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审理天数38天!长宁法院互联网审判庭三年打造“上海样本”

作者 | 廖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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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app比你更了解你自己。”

在5G时代加速到来的今天,每个人留存在app中的生活印记已难以尽数,时常,保存下的记录给人以“还能找到”的安心,但若需要这些记录的场景,是用户与app对簿公堂的时刻,app作为利益当事方,不愿意提供记录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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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下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长宁法院)、上海市法学会互联网司法研究会联合举办互联网司法研究会年会暨互联网审判三周年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互联网空间行为规范指引》。第二批《互联网空间行为规范指引》为上述问题提供了解答。

三年来,长宁法院互联网审判庭积累了怎样的互联网审判经验?实务中,如何避免与化解互联网纠纷?三周年发布会上,理论与实务界嘉宾进行了深入探讨。



01


多元解纷
数字化转型贡献上海智慧

2016 年,“智慧法院”建设被纳入国家整体发展战略。2018年1月2日,上海市首家互联网审判庭在上海长宁法院挂牌成立。2019年,人民法院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年底,上海市法学会互联网司法研究会正式成立,致力于成为互联网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的“开拓者”和“引领者”。

长宁法院互联网审判三周年发布会受到广泛关注,来自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上海一中院、上海二中院、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旅游质监所、上海市长宁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消保委、上海长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及互联网审判专家顾问、互联网司法研究会成员、互联网企业代表、律师代表、媒体代表等参加会议。


上海长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互联网司法研究会会长米振荣总结了研究会一年来致力于互联网法学理论研究、探索互联网司法规则、完善互联网审判实践,在保持“政治定力”、促进“学术能力”、激发“调研活力”、提升“人才实力”四个方面积极作为,硕果累累;希望未来在在线经济治理领域进一步广泛凝聚共识,共同聚焦国家发展战略、上海能级提升和区域产业生态,深耕科技融合应用“试验田”,打造互联网司法模式“样板间”,建设网络空间治理司法“新高地”。


长宁法院商事(互联网)审判庭庭长章晓琴发布了第二批《互联网空间行为规范指引》。指引包括五条规则——预先定量包装的食用农产品不宜适用预包装食品标签,因疫情原因解除合同的,应给予合理的履行期限,营利性专业自媒体应对其报道内容尽到合理核实及注意义务,互联网终端软件经营者强制捆绑安装软件造成损害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的侵害,电商平台就售后投诉记录等信息负有保存注意义务。


针对前述app不配合取证的情况,长宁法院互联网审判庭认为:“如电子商务平台未能提供应当由其保管的于其不利的信息,可推定对方消费者主张内容属实,由平台经营者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即第二批《互联网空间行为规范指引》第五条,电商平台就售后投诉记录等信息负有保存注意义务。


电商平台拼多多与美团企业代表也现场参与会议,并分享了大型互联网企业如何通过平台机制避免与解决纠纷。拼多多高级法务唐江荣分享了拼多多在业内首创的消费者赔付金制度,无须消费者发起,由平台随机抽检商品,理赔金额直接从商家店铺资金中扣除,并全额赔付给消费者。通过制定平台交易、治理规则,健全完善商品和服务质量管控等措施,拼多多实现平台自治的权利与职责。


美团到家法务中心华东区总监王韬介绍了美团通过互联网解决纠纷的举措。为在诉前解决大部分平台纠纷,降低纠纷进入司法审判程序的比例,美团与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合作,于2020年上线了维权支持平台。同时,还通过建立点评评审制度、上线公益普法课程等方式减少、化解纠纷。


互联网司法的推进不仅是法院的事情,而是整个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使命。


过去一年,上海市法学会互联网司法研究会顺利结项11个年度课题,成员参加各类涉互联网司法、民法典问题研究等会议80余次,出版相关专著6本,发表学术论文74篇,申报并完成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上海市全面依法治市课题、上海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在内的各类国家级、省市级课题10余个7个案例分别入选 “2019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第一批典型案例”“上海市法治建设优秀案例”“上海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经典案例”等。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表示,作为上海地区首个由研究小组升级转型为研究会的团体,互联网司法研究会过去一年取得了丰硕成果,希望今后继续发挥好先行先试的优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促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为全球互联网法治建设提供“上海经验”,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上海样本”,为长三角区域互联网法学法律研究提供“上海智慧”。


