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千般,法律万变,以法应变方得始终。 2024年中国建筑业在挑战中前行,整体营收下滑,行业竞争加剧。全国建筑业企业上半年新签合同额同比降低3.3%,市场需求放缓;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新开工面积大幅下降,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下降23.1%[1];行业洗牌加速,八大建筑央企市场占有率提升至51.6%,而中小建筑企业生存空间被挤压;2024年1—11月,全国建筑企业的破产重整数量更是多达2400多家[2],优胜劣汰趋势明显…… 2024年12月,律新社研究中心启动《精品法律服务品牌指南(2024):建设工程领域》调研,从全国建工市场现状聚焦华东地区司法实践样本,系统梳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库及华东区域法院发布的司法文件、公报案例,并结合住建部、国家统计局等权威数据,解构政策导向与行业趋势的交互逻辑。调研发现,华东地区以47.6%的专项司法文件占比和39%的全国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量,持续领跑全国建设工程法律服务的规则创新与实务应用,其裁判规则体系化、纠纷解决专业化、技术赋能力度等维度均呈现显著标杆效应。以此,为法律服务从业者提供华东建设工程的“规则地图”与“趋势坐标”,从而在建设工程法律服务“专业化”与“地域化”并行的竞争格局中构建差异化优势。 目前,全国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呈现显著区域分化。华东地区以查处总量5,872项次和罚款总额18.6亿元双高领跑,反映其经济活跃度与监管强度并存,同时司法对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支持率全国最高,体现成熟市场对权益保护的侧重;西南地区受生态政策驱动,环保类案件占比远超其他区域,司法实践中81%的案件直接采纳政府审计结论,凸显“生态优先”导向;华北、华中地区则分别聚焦国企合规(政府项目驳回率67%)与劳动者权益(欠薪执行率88%),政策目标与司法实践高度协同。相比之下,东北、西北受限于经济结构与历史遗留问题,查处量、罚款额及司法支持率均低于全国均值,亟待通过专业化升级激活市场潜力。 尽管区域差异显著,全国建设工程法律服务面临三大共性挑战:一是工程款结算争议、环保合规成本攀升、中小企业法律意识薄弱。对此,各区域亦探索差异化解决方案,华东通过国际仲裁与科技赋能提升纠纷解决效率;西南强化政府审计与生态合规联动;华中依托农民工工资“绿色通道”实现快速执行。近年来,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区域政策与司法裁判或逐步趋同,但短期内“因地制宜”仍是破解地方性难题的核心逻辑。 (一)司法能动性的区域投射:以华东为典型的制度创新图谱 华东地区作为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市场呈现出高度的专业化和多元化特征。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持续增长与城市化进程加速,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增加,涵盖了从项目前期规划、合同谈判、施工过程管理到竣工验收及后期运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的法律事务。 目前,在建设工程领域,全国范围内共分布21份地方司法文件,其中,华东地区的司法文件数量较为突出。江苏高院有4份文件,浙江高院有3份文件,山东高院有2份文件,安徽高院有1份文件,华东地区共占10份,占比约47.62%。其他地区中,北京高院有2份,重庆高院有2份,广东高院有2份,深圳中院有1份,四川高院有2份,河北高院有1份,陕西高院有1份,共占11份,占比约52.38%。 根据对全国省级司法机关公开文件的系统性梳理,目前建设工程领域共形成21份地方性司法文件,其空间分布呈现显著非均衡特征。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在华东地区,司法文件的发布呈现出明显的集中趋势,以总量10件、占比47.62%形成第一梯队。其中,江苏省以4件文件的数量居于首位,浙江省紧随其后有3件,山东省和安徽省分别有2件和1件。 次活跃区域涵盖了华北地区、西南地区和华南地区,这些地区的司法文件发布总量合计为10件,总占比同样为47.62%。在华北地区,北京市发布了2件文件,河北省发布了1件。西南地区的重庆市和四川省各发布了2份文件,而华南地区的广东省发布了2份文件,深圳市发布了1份文件。 以西北地区为代表的基础保障区域,目前仅有陕西省发布了1份文件,占比为4.76%。然而,据研究中心统计,东北地区和华中地区近年来没有发布相关司法文件。 图1:建设工程类全国地方性司法文件区域占比图[6] 华东地区司法文件占比高,反映出该区域司法实践活跃,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关注度高,地方司法机关积极制定文件指导审判实践以应对经济发展带来的新类型案件。同时,也说明华东地区在司法解释和审判指导方面具有较强的能动性,致力于通过规范性文件提升司法质量,满足地方司法需求。具体而言,华东地区的地方性司法文件呈现出以下特征: 1. 规范层级体系化 江苏高院精心构建起一个包含诉讼指引、问题解答、会议纪要以及审理指南的四维指导体系,使得从程序到实体,再到裁判标准,形成了一个完整且严密的全链条规制。在程序方面,明确规定了各类建设工程纠纷的受理条件、管辖权确定以及送达程序等,确保案件从立案到审理的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实体上,针对建设工程合同效力、工程价款结算、质量认定等核心问题,在给出详尽指导意见的同时,为法官裁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在裁判标准上,则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和裁判要点统一裁判尺度,并减少同案不同判的现象。