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勇律师深耕劳动法律业务、经济合同及公司法律顾问工作,现为江苏省律师协会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曾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近20年、南京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从1994年执业至今,许勇律师代理了多起在南京省内有一定影响的劳资纠纷,积极协助政府处理了多起突发性事件,以高度专业的职业素养和极为丰富的实务经验,获得了政府、企业等各类客户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的高度认可和充分肯定。
在律新社发布的《精品劳动法律服务品牌指南(2023)》(以下简称《指南》)中,许勇律师获评律新社2023年度劳动法专业领域“品牌之星30佳——匠心律师”荣誉,他所在的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凭借专业服务及优异品牌表现入选《指南》律所名录。近日,律新社与许勇律师进行了深入对话,详细了解他的职业发展经历、专业服务特色和办案心得,并聆听其对于劳动法律服务团队品牌建设与未来劳动法领域律师职业规划等议题的独特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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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实/录
深耕劳动法领域研究
开辟特色专业发展之路
律新社
// 许勇
1994年,我开始正式执业;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施行。虽然当时劳动法领域相关法律规定较少,该方向也相对冷门,但结合市场经济国家劳资关系的发展规律,从长远来看,我认为《劳动法》与中国改革开放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密切关联,并且具有长足的发展空间。
此外,在执业过程中,将案件办好的目标促使我反复思考“专”“精”“全”之间的联系和侧重。因此,在工作之后,虽然相关领域案件数量稀少,但我已注重向劳动法业务方向扩展并不断深入,也由此开始了从“万金油”律师向专业化律师的转变之路。例如,1994年南京市劳动局汇总的《劳动法律领域法规汇编》共有八九百页,其中的规定、立法背景、政策沿革历史,我都一一了解。与此同时,不同时代的案件争议类型与数量亦在悄然发展、变化,工伤、裁员、劳动法律合规服务以及一些复杂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我也逐渐涉及并深入研究。
律新社
// 许勇
我们团队除了提供劳动法律专业服务外,同样突出团队特色,强调劳资和谐,与工会保持持续、长期的合作。因为劳动争议包括资方与劳动者,作为专业律师,不能仅处理一方的问题,而需要在帮助劳动者维权的同时促进企业合规管理。通过团队专业的劳动合规服务,让企业意识到劳资和谐的重要性,平衡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方能做到既维护整体劳动者权益,又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劳动争议案件具有群体效应,多数时候引发的相应争议与企业的用工管理混乱和劳动不合规存在一定的联系。因此,我们不能只纯粹处理某一突发性案件,这样难以达到双赢的效果,而需要将劳动法专业知识融合到企业管理当中,提供全方位、高层次、多维度的服务。这是我们团队服务的主要特点与侧重点。
律新社
// 许勇
首先,联盛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团队服务“多元化、全方位”的特点鲜明,不拘泥于劳动法律服务某一方面的业务,而是注重为工会、企业、维权职工与民工、政府部门等多方相互具有关联性的主体提供专业服务,以促进团队的专业化发展。
其次,对于人员培训,团队坚持从多方面的实务训练着手,旨在锻炼每一位律师。在部分案件办理期间,一部分律师更多专注于出庭,另一部分律师则着重专注于整理案卷材料。之后通过互换的方式,促使每一位成员的专业训练都能达到一定要求。再结合团队办案经验,开展疑难复杂案例研讨会,进行高效沉淀、复盘与总结,日益提高团队律师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案件办理的高质、高效。
最后,团队坚持紧跟时代脉搏、承担社会责任、重视劳资和谐,始终坚持为劳资双方关系的平衡提供最优团队方案,为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夯实根基。
精进专业技能
灵活应对经济与业务形势发展
律新社
// 许勇
随着互联网平台的兴起,出现了新形态上的用工,而我最近正好办理了一个与之相关的案件,发现了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认为,在新形态劳动用工中,平台的部分措施有规避劳动法律责任之嫌。尤其是在深入办理该类案件后,我们发现,多数平台虽然对员工的工作与考核方式有一定管理,但其会通过多种方式避免承担责任。
例如,外卖骑手通过工作获取劳动报酬,但平台不会直接向外卖员支付工资,以此防止和外卖员产生劳动关系。此时往往会由第三方公司为外卖员支付报酬,再由其他公司为外卖员购买保险。同时,支付报酬的公司与购买保险的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保险的公司再与平台签订合同。当劳动者出现工伤需要赔偿时,各公司则都可以和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避免赔偿。但实际从平台劳动用工的管理模式来看,平台会给外卖员提供工作制服、交通工具等,而企业给员工提供生产工具符合劳动用工关系的典型特点,平台无法以上述理由逃避责任。
