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价值的好处 就是时间久了 总会有惊喜的反馈 比如 最让业界人士头疼的律所管理 与最难的专业品牌建设 在我们孜孜以求 探索用各种方法解决的同时 迎来了颇具希望性的政策机会 2024年1月,上海市一连发布了两项法律服务业新规,涉及律所管理体制变革,对律所一体化管理提出了新策略;尤其是推出特别合伙人管理制度,明确了律所进入现代化管理要在组织中进行的人才与机制变革。 1月2日 上海市司法局公众号发布“一图读懂”消息: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推动上海法律科技应用和发展的工作方案》,其中包含很多创新性建议。比如:探索引入符合条件的科技人才担任律师事务所特别合伙人;鼓励法律服务机构,特别是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转型公司化管理;引导法律服务机构通过组建共同体等方式加强法律科技产品研发……(相关阅读:律所可以引入技术合伙人、公司化管理?从上海最新法律科技产业发展方案联想中国首批科技感律所……|律新观察) 1月4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发挥城市功能优势 做强律师事务所品牌 加快推动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有关于“制定《上海市律师事务所特别合伙人管理规定》,明确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专利代理人和党建、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人才成为律师事务所特别合伙人的具体办法。”(相关阅读:鼓励律所引入公司制模式、国外开分所有奖励?这则《通知》全是上海涉外品牌律所发展红利丨律新观察) 公司制和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天然需求
《措施》中特别强调了进一步做强律师事务所品牌,加强综合型律师事务所品牌建设。“将支持品牌综合型律师事务所通过开拓境内外市场、引进顶尖律师人才、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持续发展壮大,增强国内国际辐射力。符合条件的品牌综合型律师事务所,可享受相关资助、奖励和政策便利。对积极引进优秀律师团队、拓展综合法律服务领域和能力,升级成为品牌综合型律师事务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
在过去的30余年里,大多数律所都普遍采用“合伙制”的管理模式,但是这种模式存在结构松散、缺乏统一品牌形象的弊端。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日益成熟和竞争加剧,逐步引入“公司制”和“一体化”的现代律所管理运营模式,成为律所必然的方向选择。
律所差异化竞争的高级手段和软实力
未来律所竞争的核心在于运营能力的竞争,而品牌运营能力就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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