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代表委员“一对一”公益服务正流行!疫情后,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空间更大了!丨律新社观察

作者 | 王凤梅 赵颖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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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海普睿诚事务所律所主任、管委会主席赵黎明在律新社主办的“疫情下的律界公益责任与依法治理”第四届律界公益法律服务论坛暨《没法不爱》新书发布会(以下简称“论坛”)上谈到律师专业公益时,很有感悟。


赵黎明


✰ 相关链接:赵黎明:利他、利众是律师最好的服务模式!

2009年,他在任陕西省律协会长期间,通过司法厅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了“给全省每位没有法律教育背景的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对一地免费配备一名法律顾问,为他们参政议政当好参谋和助手”的建议。这项建议的实施,不仅提升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履职水平,而且“法盲”议案、提案不再有了,质量也大幅提升。目前,这项举措已被司法部广为推广,很多省市到陕西来学习这项工作的经验。

他还提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不应只是改文字和法规的法律秘书角色。法律顾问是提供思想、创造思维的,决策前就要让律师介入,让律师给出决策的法律判断和风险评估。

他的观点与当天论坛多位律师的观点不谋而合。

疫情后,律师可以参与的社会治理空间更大。如何让律师更多地将法律专业运用在社会治理中,更好地发挥专业公益价值?律新社长期观察报道律界公益,法律人公益不是普通的公益,而是具有更大的治理意义,这些制度化的建议改变的不只是某个人和某件事,而是可能改变很多人的命运。


赵黎明所说的律师与代表委员之间的“一对一”公益是中国首创。

 

2009年8月11日,陕西省1052名律师,分别为494名省人大代表、558名省政协委员免费担任法律顾问。

律新社了解到,该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包括为代表委员议案、建议案、提案提供法律服务;为代表委员调研、视察提供法律服务;为“两会”召开集中提供法律服务;为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委员履行社会职责提供法律服务等。

此后,这项工作一直坚持,成为陕西特色。在陕西省每年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报告中,都提到了这项工作的成就。2012年,陕西省的这一举措得到司法部认可,通过文件将陕西省经验材料转发全国司法厅局学习借鉴。先后有河北省、广东省、河南省、四川省等陆续到陕西省调研考察、借阅资料,以期建立本省人大、政协法律顾问制度。部分省市地区也在借鉴探索中建立了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人大、政协法律顾问制度。

方燕

2018年,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她建议在人大、政协中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更好地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推动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她认为,建立这一制度,对于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法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有着巨大的作用。据律新社了解,2019年陕西省顾问律师共与代表联系6000余次,见面3700余次,共为代表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6000余件次,为人大代表在全国和陕西省“两会”期间,起草议案、建议和履行质询、执法检查等职责方面提供法律服务625件。为委员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5610余件次,为委员在全国和陕西省“两会”期间,起草提案、建议等职责方面提供法律服务469件。


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可以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实践优势以及实务经验认真地帮助政府及其部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依法决策,着力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法治建设,践行了法律人的责任和担当。

赵黎明曾和政府领导建议如何用好律师法律顾问。他说,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是提供思想、创造思维的,决策前就要让律师介入,让律师给出决策的法律判断和风险评估,而不是决策后要出台一个文件,让律师给你找哪一条适用法律对不对,这是法律秘书做的。现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这个观念逐渐被改变,政府在决策的时候,也能让法律顾问积极发挥法律参谋的作用。

这个治理参谋在当前更显价值。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当下,新冠肺炎疫情震动世界,这场史无前例的“战疫”,对市域治理提出了挑战。新的社会治理体系突出强调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这是破解社会治理困境的必然选择。正如本次疫情应对所展示的,如果没有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单靠政府很难战胜这场疫情。

近年来,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延伸,各省市律师充分发挥职业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党委政府有效建言献策。年初,赵黎明以省政法委决策委顾问的身份,在参与陕西省今后五年法治规划纲要的制定时,提出“一定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包括政治安全在内的其它安全之前,并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首要执政理念”,效果良好。