无论劳动用工管理的形态如何变化,劳动者依法获得劳动报酬、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两大基本权利必须予以保障。以平台为例,其不能运用迭代、持续精进的算法压缩劳动者的任务完成时间,将劳动者束缚在数据怪圈中,最终导致劳动报酬变相缩减。除此之外,对于非典型劳动关系群体,更需要合理认定工伤,提高保险待遇,运用制度保障其生命健康安全。
总之,在多年律师从业过程中,我整体感受到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在逐渐加强、不断完善。当然,法律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也需要与时俱进、持续进步,根据劳动用工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灵活性保护。
律新社
// 许勇
在企业经济效益欠佳,甚至可能已经资不抵债、濒临破产的情况下,如何妥善解决后续员工经济赔偿是裁员面临的问题之一。当企业资不抵债、无法支付法定标准的职工补偿时,需要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保护员工的切身利益,也使员工能够了解企业的困境,最终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平衡,这是涉及员工安置和裁员案件的主要特点。
因此,面对上述情况,律师必须考量企业的经营状况,结合实际与多年办案经验,认真分析复杂多变的形势,为企业量身制定多个专属裁员方案,并及时与员工沟通,提供员工能够接受的合理赔偿方案,通过协商解决矛盾分歧;而不能单纯从仲裁或诉讼角度考虑,这样反而会激化矛盾。
律新社
// 许勇
每个企业的运行模式各不相同,劳动法领域的专业律师应根据企业具体发展状况和规划,与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合作,共同发挥重要作用,方能在一定程度上应对不稳定的经济环境。其中,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尤为关键。对于企业如何发展、人力资源构架如何搭建、薪资如何合理分配与管理等问题,该部门必须和经营管理层达成共识,有计划、有步骤地作好安排。
在此基础上,我们团队会通过律协劳动专业委员会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告诉企业应当如何合理规划、防范风险。例如,以集体工资谈判作为工资调整的重要内容,企业需要在明确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和规模大小等前提下决定工资涨幅,方便律师协助谈判。这也表明,在不稳定的经济环境中,各企业的规划与决策是保障措施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笃定前行,奔赴光明
从公益活动、品牌建设到未来中国劳动法律服务市场发展前景,许勇律师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详细阐述了自己对于劳动法领域法律服务方式、规划等话题的观点与看法,充分彰显了其理想信念、爱心善意和责任担当。
律新社
// 许勇
我认为做律师和做公益并不矛盾。公益是社会正能量的体现,而对于律师来说,明确职业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应有之义。这不仅仅是基于《律师法》关于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还是助力我们在公益和业务中真正找到自身价值的核心所在。不仅如此,公益活动亦能为律师执业带来正向回报,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对于劳动法专业方向的律师来说,通过案件积极有效地维护当事人权益,同样体现了社会价值,践行了职业道德。而在处理劳动争议公益性案件时,常常会涉及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律师在发现企业规章制度、用工流程的不足后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能在无形中收获潜在客户,这也是做公益的回馈。
律新社
// 许勇
我觉得劳动法律服务团队品牌建设的常规方式都有一定效果,对客户决策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力。但不论是新媒体宣传、出席活动还是课程讲座等,都需要展现律师的专业化水平,不能为了争夺关注和流量而“剑走偏锋”,甚至本末倒置,有时可能会适得其反。当然,此种方式对于业务量增长在短时间内或许有所帮助,但并不能行稳致远。
就我们团队而言,目前我们会以办案过程中的心得体会为基础进行宣传与品牌化推广,例如之前获得2023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但是我们的重点须落脚在专业性,从而突出展示律师在法律援助、企业用工合规和劳动争议维权方面的竞争力与团队形象。
律新社
// 许勇
我一直与从事劳动法业务的同行分享,我认为劳动法业务领域前景可期。从国家发展方向看,我国始终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人,各行各业都涉及对人的管理与权利保护。而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保护又是最基本的权利保护,在此过程中需要大量专业律师。所以我觉得,坚持深入研究劳动法业务会有很大收获。
同时,劳动法律师在做职业规划时需要注意,虽然劳动相关案件结案较容易,但是想要将案件真正办好并非易事。如果想选择该专业领域,不仅要细致扎实地了解法律法规、立法原因以及相关政策等,还要从不同案件中学习、吸收和积累,才能有长足的发展。
初心不改,拥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