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十足!瀛泰所劳动法团队典型案例报告首次对外公开发布 | 瀛泰律所专栏

作者 | 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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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19年6月底,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瀛泰所”)劳动法团队发布了第一期典型案例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系瀛泰所高级合伙人夏利群律师及其劳动法团队基于2019年上半年度所办理的典型案件及司法口径所撰写,以供业内外人士了解相关裁审口径。

 

据律新社了解,这也是瀛泰首次由专业领域团队以推送形式对外公开专业领域的案例。那么,这份报告有哪些经典案例?瀛泰所劳动团队撰写该份报告有哪些心得?如何看待劳动者权益保障及执业领域的发展趋势?我们一起来听听瀛泰所高级合伙人、劳动法团队负责人夏利群律师怎么说。


干货满满

典型案例先睹为快


该份报告共包括五个案例,分别为:


案例一:约定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外籍员工是否可以另行要求补偿。劳动合同法及司法解释(四)明确规定,若双方约定有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经济补偿的,员工可以按照平均工资的30%主张。然而,上海高院出台了相关规定认为,外籍员工除了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劳动安全卫生以外的权利义务,应当以用人单位与外籍员工的约定为主。因此,若用人单位与外籍员工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经济补偿的,员工能否进行主张存在不同观点。


案例二:如何根据地区司法实践争取有利管辖。由于劳动争议存在较强的地域性,因此不同地区针对同一问题可能会存在不同审判意见。基于该情况,若能利用地区司法实践差异来获取有利管辖,很可能可以改变案件原本的不利结果。


案例三:奖金发放日,员工已离职或提出离职的,公司是否可以不发放奖金。为能够更好吸引人才,激励员工,大部分公司均制定有奖金政策。但是,关于奖金的性质,目前存在不同认知。有观点解读为,奖金系用人单位额外给予员工之奖励;有观点解读为,奖金系员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之一。由于对奖金性质认定不一,也因此引申出对于用人单位规定,员工已离职或提出离职的不予发放奖金的制度是否认可之争议。


案例四:医疗期满后,员工继续请病假的,公司是否可以不支付病假工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并且不得随意单方解除员工。但是,对于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并未解除员工,而员工继续休病假的应当如何处理,尚无明确规定。因此,用人单位对医疗期届满后的员工不支付工资是否可行,实践中也存在争议。


案例五:用人单位单方调岗是否合法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关键条款之一,因此法律规定仅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岗,即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医疗期满,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在前述情形之外,用人单位能否单方调整岗位并要求员工遵守,例如:用人单位能否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对员工进行单方调岗,以及应当满足什么条件和程序,仍需进行具体分析。


目录

 案例一 约定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外籍员工是否可以另行要求补偿?

 案例二 如何根据地区司法实践争取有利管辖?

 案例三 奖金发放日,员工已离职或提出离职的,公司是否可以不发放奖金?

 案例四 医疗期满后,员工继续请病假的,公司是否可以不支付病假工资?

 案例五 用人单位单方调岗是否合法?


上述相关问题均是劳资关系处理中较为常见的问题,该报告旨在通过案例分析及司法实践归纳,就系列问题提供指导意见及风险分析。


想了解更多报告内容,可扫描下方二维码。


(报告二维码)


首次公开发布

负责人分享报告撰写心得


瀛泰所劳动团队撰写该份报告有哪些心得?

如何看待劳动者权益保障及执业领域的发展趋势?

我们一起来听听瀛泰所高级合伙人、劳动法团队负责人夏利群律师怎么说。



夏利群

上海瀛泰高级合伙人

劳动法团队负责人


问题一:此次公布的劳动法领域案例参考,是瀛泰首次以推送的形式对外公开专业领域的案例。那么夏律师在选取案例上主要从哪几个方面考量?


夏利群:这次我们选取案例主要是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在司法实践中相关观点争议较大的案例,比如案例一

2、在司法实践中相关观点较为清晰,且基本形成主流观点(但也有不同观点的个案),但在法律法规中无法找到确切答案的案例;比如案例三、四、五

3、律师在处理案件过程,合法利用程序规定获取对本方有利优势的案例,比如案例二


问题二:综合上述案例,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一点上有什么值得注意,需要提前说明的问题?


夏利群:同案不同判、司法实践观点相互碰撞、各地劳动法律政策不一是目前我国劳动争议司法实践的特点。因此,用人单位除了要具备合规用工意识外,还需要加强对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劳动法律基本政策的了解,在处理劳动关系事务中就一些疑难杂症,建议事先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避免在无意中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问题三:不知不觉,2019年已经过去了一半,在今年处理的劳动纠纷以及案例中,有没有什么引人关注的热点与令人印象深刻的案件?


夏利群:今年上半年,在劳动争议方面没有什么特别的热点。不过建议可以看一下近期上海高院发布的《2016-2018年上海市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和静安法院发布的《2018年度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关于劳动法律方面的热点问题,前段时间应属“社保入税”政策的出台和国务院关于在“社保入税”政策执行中不应增加企业负担的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的全面执行。


问题四:在劳动法这一领域执业多年,期间法律市场发生了什么改变?是否在执业过程中得到了更多的突破?


夏利群:我从事律师职业已经22年,在劳动法领域执业19年了。在2007月6月份,《劳动合同法》经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就在这个时间节点,社会上对劳动法律服务的需求井喷式猛增,企业的合规意识促使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的合规问题必须加以重视。因此,律师的劳动法律业务不但在数量上出现空前的增量,在业务类型上也不仅限于争议解决,还出现了包括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合规审计、规模性劳动关系处理、公司上市前用工管理合规指导、企业并购过程中的专项劳动人事尽职调查等非讼法律服务类型。


问题五:对于法律市场日新月异的改革和变化,自己和自己的团队都对此抱有什么样的目标和期待?


夏利群:随着劳动法律服务市场的变化,我们为适应市场需求而扩大了我们的服务团队。目前瀛泰劳动法团队成员共计12人,其中一名高级合伙人、两名合伙人、五名律师、四名律师助理。团队成员执业年龄前后接续,有资深的70后、中坚力量的80后,也有充满斗志、精力旺盛的90后。从规模、专业能力、服务质量、客户群体以及年龄层级,我们的团队目前在上海也应属于一流的劳动法服务团队行列。今后我们仍将持续保持这样的行业地位,在劳动法律服务领域驰骋并不懈努力。


另外,目前由我作为牵头人的中世联盟劳动法律研究中心正在打造全国范围内的劳动法律服务联盟,将聚集中世联盟的各成员所的优秀劳动法团队,形成全国劳动法律服务网络,为企业的全国性劳动法律事务(包括全国范围内的规模性劳动关系处理、人力资源管理合规审计、公司上市前的人力资源管理合规辅导等服务)提供具有地域优势的全方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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