律新社了解到,这一经验,至今仍在推广中。

“这次疫情防控,给了我们很多反思。只有坚持法治思维,才能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律新社在疫情中一直关注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的行动。


李春生


✰ 相关链接:京师武汉副主任李春生律师:确诊住院30天,病床上坚持参政议政丨律新社抗击疫情特别报道

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武汉市政协委员、北京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春生在接受律新社采访时有颇多反思,他在确诊新冠肺炎住院后的30多天里,依旧积极为疫情防控建言献策。撰写了关于规范发布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的建议,提出了《关于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关于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建议》等提案。 


蔡学恩


✰ 相关链接:蔡学恩:舆情引导与依法防疫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蔡学恩在论坛上谈到了关于法律人参与舆情与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他说在封城初,就向全国人大撰写了《关于准确执行和适用传染病防治法的建议》,全国人大三天之内就向国家卫建委发了一份简报,引起了国家卫建委的特别重视,包括上海、黑龙江、云南、新疆等省市都采取非常合适的举措,同时全国其他各省市也调整实施了相应的措施,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武汉人、湖北人的境遇。虽然部分基层机构中还存在一些歧视武汉人的情况,但也都在慢慢改变,不断向好推进。

以上海为例。1月24日,上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一级响应。2月3日,上海市政协办公厅收到《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草案)的征求意见函。2月7日,《决定》获通过,并于当日起施行。


吕红兵


在征求意见的当晚,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度过了难眠的一夜,仅他个人就针对《决定》(草案)一口气提了15条意见和建议。

这半个月内的一连串动作,正是这座城市针对特殊时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超前答卷。吕红兵表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授权政府采取必需的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体现了上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是人大作为立法机关依法作为的体现。

随后,全国各地均以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的方式,主动实施人大立法,体现了疫情防控依法治理、立法先行的特点。这意味着,各单位落实防控、个人在公共场所戴口罩等已成为法定义务,政府实施最严格防控工作获得了法治保障。

吕红兵认为,“治理”在强调政府职责的同时,更应强调个人作为城市中的“市民”的权利义务,强调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作为城市中的“组织”的权利义务。如本次疫情防控工作给大家的启示就是,“市民”与“组织”的工作做好了,防疫抗疫成功的可能性就更大了。为此,他特别建议在全国层面统一制定城市治理法。

他提出作为一名律师,既要有服务当事人权益的力度,建设法治中国的高度,更要有履行社会责任的温度,“三度”俱有,方能相得益彰。

这三个度,应该也是今后一段时间,中国律师在参与社会治理中应把握的尺度。


这次疫情让很多城市“停摆”,对很多律师业务都有影响,但是如果从参与社会治理的角度而言,这个业务空间不仅双赢,而且非常广阔。

律新社了解到,全国政府法律服务联盟的联盟成员所就很忙,这次就疫情防控协助全国各地地方政府处理各项应急事件多达上百件,并还在不断持续中。联盟出品的一些法律法规指引和疫情防控的文件,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卫生健康监督重点领域依法防控实务指引、民营企业依法防控工作指引等,正在被联盟各地律师援引,并被有关部门采纳,适用到全国各地的防疫抗疫工作中去。疫情防控依法是重点,疫情中和疫情过后,政府的法治意识会再次加强,社会治理领域空间很广。


江净

法律手段是社会治理的一种基础方法,将更多专业力量纳入社会治理,是现代治理的一种体现。诚如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主任、新闵调解事务所董事长江净律师在论坛上所言,当律师的活动范围得到延伸,当他们能在更畅通的渠道上发挥作用,就会让更多矛盾能够顺利进入法治解决的轨道。通过法律高效地协调各种关系和利益,逐渐让全社会建立起守法、信法的观念。这次疫情期间,新闵以十二个业务部为基础组建应对疫情法律服务志愿团,尤其发挥在突发事件应对领域法律服务的专业特长,为各级政府、企业和公民提供法律支援。


彭涛

✰ 相关链接:彭涛:律师抢着做公益,每人每年服务长达500小时!