2018年出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解答》首创的“黑白合同效力梯度认定规则”,根据合同签订时间、内容合法性以及是否经过备案等多维度因素,对黑白合同的效力进行分层次认定,这一创新性规则后来被最高法司法解释吸纳,充分彰显了江苏高院在建设工程司法领域的前瞻性。 2. 问题导向精准化 浙江高院的文件制定呈现出鲜明的迭代特征,沿着2012年基础规则确立、2016年执行程序细化、2020年项目部责任认定创新这一路径,不断深化和完善建设工程司法实践,体现了浙江高院在平衡建设工程领域商事属性与民生保障方面的深入探索。在2012年,着重于基础规则的确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要素、履行方式等进行了规范,2016年,聚焦于执行程序的细化,针对工程价款的执行、工程质量纠纷的执行等难点问题,制定更为详细的操作流程。到了2020年,又在项目部责任认定上大胆创新,面对实际施工中项目部责任界定不清、权利义务模糊的问题,深入调研、反复论证,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尤其在处理“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问题时,创设“穿透式审查五步法”,通过对实际施工人的资质、合同履行情况、工程款流向等多方面进行穿透式审查,精准认定责任,有效保护了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3. 裁判尺度统一化 山东高院创新性地推行“双向清单管理”模式,通过制定裁判要点清单和负面行为清单,极大地压缩了自由裁量的空间,确保了裁判的公正性和一致性。在裁判要点清单中,详细列举了各类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裁判要点,为法官提供了清晰的裁判指引;负面行为清单则明确了在裁判过程中应当避免的行为和错误,划定了裁判的底线。以2020年发布的相关文件为例,针对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山东高院将原本复杂的裁判要素从23项精简至9项核心指标,不仅简化了裁判流程,提高了裁判效率,更重要的是使得类案裁判偏离度下降了37.6%。这一数据也意味着在处理相似案件时,不同法官的裁判结果更加趋同,有效避免了因裁判尺度不统一而导致的司法不公现象,从而增强司法公信力。 4. 实践指导精细化 安徽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则从多个维度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提供精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在合同效力认定方面,针对不同情形的合同,如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合同、超越资质等级签订的合同等,给出了明确的效力认定标准和处理方式,确保法官在面对复杂多样的合同效力问题时能够准确适用法律。在工程价款结算上,通过详细规定结算依据的确定、结算方式的选择以及工程量的计算方法等,为解决工程价款争议提供了清晰的路径。在工程质量纠纷处理上,则通过质量标准的认定、质量鉴定的程序以及质量缺陷责任的承担方式等,保障工程质量纠纷能够公正、及时解决。此外,该指导意见还特别注重对实际施工人权益的保护,对实际施工人的权利救济途径、工程款支付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安徽高院在司法实践中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对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全面保护。 (二)案例视角下的市场洞察:以华东为典型的新趋势图谱 根据对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网站能检索到的建设工程相关纠纷的23个公报案例的系统性梳理,公报案例在区域分布上呈现出显著的不均衡特征。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图2:建设工程公报案例华东区域占比图[9] 在华东地区,公报案例的发布呈现出明显的集中趋势,以总量10件、占比43.48%形成第一梯队。其中,江苏省以7件案例的数量居于首位,上海市有2件,安徽省有1件。 华北地区、西南地区和华南地区作为第二梯队,公报案例发布总量合计为8件,总占比为34.78%。在华北地区,北京市发布了1件案例。西南地区的四川省发布了2件案例。华南地区的广东省发布了1件案例,深圳市发布了1件案例。 而以西北地区为代表的区域,目前仅有陕西省发布了1件案例,占比为4.35%。此外,据研究中心统计,近年来没有发布东北地区和华中地区相关的公报案例。 图3:建设工程类全国公报案例区域占比图[10] 华东地区作为我国经济最为活跃的区域之一,其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市场在近年来呈现出多样化发展趋势。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邵万权在2024建设工程法律热点问题交流会上,就《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关注的几项裁处规则》进行主题发言时提出随着司法实践的不断深入,建设工程法律服务正面临着更为复杂的挑战,在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时,应尤其关注合同效力、工程价款结算、质量认定等关键问题。对于合同无效的风险,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琨提出未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和次设计方借用资质是主要风险点,建议依法履行招投标手续和严格审核次设计方资质来防范。而针对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风险,则强调设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设计周期和变更方式的明确约定。最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适当提醒设计方注意设计进度管理、设计质量控制以及知识产权保护,以避免因进度缓慢、成果缺陷或侵权而导致的法律风险。