互联网司法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研教院院长洪冬英和复旦大学教授、博导郑磊都对司法的数字化转型进行了深入思考与探究。在他们看来,电子技术于执法而言究竟是手段还是目的?智能设备是否稳定,是否可信?都是留待解决的问题,互联网司法数字化转型应当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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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智能、人本”
长宁法院互联网法庭三年探索


互联网司法不是单纯将线下审判搬到线上,而是司法诉讼规则与全流程在互联网环境中的更新与再造。在这样的背景下,要真正实现将互联网司法“智慧、智能、人本”的价值追求落实到诉讼的各个环节,就需要以网络技术为依托,以网络平台为载体,对现有的诉讼模式及程序规则进行必要补充和完善,对诉讼服务的方式进行变革与创新。


长宁区人民法院围绕建立健全“互联网空间治理规则与诉讼规则”这一总体目标,展示了互联网审判庭成立三年以来,不断探索取得的阶段性进展。


▲ 3分钟了解互联网审判庭工作情况 ▲


 一  组建专业型审判团队,推进互联网案件集中审理。长宁法院互联网审判庭自成立至今累计受理案件3870件,审结3661件,平均审理天数38天,每月人均结案25件,无一改判发回。


 二  打造互联网诉讼平台,重塑互联网诉讼流程。以“不间断两阶段审理模式”为理念,设计建成互联网诉讼平台,后被吸纳为上海高院移动微法院。目前共有783个案件通过该平台高效化解。


 三  健全互联网诉讼规则,探索互联网审判工作规范。先后出台互联网审判工作规程、在线庭审规定、规范及操作指引、以及电子诉讼规则,围绕平台建设在线诉讼等方面展开规则探索,推出旅游纠纷一站式化解平台,实现旅游纠纷溯源治理新机制,推动辖区内平台企业将小额诉讼程序、电子送达等流程纳入平台规则,与现有电子诉讼规则有效衔接。


 四  完善互联网空间治理,发挥对互联网行业指引作用。先后对电商平台自主打假、互联网侵权行为保全、杀毒软件强制捆绑安装、旅游产品默认推荐等作出判决,入选各层级典型案件,发布互联网空间十大新闻,为互联网治理法制化提供决策参考。


 五  营造特色品牌效应,加强对互联网审判研究规划。制定《互联网审判三年行动方案》,为互联网审判发展明晰路径、发挥引领。与市法学会合作,成立专门的互联网司法研究会,定期开展专项课题调研,创新推出司法诊断报告制度,为辖区内企业提供体系化、专业化、针对性的司法分析。举办互联网审判研讨会,为互联网法治贡献上海智慧。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商事(互联网)审判庭审判员周泉泉介绍了电子诉讼程序性规范的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及其解读、实施情况与反馈总结。电子诉讼规则制定与实施秉持坚持合法、坚持效益、坚持自愿、坚持规范四项原则,将从细化操作、健全送达、规制滥诉、智能审理、加强共享等方面优化实施。


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肯定了上海长宁法院积极探索完善在线诉讼工作机制和诉讼规则新模式,形成了互联网司法新经验。他表示,近年来上海法院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尤其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大力推进在线诉讼服务和在线庭审两个常态化,确保审判执行工作不间断、不停摆;希望此次研讨交流可以进一步凝聚共识、深化合作,不断提升互联网司法能力和互联网法治建设水平,上海法院也将积极建构互联网司法新模式,为上海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长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磊表示,长宁区聚集了数千家在线新经济企业,面对新机遇和新挑战,政法机关要树立好“未来已来,未来已知”“跨界融合,相互赋能”“人民中心,人民至上”三种理念,让行政、司法等公共资源更好地助力互联网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继续深化互联网案件网上审理新模式,力求将长宁打造为互联网新兴行业的制度创新策源地,为上海乃至全国互联网纠纷的裁判、治理和预防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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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6月,我国网民总规模和手机网民规模分别已达9.32、9.40亿,互联网普及率为67.0%。互联网已经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日常生活。特别是新冠疫情以来,远程医疗、在线教育、共享平台、协同办公等各个板块的运用对促进经济复苏,保障社会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科技对世界的重塑势不可挡,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网络治理法律化建设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使命。我国司法系统锐意变革,拥抱变化,让每一个人民群众都能共享互联网发展的法治成果,为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共治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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