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专”“特”“新”!上海三中院三年打造“上海样本”|律新社在现场

作者 | 冯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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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下午,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召开了建院三周年座谈会,会议由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院长王秋良担任主持人。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寅,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等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协社法委以及检察院、海关、知识产权局、律协等各方嘉宾参加了本次座谈会。与会人员共同回顾和总结了建院三年来的发展历程,并展望了未来的战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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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858件,审结9958件。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围绕中央关于跨行政区划法院和知识产权法院的决策,不断改革创新,初步形成了符合司法规律、具有上海特点的司法改革样本。

会上,与会人员一起观看了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建院三周年专题片,共同回顾了三中院建院三年来的点滴历程。自2014年12月28日一同挂牌成立以来,上海三中院围绕“跨”“专”履行职能,围绕“特”“新”深化改革,初步形成了符合司法规律、具有上海特点的跨行政区划法院和知识产权法院建设“上海样本”,改革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陈寅指出,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勇于创新、真抓实干,不仅在探索跨行政区划法院和知识产权法院改革方面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也为自贸试验区、科创中心等国家战略实施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陈寅强调,要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把握新时代改革发展新要求,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作出应有贡献。要围绕中心主动作为,全面服务保障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全国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要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获得感。要坚持开拓创新,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充分发挥新型人民法院示范作用。要坚持从严管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司法队伍,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为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和知识产权法院改革发展创造更丰富的实践经验。

崔亚东指出,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产物,三年来不畏艰难、敢于担当、敢为人先,改革发展取得了突出成效,实践证明跨行政区划法院和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是成功的,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下一步要继续深化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继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紧紧围绕上海工作大局,发挥审判职能,努力当好新时代司法改革排头兵和创新发展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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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新社了解到,建院三年以来,上海三中院不仅克服了重重困难,将自身打造成了有跨行政区划特点的高效、高质法院,更在审判工作中秉持着精益求精的态度,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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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三中院在全国率先制定了《行政诉讼释明规则》,规范和完善释明工作。在立案阶段,三中院设立了立案清单制度,诉讼服务中心、律师志愿者窗口和高校法律专业研究生志愿者岗位,还专门设计制作《诉讼指引》一本通,通过立案释明的开展,三中院的行政一审案件收案数量每年以约30%的增幅上升。在审理程序中,三中院始终注重对行政诉讼原告方或上诉人释明程序规则,并强化对争议焦点的法律释明,帮助原告方正确理解法律,有效地平衡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能力。

另外,三中院每年发送的行政审判白皮书,受到了上海市政府及市级行政机关的高度重视。针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程序不当、认定事实审核不严、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的梳理存在疏漏等问题,近三年来,三中院提出司法建议17份,份份有回复,件件有落实!

开展诉讼释明工作,三中院既强化司法便民利民,帮助当事人充分知晓诉讼流程,弥补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不足,又通过依法独立审判、履行司法监督职能,促进当事人理解和接受法院裁判,促进服判息诉。行政审判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理解和认同,行政审判的司法公信力获得有效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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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4日,印度尼西亚籍女子尼达从柬埔寨金边出发,搭乘航班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境时携带一只双肩背包并选走海关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经检查发现,背包内藏有净重1,457.77克毒品。三中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该被告人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5年底,赴夏威夷旅游的刘某为妻子何某购买了一块价值百万元的手表作为生日礼物,后何某佩戴该手表飞抵上海。入境时何某选走无申报通道先行出关,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但经海关旅检处查验,发现该手表系走私,根据案发当时的《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及最新司法解释,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物品罪,但其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鉴于何某仅走私一块手表,且确为自用,故三中院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决定,并将扣押的“宝玑”手表予以没收。

建院三年以来,上海三中院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走私农产品、枪械、毒品、重点涉税商品的案件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对旅客携带自用物品、奢侈品入境逃避监管和税收的行为,从宽处理,如果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的案件依法适用缓刑、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采取社区矫正等方式教育改造罪犯。

在三中院看来,若对旅客未如实申报并交纳税款的自用高档物品机械地根据物品价值而科以刑罚,社会效果并不理想,故三中院经协调海关缉私局和检察机关,充分利用经济、行政和刑事综合手段予以规制,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理念,在刑事处罚上坚持区别对待,根据立法精神和司法实践,对该类案件依法进行从轻处理,体现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和罪责刑相统一原则,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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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新社发现,适法统一也是上海三中院审判机制建设的一个长期重点工作,这是跨行政区划法院和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内在职能的体现,也是夯实新型改革法院审判功能的基础。因此不仅要做到上下统一,还要强化内部统一。

伴随着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四个区的行政案件改革的推进,上海三中院在行政审判领域对基层法院的指导职能也不断得到强化。两级法院的分管领导、行政庭、立案庭建立了定期研讨交流机制,研究落实立案登记制、通报案件受理情况、研判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每一起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案件,上海三中院法官都会跟原审承办法官当面、或电话沟通,进行意见交换,对原审中的不足和瑕疵进行指导,这样对今后在类似法律问题的处理上,一审和二审法院就有了较为统一的认识。

上下级法院之间要适法统一,法院内部也要统一。上海三中院、上海知产法院利用合署办公的特点,采取跨部门协作化办案的模式,让知产庭的法官参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审理,让行政庭的法官参与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的审理。这样以来,就解决了统一裁判思路和执法标准的难题。

座谈会后,院长王秋良接受了律新社的采访,他表示,三中院下一步的重点是深化行政区划审判机制改革创新。“围绕行政诉讼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交通运输、企业破产等这些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领域,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王秋良说道,“而对知产法院而言,则要在探索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主导作用、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方面,努力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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