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王琼
出品丨律新社品牌服务中心
“世界是可以重组的。”著名经济学家、改革实务家黄奇帆的这句箴言,一语道破了破产重整的核心价值:在危机中重构秩序,于废墟上重燃生机。当前,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与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双重压力下,越来越多的行业和企业亟须通过破产重整来实现“破茧重生”。
在这片充满挑战的法律服务领域,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破产重组业务掌舵人任意以其独到的“法律+商业”双重视角,带领通力破产重组团队,演绎了一幕幕“化腐朽为神奇”的破产法艺术:从宁德时代重整斯诺威锂矿项目到*ST中捷重整案中创新性向中小投资者分配转增股份,从北大方正千亿级债务化解再到*ST有树重整案……一个个标杆案例,不仅彰显了她卓越的专业服务能力,更引领了国内破产领域新的实践方向。在她看来,破产律师并非“清算者”,而是当之无愧的“重构者”。
近日,律新社对话任意律师,共话破产律师的专业之道及行业发展机遇。

“破产+交易”双驱动
“通力”重构价值
化解困境危机,“通力”者才能破局。作为综合性标杆律所,通力在破产重组领域构建了覆盖破产重整、清算、和解及庭外债务重组的全链条服务体系,同时通过内部公司化的紧密协作,形成了独特的“法律+商业”复合服务模式。
破产重组是通力的核心业务之一,您认为通力在破产重组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通力在破产重组领域的业务设置和发展战略又是什么?
任意
跨领域合作有助于复杂破产案件的解决,并能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作为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通力是如何通过跨部门协作和资源整合为破产重组团队提供全面支持的?
任意
在破产重整案件中,潜在的法律风险评估和管理尤为重要。通力通常会采取哪些方法来评估这些风险,并确保案件处理的顺利进行?
任意
把握“价值判断”
从心所欲不逾矩
在平衡破产案件中不同利益相关方(如债权人、债务人、股东、员工等)之间的利益冲突,是处理复杂多方利益博弈的关键。您在实际操作中有哪些成功的经验可以分享?
任意
破产案件中平衡各方利益的冲突需要法律智慧、商业策略与谈判艺术相结合,关键在于构建可接受的利益分配框架并确保在法律的体系内运行下去。
具体案例比较多,我觉得可以给大家分享几点我们在作业过程中的心得:首先就是破产业务要有底线思维,不要挑战法定框架下的利益,避免程序合法性风险以及过度博弈;其次是边际效用最大化原则,即将有限资源分配给对重整成功具有最大影响力的群体;再次是要有动态中的调整策略,法律规定是僵硬的,解读应用是灵活的,窗口指导是变通的。最终,成功的利益平衡需要达成“法律合规、商业可行、社会接受”三重标准,也正是将零和博弈转化为多方共赢的再生机会。
您从事破产重组业务已近20年,有非常多跨行业(如新能源、重化工、航运、矿产等)的成功案例。在处理这些不同类型的案件时,您认为有哪些共通的核心问题?这些问题通常会如何影响您的策略制定和执行?
任意
我入行较早,从《企业破产法》开始颁布实施以来就接触破产业务并在一线工作至今,确实有幸参与了不少大型案件。其实每个项目都有自身特色和值得铭记之处,一定要说最重要的点,我选择“价值判断”。价值判断不仅是对标的的判断,也贯穿了整个破产业务的全链条,比如在债权谈判、共益债借款、出资人权益调整、可持续经营、重整后企业恢复和发展等方面。而价值判断的基础则来源于一个专业破产律师对项目全局的把握、各方利益诉求的平衡、特殊问题的化解以及交易工具的灵活设计等综合问题的研判,结合法律做出的执行策略。
当前市场环境面临重大变革,您认为破产法领域未来的主要发展趋势是什么?法律从业者及专业机构该如何应对这些变化以更好地服务市场需求?
