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儿童日之际,未成年人保护专家齐聚一堂说了啥?

作者 | 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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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1月20日世界儿童日,世界各地的城市地标都会亮起象征儿童友好的蓝色灯光,承诺实现每一名儿童的每一项权利。


2020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时隔14年后的第二次修订,也是《中国儿童防性侵指南(暂定)》的编撰之年。


11月18日,《中国儿童防性侵指南(暂定)》书籍审稿会在上海宋庆龄基金会举行。本书由上海宋庆龄基金会阳光沐童专项基金策划、上海宋庆龄基金会与律新社共同编著。从事未成年权益保障的专家领导为书籍的编撰与完善建言献策。


▲ 姜樑 上海宋庆龄基金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长

上海宋庆龄基金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长姜樑为本书题写了书名。他说,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性侵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也与宋庆龄先生所倡导的 “把最宝贵的东西给儿童”的理念一致,当前的《中国儿童防性侵指南(暂定)》初稿既有理论也有案例,是非常实用的工具书。


本次会议由上海宋庆龄基金会阳光沐童专项基金发起人,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执行院长、教授陈乃蔚主持。他介绍了本书的编撰目的,旨在把爱的阳光送到少年儿童身边,把系统化的儿童防性侵思维、方法送进家庭、学校和社会,并提供内容专业而可靠实用的防性侵指导。

主持人

陈乃蔚 上海宋庆龄基金会阳光沐童专项基金发起人,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执行院长、教授


参加本次审稿会的领导与专家有

◆ 上海宋庆龄基金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长 姜樑;
◆ 上海市司法局原局长、上海宋庆龄基金会阳光沐童专项基金名誉主任 缪晓宝;
◆ 上海宋庆龄基金会第六届理事会秘书长 张鸣;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原庭长 王建平;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 顾琤琮;
◆ 上海市民政局职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处处长 张静;
◆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姚建龙;
◆ 上海律协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业务委员会主任 计时俊;
◆ 上海宋庆龄基金会阳光沐童专项基金发起人,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执行院长、教授 陈乃蔚;
◆ 律新社CEO 王凤梅;
◆ 上海宋庆龄基金会阳光沐童专项基金管委会副主任 王丽。

律新社CEO王凤梅回顾了《中国儿童防性侵指南(暂定)》一书编撰的初心与半年来律新社采编小组的努力。自关注儿童性侵问题以来,越是深入研究,越发现这一问题的复杂性和预防的急迫性。为了使图书内容达到预期的出版效果,全书多个章节数易其稿,还在继续听取各方专家意见,力求完善。

▲ 王凤梅 律新社CEO

与会领导与专家对书籍初稿的内容、体例、呈现方式等方面进行了逐一评定,提出了许多中肯和建设性的修改意见。

▲ 缪晓宝 上海市司法局原局长、上海宋庆龄基金会阳光沐童专项基金名誉主任

▲ 王建平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原庭长

▲ 顾琤琮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

▲ 张静 上海市民政局职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处处长

▲ 姚建龙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 计时俊 上海律协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业务委员会主任

此外,还有其他专家学者在全国各地同步对书稿进行审核。针对这些建议,律新社采编小组将认真研究吸纳,修改完善。

让未成年人远离性侵害,需要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和媒体形成合力,方能为孩子筑起严密的安全防护网。《中国儿童防性侵指南(暂定)》的编撰,回应社会关切,系统介绍了未成年人性侵的预防与应对方法、救助渠道,汇聚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律师协会、政法院校、民政部门、基金会、媒体等各界的爱心力量,对于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权益,构建法治社会,作出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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