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车法律及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成立!专家学者聚焦顺风车业态治理丨律新社在现场

作者 | 编辑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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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滴滴顺风车的回归,顺风车市场也越来越热闹。如何规范市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需要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共同努力。

12月22日,由城市智行研究院主办的首届中国顺风车法律论坛在广东珠海举行。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原局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副会长霍宪丹,甘肃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牛兴全等司法界领导与来自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山大学、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周刊等单位的30余位著名法学专家,结合郑州、温州两起乘客被害案件的法律教训,共话引导顺风车事业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议题。

会上,论坛与会专家学者联合发布了《引导顺风车事业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珠海行动计划》(以下简称《珠海行动计划》)。律新社在现场了解到,此次发布的《珠海行动计划》从四个维度,积极引导顺风车与国家治理体系相适应,并计划2020年推出社会各界公认的顺风车平台安全服务团体标准。

同时,会上还成立了顺风车法律及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集合了我国法律、交通和社会学界的知名专家学者以及顺风车用户代表,推进顺风车事业的法治建设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温州郑州事件教训

非法营运是顺风车安全事故之源

甘肃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 牛兴全

甘肃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牛兴全在主旨讲话中强调,顺风车发展缺乏科学有效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有的地方未及时出台顺风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或管理办法,存在监管盲区和较大风险隐患。有的地方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顺风车发展的政策导向力度不够,特别是在出行成本分摊这个关键问题上,缺乏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简单机械地以燃油消耗作为成本分摊的依据,没有综合考虑车主因提供合乘而要额外付出时间成本和精力成本等实际情况,把真正意义上的顺风车当非法运营打击,挫伤了车主集约通勤、绿色出行的积极性。一些平台背离顺风车的“真顺路”本质特征,打着顺风车的名义组织大规模非法营运,把共享出行的真经念歪了,结果导致安全隐患丛生,恶性案件频发,严重败坏顺风车的社会声誉。顺风车领域出现的一些恶性案件,安全问题是表象,不讲政治是根本,非法运营是症结。

顺风用户委员会主任 方莉

顺风用户委员会主任方莉认为,从媒体披露的信息可以看出,郑州、温州两起乘客被害案的涉案司机都不是顺路拼车,而是以顺风车名义牟利为生,于法理而言不是“顺风车司机杀人”,而是“涉嫌非法经营道路客运的黑车司机杀人”。两起案件的经验教训在于,一个脱离监管且存在着超规模非法营运运力的平台,其系统性安全风险隐患是巨大的。因此,平台充分纳入主管部门监管、依法合规经营、源头防控才是保障用户生命安全的基石。

珠海行动计划

引导顺风车与国家治理体系相适应

此次,论坛与会专家学者联合发布的《珠海行动计划》内容包括:坚决维护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机制的权威性,推动监管部门的进驻式安全检查成为常态,使检查、整改、复查、长效治理形成闭环;对违法违规平台恢复上线,理应由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根据其合规安全整改进度及成效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推动城市人民政府加快顺风车健康发展制度设计,抓住“以满足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这个关键,科学合理设置发单模式。破解“车主不以盈利为目的”这个难题,改革成本分摊仅限于车辆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的简单做法,综合运用成本分摊、公共福利、路权优先、社会褒扬等手段,鼓励有车人群集约通勤,绿色出行;2020年内出台用户直接主导、平台广泛参与、彰显合乘本质、技术水平一流、社会各界公认的顺风车平台安全服务团体标准。


实施顺风车文化重构工程,在恪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通过构建愉悦有趣的出行氛围,提升顺风车的文化品位,抵制各种形式的非客观非理性的“大数据报告”炒作,推动有关方面治理各种妨害顺风车事业健康发展的“新媒体”乱象。引导顺风车事业与公共交通、巡游出租汽车、长途客运和谐共存,相得益彰。

成立顺风车法律及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顺风车业态治理新模式

律新社了解到,本次论坛秉持重塑顺风车文化、推动事业健康发展的初心,发起成立了顺风车法律及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会集合了我国法律、交通和社会学界专家学者以及顺风车用户代表,推进顺风车事业的法治建设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成立之后,委员会将努力维护合规顺风车平台企业和用户合法权益,协调行业关系,做好政府与行业,行业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从行业、企业的角度出发,为政府决策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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