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深圳律协
2023年,恰逢中国首家律师事务所成立四十周年、律师事务所合伙制改革三十周年、深圳市律师协会成立三十五周年。律师制度恢复以来,深圳律师行业与特区改革发展同向而行、同频而进,深圳律师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自觉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为特区的建设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回顾深圳律师事务所改革发展历程,全面总结合伙制改革发展经验,进一步谋划深圳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新思路新举措,有效提升深圳律师行业国际竞争力和发展能级,深圳市律师协会宣传与公共关系工作委员会和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合作促进工作委员会共同组织开展“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制度改革三十周年”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征文主题

选题参考
(二)以《律师法》修改为契机,新时代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与管理制度前瞻;
(三)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治理或管理研究(可以党建、战略、组织、专业、文化、品牌、客户、财务与合规管理为视角);
(四)深圳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国际化、数智化与示范化发展的回顾与展望;
(五)深圳律师事务所如何突破创新困境、重拾创新精神、再续创新华章的思考研究;
(六)深圳律师事务所如何在服务保障“双区”和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中抓住机遇、实现跨越;
(七)深圳律师事务所高质量发展与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辩证关系研究;
(八)从“深圳律所”到“深圳都市圈律所”,深圳都市圈律师事务所协同发展研究;
(九)今与昔的相遇,虚与实的衔接,回忆行业重大事件与重要人物,展现深圳律师风采的文章和论述;

征文时间

征文要求
2. 要求紧扣主题,内容紧密围绕律所合伙制发展回顾与展望,尤其是深圳律所合伙制改革发展三十年来的历史变化,从个人经历、具体案例、历史事件、思考感悟等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展现深圳律师合伙制改革发展历程、取得的辉煌成就;
3. 来稿须为原创,体裁、字数不限,可以是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散文、诗歌等;
4. 格式要求:统一为word格式,文章标题用黑体小二号字,一级标题用四号黑体,二级标题用四号楷体,正文用四号仿宋,正文行间距单倍。在文章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首页脚注写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5. 征文提交:征文来稿电子版请于2023年8月20日前通过下方小程序码填写信息并上传,文档名称为:“作者姓名+征文标题”。


评奖
1. 本次征文活动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对符合要求的征文进行评选,评出优秀文章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由深圳市律师协会颁发相关证书;
2. 已经公开发表或已获奖的论文、报告、散文、诗歌等均不予参评,但前述文章优秀者经审核后可与本次征文活动获奖文章共同结集汇编;
3. 获奖文章将陆续在《深圳律师》和“深圳律协”微信公众号上刊登,并将汇编为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制改革三十周年论文集;

其他事项
1. 请各律师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与;
2. 联系人:孔霞(13380783813)、刘廷彦(13823598968)。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