而出现违规或潜在违规。


二是不知道如何实施落地。比如客户知道要制定员工手册,也知道与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但并不知道怎样才算是合规的操作。


作为专业律师,首先要解决企业不了解规则的痛点。所以我经常说,我们不能把劳动法律服务理解成《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简单释明,而要更多地关注法律的核心及立法宗旨,去发现所有和劳动用工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向客户予以充分提示。


其次要帮助客户将法律规则落地。比如HR知道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涉及赔偿两倍工资是一个合规风险点,但该合规风险点对于大型机构客户而言应当落实在哪个部门、如何确保职责一定被落实等,都需要一系列的职责支撑和流程支撑。倘若没有职责、流程的支撑,合规的预防和解决便会空置。我们要做的就是帮助客户把制度通过流程予以落地实现。


身为劳动法律师,我们要做一个既懂法律又懂公司管理的人,既要有法律思维,也要有管理思维。当然,应当时刻牢记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个鲜活的个体,看到人、盯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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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新社

结合您的执业经历,怎样才能从企业的角度出发,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用工之间的关系并从源头解决企业合规问题,进而减少劳动争议的产生?


// 程阳


绝大多数企业是期望合规经营的。合规是一个体系化、长期化的过程。从源头解决合规问题,首先要建立规章制度并执行到位,这些我称之为“预防”争议发生的举措;其次,对纠纷处理和解决要建立流程和规范,我称之为解决争议的“预案”,我们提倡尽量以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只有从“预防”和“预案”两个方面分层次、有步骤地建立合规体系,才能有望达到源头治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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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业务中沉淀知识管理

用知识管理创造价值

知识管理对律师专业养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它又是一项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工作。程阳律师和她带领的兰台人力资源与劳动法律事务团队在执业之余,还运营着“兰台劳动”微信公众号,常年持续输出高品质专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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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新社

您和团队管理的“兰台劳动”公众号每天都有稳定且与劳动法相关的内容输出,“耗时”“耗力”不言而喻。您和团队是如何做到保持高频率、高质量的输出?


// 程阳


我们本身就从事劳动法律服务,日常有大量的高频重复业务。团队确实需要做知识积累和管理,公众号是我们内部进行知识管理的一种方式。


“兰台劳动”公众号上的文章内容高度结合业务实际,选题基本上来源于几个方面:一是客户需求,尤其是客户高频关注的需求和问题;二是团队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典型案件等;三是我们基于行业的一些前瞻性研究分析,比如最近开的“事业单位用工专栏”“国有企业合规专栏”等;四是有一些创新的视角,比如有些话题是关于国内外的实践对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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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新社

您一直是自己亲力亲为做案子,同时要带团队,还要做知识管理类的输出,您是如何做到“三管齐下”的?


// 程阳


实际上没有什么妙招,我的日常工作确实也很忙,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是常态。这三者本质上是有机融合而非彼此割裂的。比如,我们做案子一般采取团队分工合作的方式,做案子的过程就是潜移默化带团队的过程,案件完成后都会进行复盘总结并形成知识积累,最后的工作成果大家也都可以互相学习借鉴。虽然总结和沉淀看似花费了大量精力且没有直接的效益产出,但从长远来看却是整个团队专业精进和提高效率必不可少的环节。当然,在此过程中,团队能够得到历练和成长,客户也能获得更好的创新价值。此外,总结和沉淀最终也会形成正向反馈直至让每个人都能从中受益,而这种反馈又会反过来激励团队增加在知识管理和输出上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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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造价值为标准

与时俱进创新劳动法律服务

近年来,新技术的涌现催生了平台经济和新就业形态等新事物,也催生了大量“科技+法律”的服务新模式。律师作为以服务创造价值的职业,必然要直面这个技术潮涌的新时代,兰台的劳动法律服务团队很早就投入了相关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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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新社

当前,新就业形态、新型劳动关系层出不穷,您认为这些会对劳动法律师的业务产生怎样的影响?


// 程阳



就业务量来说,新就业形态并未对劳动法律师的业务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但就业务内容而言,确实给律师执业带来了新课题。比如,企业采用这种新就业形态和用工方式,产生纠纷后的司法裁判口径是怎样的?对此,目前不同地域、不同案例之间其实还存在着很大差异。


我们团队对这种新业务介入较早,早在2014年时,就已经在服务这类互联网平台企业;总体上感觉还是需要谨慎对待,不能用处理传统劳动用工关系的方法去看待。再者,互联网用工关系诱发问题会有后置性,如果出现平台崩盘等情况,这些从业者的未来去留可能会对社会稳定性产生影响。这些都是值得包括我们律师在内的法律人共同探讨的问题,也是律师发挥价值的空间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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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新社

您和团队是如何将法律科技运用在劳动法律服务领域的?


// 程阳



兰台从2018年起就开始进行科技融入和创新。2020年,我们与威科先行联合推出科技性产品,现在也在与一些合作方探讨研发新的科技产品。期望借助科技的力量和内部的知识积累,提高我们对客户的响应度和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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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语


劳动法律服务领域竞争激烈,但程阳律师和兰台劳动法团队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整合多学科资源,为客户提供全方位解决方案;运用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提升工作效率;始终以客户需求为核心,捍卫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平。


展望未来,程阳律师和兰台劳动法团队将会继续“以创造价值为判断标准”,不断深耕专业、打破边界、创新服务方式,不辜负客户的每一次信任和托付,与客户共创劳动法律服务的新篇章,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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