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4日)上午,在“三八”国际妇女节第111个纪念日即将到来之际,“‘典’亮新时代,保护‘她’权益”2021年上海市“三八妇女维权月”启动仪式在奉贤区博物馆举行。
本次活动由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法宣办主办,奉贤区妇女联合会、奉贤区司法局、奉贤区法宣办承办,上海市女法官协会、上海市女检察官协会、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协办。上海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马列坚,奉贤区委副书记骆大进,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宋烈,上海市妇联副主席葛影敏,奉贤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龙华等领导莅临现场。上海市“三八妇女维权月”活动已经连续举办21年,致力让法律法规真正地走到群众中去,让妇女能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起步之年,也是新中国首部《民法典》实施的第一年,今年的妇女维权月活动有哪些新亮点?如何做好《民法典》时代下的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妇女维权的渠道有哪些?律新社为大家带来现场报道!今天早晨,小雨霏霏,环湖而建的奉贤区博物馆,挺拔俊秀,迎来了全市热心妇女权益保护的各方人士。律新社在活动现场看到,来自上海市女法官协会、上海市女检察官协会、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上海市妇联权益保障部、市司法局法宣处、奉贤区司法局、区妇联、区人社局的众多领导以及上海市16个区的妇联维权干部,上海市女法官协会、上海市女检察官协会、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的代表,奉贤区基层妇联干部、区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区公检法司维权志愿者、女律师志愿者,以及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百余人出席本次活动。奉贤区委副书记骆大进为活动致辞。他说,当前奉贤区正处于新的历史发展机遇期。牛年春节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市委书记李强锚定上海“十四五”重大战略任务中的“五个新城”建设,首站来到奉贤新城调研指导。下一步,奉贤将加快建设“新片区西部门户、南上海城市中心、长三角活力新城”,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将努力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特别是在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全区各级妇联组织要切实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充分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妇女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村居“妇女之家”“妇女微家”等平台、“贤城守护”等联动载体,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感情融洽在基层,把服务送到家庭和妇女群众身边。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宋烈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保障妇女权益必须上升为国家意志”。我国建立了包括100多部法律法规在内的全面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今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它调整和规范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其中对妇女权益的保护是重要内容。他表示,一方面应加大《民法典》在整个社会面上的宣传力度,特别是针对其中涉及妇女权益保护的规定,要以多种形式实施精准普法,不断提升法治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让民法典走到妇女身边。另一方面应进一步壮大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公共法律服务合力,积极为广大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更为充分和更加有力的帮助。上海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马列坚宣布维权月活动启动,她指出,要贯彻落实市委“形成合力抓推进,创新思路抓推进,只争朝夕抓推进”的工作要求,总结推广奉贤妇女维权工作的有效经验和做法,与市司法局、市法宣办等职能部门一起联手联动,在全市形成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希望全市妇联组织要做到三个“更好”:一是更好地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二是更好地宣传实施民法典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三是更好地开展“我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了更好地助力妇女维权,今天的活动上,2021年“三八妇女维权月”活动启动三个特色项目。
“典”亮新时代 保护“她”权益—2021年上海市巾帼律师《民法典》宣讲项目
2020年,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成立民法典百人宣讲团,并在上海市妇联的指导下,以最贴近群众的视角、最真实生动的案例,开展“以案述典 守护TA权利”民法典主题宣讲行动。
2021年,上海市妇联将广泛发动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及社会各方力量,全力推进以《民法典》《妇保法》《反家庭暴力法》为重点内容的妇女儿童维权系列法治宣讲活动,为广大妇女提供综合法治服务,为建设法治上海贡献巾帼力量!为此,上海市女律联将集合优秀志愿律师的智慧和力量,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上线下法宣工作,助力推进民法典的落地和实施。活动现场,全体嘉宾观看完上海市女律联的一段宣传片后,对《民法典》百人宣讲团工作赞叹不已。随后,上海市妇联副主席葛影敏、上海市女律联会长邹甫文共同上台推动横杆,随着卷轴的徐徐展开,“‘典’亮新时代,保护‘她’权益”——2021年上海市巾帼律师《民法典》宣讲项目正式启动!