任意
我们认为未来发展趋势可能会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破产制度将更加注重和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升经济效益的目标和功能。对于需要及时出清的行业和企业,将致力于降低破产成本、简化破产程序;而对于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则将真正构建起破产保护的理念,着重于企业重整价值的识别及重构机制。第二,市场化趋势有望进一步加强,庭外重组制度将在化解企业危机中发挥重要作用。破产重整的本质是债务企业、债权人、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在司法框架下的商业谈判。尽管我国破产审判力量已有所加强,但司法资源毕竟有限,不能所有问题都依赖司法程序解决。庭外重组具有自主性强、灵活性高、节约司法成本等优势,但需注意与司法程序的有效衔接。第三,对破产从业者的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要求越来越高。重整制度将更加关注重整后债务企业运营价值的改善与提升,这涉及到企业股权、业务、资产负债乃至法人治理结构的重新排列组合,法律问题只是基础,还涉及财务、税务、企业管理等多领域问题,破产从业者需要具备更广泛的知识背景和资源整合能力。
对法律从业者整体而言,要练好内功,完成从破产律师到重组专家的身份转变。一是要丰富知识结构,至少具备与财务、税务、资产评估、管理咨询等专家对话的能力;二是要加强对宏观政策的把握和理解,以整体判断行业趋势和结构性市场机会;三是要具备基本的行业理解和商业嗅觉,能够从商业角度进行重整价值识别和危机诊断,为债务企业和投资人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作为专业机构,在当前破产重组交易方变得更为审慎的情况下,我们正围绕破产重组的“交易因素”深挖业务。一方面以客户为导向,深入到过往通力参与的大量投融资业务中,运用破产重组工具服务客户的风险出清、资产并购、证券化、行业整合等需求;另一方面以案件为导向,积极拥抱市场变化,凭借银行金融、资本市场等部门的组合优势参与市场破产重组案件,引导资源配置。此外,我们继续按照“投行化”思路在进行人才培养,使其掌握证券、会计、投融资等关联业务的基础知识,能在管理人、投资人顾问、债务人顾问、债权人顾问的不同角色切换中,充分了解各方的诉求、积累问题处理经验,让每个成员都能在必要时成为一支军队,更全面地服务好每一位客户。
坚持长期主义
实现专业深耕与价值沉淀
您提到了通力的人才培养,请问通力在选拔和培养顶尖破产重组律师方面有哪些系统性的计划和机制?
任意
首先,作为公司制律所,通力注重通过系统性的人才管理架构和长期投入机制来构建“人才池”。而基于破产重组这类业务的特殊性,我们更需要综合能力强的选手,在选拔和培养机制上涵盖以下维度:
一是通过校招选拔专业院校法律功底强的应届生。我们会通过破产法专题笔试,测试他们对《企业破产法》《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深度理解。同时,笔试题目中还会结合团队承办的项目,模拟设置交易结构设计以及涉及破产法项下的法律分析,重点考察他们的思维能力和法律基础。二是设置“实习生制度”。我们坚信“实践出真知”,会在项目上设置短期和长期两类实习机会,让实习生在项目上实践,通过沉浸式考察,由带教律师对实习生进行多维度考察打分,决定是否留用。三是阶梯式能力培养。破产重组团队人员需要具备知识多样化储备能力,我们会分阶段和项目种类,比如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管理人业务与顾问类业务、清算/重整与和解业务、破产衍生诉讼、跨境破产等,充分让团队成员参与到各种业务类型的实践,定期以“轮岗制”要求团队成员对阶段性工作难点、重点、热点作出总结和提炼并适时发布文章,做到理论与实践并行,不断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破产重整领域的案件通常非常复杂且耗时,您是如何在高强度的工作环境中保持高效并同时维持工作与生活的平衡的?
任意
这是一个很个性化的话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熟悉的调节机制,我本人认为真正的平衡就是秉承长期主义,平静地接受并享受工作与生活,哪怕面对不那么顺心的时候。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破产律师的工作强度大,出差频繁,在连轴转的工作中一定要坚持运动,保证工作状态,这也是我一贯秉承的生活态度。
结语
投资界流传着一句名言:“价值是时间的玫瑰。”其实,法律服务的本质亦如此。自2006年《企业破产法》颁行以来,以任意为代表的专业法律人,用近二十年专业深耕的执业历程,演绎着法治价值的另一种绽放方式。他们用法律工具重构商业逻辑,以专业智慧激活沉睡资产,将企业破产从危机处置升华为价值重构的艺术,让“时间的玫瑰”在引领企业破产重组的实践中绽放出独特的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