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中华遗嘱库
这两天,微博热搜榜上#阳性女子哭着立遗嘱把钱分给妈和男友#这一话题引发了网友热议。不少网友看到该视频后,都表示“被戳中了心声”“狠狠地共情了”。 那么问题来了,在紧急情况下立的遗嘱,有效吗? 01 后来还特意给妈妈交代了密码,妈妈听到后哭得很厉害,后续自己清醒的时候回看视频,也大哭了一场。目前,身体好转很多,已经在恢复阶段。 但是,仅凭电话中口述所立的“遗嘱”,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02 由此产生的继承纠纷不在少数,北京晚报曾报道过这样一则新闻。王奶奶的老伴去世前几个月,把王奶奶和大女儿叫到床边,说了财产分配的安排。他表示,老大和老二的经济条件没有老三和老四好,所以去世之后房子先由王奶奶住,老大照顾王奶奶,等王奶奶去世之后再由老大和老二共同继承房产,存款给老三和老四平分。 小儿子一气之下把自己的姐姐和母亲告上法庭,双方在法庭上各执己见。最终法院按照遗嘱形式判定,判定王奶奶老伴的口头遗嘱无效,因其不符合口头遗嘱的形式要件。王奶奶老伴立口头遗嘱时,见证人为自己的妻子和女儿,与他有利害关系,无见证资格。故王奶奶老伴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由王奶奶和四名子女共同继承。 03 对此,记者采访了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就大家关心的6个问题进行了分析解读: 1. 冯女士所说的“遗嘱”,是属于哪一种类型的遗嘱? 该通话内容或录像并不能作为“遗嘱”,因此它不具备法律效力。不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 3. 立口头遗嘱需要注意什么? 注意三点: 第一,必须在危急情况下,也就是没有条件订立其他形式遗嘱的情况下,冯女士当时高烧40度,身体严重不适,这点是符合的。 第二,必须有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这点不符合。男友仅在电话中听取冯女士对财产的安排,人不在现场。冯女士的母亲作为法定继承人,没有见证资格。 第三,危急情况解除后,可以订立其他形式遗嘱的情况下,口头遗嘱就失效了 6. 怎么避免遗嘱无效? 人们常说“空口无凭”。口头遗嘱没有实际载体,难以证明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同时见证人受主观影响,对于遗嘱的内容可能会出现理解偏差,因此口头遗嘱十分容易引发争议。 “立字为据”才是可靠的。遗嘱作为一份专业的法律文件,稍有不慎就会被认定为无效,建议还是找中华遗嘱库这种专业机构订立遗嘱,确保遗嘱真实合法有效。为了避免纠纷,落实个人意愿,要重视指定遗嘱执行人。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