政府治理落地到社区,需要“地接”机构。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环节,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突破口。论坛上,申蕴和主任彭涛律师作为以公益事务为核心的精品律所分享了社区公益经验,十几年间历经了三个阶段,一路从律师自发到律所管理最后升级为社会管理。

彭涛律师表示,热爱公益服务于社区治理的律师,需要不断的思想指引,也因此申蕴和一直强调“把社区公益工作与律师业务结合起来共同发展”。“我们律所把公益工作与律师事业的发展结合起来,合伙人制度、案源分配等与律师切身相关的利益,我们全部都与公益工作进行挂钩,使得大家全部愿意做公益抢着做公益。”

社会治理中,社会组织作用和潜力都巨大,也成为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的一大领域。

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19年底,我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已经超过84.84万个。目前,仍以每年10%-15%的速度在发展。社会组织作为政府部门和企业之外的“第三部门”,是以非营利为目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一切志愿团体、社会组织或民间协会,是多元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一员。


李严

✰ 相关链接:李严:机构化、项目化运作的公益法律实践

近年来,多地法律服务类社会组织方兴未艾。作为论坛四的演讲人之一,李严所带领的深圳市福田区维德法律服务中心便是其中一员。

7年前,维德中心成为了我国首家专注为律师志愿服务提供支持的社会组织,目前已经吸引了深圳市1300多名律师加入到公益活动中,致力于青少年普法、社区普法、反家暴、残障及劳工保护等领域,并逐步建立起志愿律师法律服务运行体系,由职业律师团队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2019年,维德律师志愿者的服务时数达7000多个小时,累计服务时间达36000多个小时。

当前,维德中心已经输出了一批高质量、成规模的公益产品,如青少年的普法课件、律师志愿者培训的整个流程等。李严在论坛上呼吁,希望借助律新社等媒体的传播力让更多外地律师复制维德中心的产品和经验,把公益模式和理念传播出去,用专业助力社会发展。 

暴宁宁

不过,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短板也在凸显。如何将社会组织民间性、自治性、志愿性的发展纳入法治轨道,为社会组织可持续性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对此,北京市首家社会组织法律调解中心理事长暴宁宁律师探索出来的答案便是法律调解中心。 

法律调解中心为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提供量身定做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引导和帮助社会组织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以及各种规章制度,为推进社会组织“依法治社”、提升社会法理法治化水平,促进社会的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暴宁宁律师告诉律新社,未来法律调解中心将聚焦大健康和国家安全(重点加强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的宣传)两大板块,以法律服务为纽带整合多元化社团间横向联合,导入区块链技术,招募更多的律师志愿者,通过融媒体进行普法宣传并向大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记录律师公益时间,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童潇

在谈到社会治理法治化课题,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童潇曾提出,“传统的如强人政治、关系治理、利益撬动等治理方式均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因此要采用新型的社会治理方式,坚持法治。”他认为,社会治理是有价值和方向的,要不断积累向上向善的力量。

为了更好地推动律师公益参与社会治理,当天论坛上,律新帮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联盟成立了,全国百余家律所公益团队共同发起。为了更好地将公益法律服务资源精准匹配,律新帮开放志愿者合作联盟,诚邀律所、律师等公益法律服务团队共建“律新帮公益法律服务”栏目,律新社将定期发布律界公益信息,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路径,记录公益时间。未来律新帮将组织更多律师志愿者推出线上公益课程,形成良好的传播互动。同时,律新帮也将为更多社会公众提供“预约”服务,帮助大家找到靠谱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这也是为律师更好地参与公益与社会治理搭建平台,未来推动更多社会治理产品和服务普及,让法律专业和公益的价值最大化。欢迎更多致力于公益服务的朋友一起加入,一起用公益的力量,助力社会治理法治化,进一步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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