【11】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中心通过深入剖析华东地区建设工程公报案例,总结出以下五点行业发展趋势: 1.合同效力审查严格化推动交易模式重构 以(2020)苏01民终10148号案为典型,司法机关对合同效力的审查标准呈现系统性提升。该案明确居间合同若促成无效施工合同,其效力及报酬请求权均被否定,体现司法审判对市场交易行为的穿透式监管。此类裁判规则与(2017)最高法民终175号案中“多份无效合同参照实际履行合同结算”的裁判逻辑形成呼应,共同指向合同效力审查的严格化趋势。法律服务需强化缔约阶段的合规审查,建立合同效力动态评估机制,尤其关注资质审查、招投标程序等关键环节。因而,未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合同效力争议无疑将成为核心战场,律师需提前构建效力抗辩的攻防体系。 2.虚假诉讼行为引发程序性制裁升级 (2021)最高法民申3629号案确立的裁判规则具有显著警示意义,承包人因虚假工程款证明丧失优先受偿权,折射司法机关对不诚信诉讼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该趋势与(2010)民提字第210号案中“单方验收无效”的认定标准形成程序正义的双向约束。法律服务也应随之建立诉讼风险分级管控机制,重点规范工程签证、进度确认等文件签署流程。此外,随着电子证据规则的完善,律师还需指导企业完善施工日志、监理记录等证据链条的规范化管理,避免程序瑕疵导致实体权利受损。 3.劳动者权益保护强化用工责任体系 (2018)苏0681民初9482号案确立的裁判规则具有制度突破性,明确商业保险与工伤保险的并行义务,实质推动建筑企业用工责任体系重构。该判决与(2006)民一终字第52号案中“逾期举证仍须审查抗辩理由”的程序保障相衔接,形成实体与程序双重保护机制。对此,企业需建立用工类型识别系统,针对劳务派遣、临时用工等特殊情形设计差异化参保方案,法律服务提供者也应关注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衔接设计,协助企业构建“法定保险+商业补充”的多层保障体系。 4.合同无效情形催生利益平衡新规则 (2017)最高法民终175号案创设的多份无效合同处理规则,与(2012)苏民终字第0238号案中“质量缺陷突破竣工验收效力”的裁判理念共同构成利益衡平新范式。司法机关通过“实际履行+综合裁量”的双层审查机制,在否定合同效力同时实现实质公平。此趋势要求律师在合同无效争议中,除效力论证外更需注重施工方案、工程变更等履行证据的体系化整理,建议企业完善施工过程文件管理,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进场记录等关键节点的证据固化。 5.工程质量责任司法化倒逼管理革新 (2012)民提字第20号案确立的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规则,与(2012)苏民终字第0238号案中“单方委托整改费用追偿”的裁判标准,共同构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的司法实现路径,在推动市场主体建立全周期质量管理体系的同时,重点强化了设计变更、工序交接等风险高发环节的合规管控。因此,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应创新“质量责任溯源”服务产品,将BIM技术、物联网监测等数字化手段嵌入证据管理。同时,随着智能建造技术的发展,律师亦需掌握电子施工日志、三维扫描数据等新型证据的审查技能。 当前政策文件与司法实践通过严格效力审查、强化程序规制、创新责任分配等维度,推动建设工程法律秩序深度重构。法律服务行业亟须升级“预防性合规+技术化争议解决”服务模式,重点培育工程合规审计、智能证据管理、风险动态预警等核心能力,以应对建设工程领域合规监管强化与技术变革叠加带来的双重挑战。未来,建设工程法律服务边界将进一步向EPC项目管理、绿色建筑合规等新兴领域延伸,形成覆盖工程全生命周期的法律服务体系,法律服务提供者唯有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深化对政策与司法实践的理解,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为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1】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4年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 【2】 数据来源于全国破产重组网发布的破产清算案件统计。 【3】华南环保类案件统计口径仅含工程直接违规,不含衍生生态诉讼。 【4】综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通报、地方住建部门执法报告及司法典型案例,部分数据经区域加权测算,若需实时数据,建议通过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mohurd.gov.cn)。 【5】【6】文件统计口径为省级高院及计划单列市中院发布的建设工程专项审判指导意见。 数据来源于中研普华研究报告《2024—2028年中国数字金融市场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 【7】文件统计口径为华东地区省级高院发布的建设工程专项审判指导意见。 【8】整理自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网站。 【9】【10】数据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网站。 【11】观点整理自兰迪研究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存在的典型法律风险简要分析》,载https://mp.weixin.qq.com/s/TdaYu3t7OV4dAO_vHNsKsA。 注:调研文章中出现的所有数据皆为公开信息查询所得,如有引用已标注出处来源,若读者发现错误或遗漏,请联系律新社研究中心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