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有利于推动妇女更加广泛深入参加社会和经济活动,提升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活力。为维护广大女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上海市人社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专项检查行动”。
自3月8日起,各区劳动监察、妇联、工会三方工作组将通过联合检查,及时督促和纠正部分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的法治意识。今天活动现场,劳动监察执法人员代表和妇联干部代表共同上台,对维权工作表示一如既往地支持。奉贤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龙华郑重按下启动按钮,2021年度“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专项检查行动”正式开启。
如何将给妇女的“保护伞”送到家门口,“贤城守护”项目实现全覆盖。
2017年以来,奉贤区妇联创设“妇女微家”阵地,积极引入女律师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打造“贤城守护”法治宣传品牌项目,为基层妇女群众提供普法教育、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综合维权服务。
今天,奉贤区妇联将启动新一轮“贤城守护”“百场法治进家”项目。13位奉贤区女律师志愿者代表走上舞台,“点燃”了手中的火炬,点亮了奉贤区13个街镇,并将星火汇聚于舞台中央。女律师志愿者们将兵分13路,深入全区13个街镇、开发区,388个“妇女微家”,把法律知识送到妇女群众身边。律新社了解到,2016年群团改革之后,全市妇联系统将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推动妇联组织嵌入基层治理体系、妇联工作融入基层治理各项建设,带动妇女在共治共建共享的基层治理中发挥作用。近年来,在奉贤区妇联的不懈努力,在区委政法委的悉心指导,以及公、检、法、司和各社会组织的支持下,奉贤区积极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工作,并在完善基层维权工作机制、提供身边的维权服务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2019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保障妇女权益是我国《民法典》实现男女平等和实质正义的必然要求。
懂法、知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为普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框架下对于妇女权益的保障,今天启动仪式上,精英律师、民法学专家、审判庭庭长、《新老娘舅》调解律师四位专家为大家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普法圆桌会。该环节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委员会副主任、徐汇区妇联兼职副主席、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主任谭芳律师主持。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许莉曾多次以婚姻法专家的身份参与了《民法典》草案的立法研讨和专家建议。许莉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许莉教授介绍道,《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一些规定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与讨论,这凸显了婚姻家庭领域价值多元化的现状。《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立法宗旨可以概括为维护婚姻稳定、促进家庭和谐、弘扬家庭美德、强化家庭责任,具体体现在“注重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注重保护弱势群体,追求两性实质平等的法律效果”、“强化婚姻当事人的义务、明确了违反义务的民事责任”三个方面。郭海云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和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和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郭海云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扩大“保护无过错方”原则的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讲述:一是规定了婚姻缔结时的损害赔偿制度,二是扩展了离婚时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三是完善了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郭海云提到,这一原则体现的是法律对于婚姻中的夫妻双方平等的保护,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是婚姻中的女性成为对方过错行为的受害者占了绝大多数。因此在离婚诉讼中通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并进而取得支持赔偿或多分财产的裁判结果,应该是广大妇女在面临婚姻纠纷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谭芳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委员会副主任、徐汇区妇联兼职副主席、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主任
近年来,夫妻在离婚前,配偶一方和债权人联手损害另一方权益的现象已经成为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此类受害者大多数是女性,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背负了巨额的夫妻共同债务。针对这一现象,谭芳律师解读了《民法典》中一个备受女性关注的新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制度”。“这一规定对家庭中弱势一方的权益能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谭芳律师提到,这一条新规的出台与全国妇联的大力呼吁和推动有关。张玉霞 上海市律协社会公益和法律援助委员会副主任、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上海市律协社会公益和法律援助委员会副主任、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玉霞分享了一则案例:一位被家暴多年的四十多岁的女性,被施暴方起诉离婚,却不同意离婚。作为受援人,她曾问法律援助律师张玉霞一个问题,如果离婚了自己对家庭这么多年的付出谁来补偿?
这位受援人一直误认为,全职女性在婚内是根本没有抗争资格的。但《民法典》第1088条回应了这一现实问题,对全职妈妈离婚要求经济补偿有了明确规定。结合最近宣判的法院判决支付家务补偿款的案例,张玉霞律师对这一规定进行了解读。
四位专家分别分享了《民法典》在立法层面、审判实务方面及法律援助应用上对妇女合法权益保护的精彩观点与看法,赢得了现场观众热烈的掌声。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关系家庭稳定,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工作。
近年来,上海市妇联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关于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用心、用情推动妇女儿童维权服务重点难点工作,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坚持源头参与与重点保障相结合,开展妇女权益社会保护、家庭保护等重点领域研究,推动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坚持维权与服务相结合,设立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12338”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热线等窗口,并建立“四位一体”基层综合维权服务机制,实施“知心妈妈”“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等维权项目,为有需要的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服务。
坚持普法宣传与家风建设相结合,以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领域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开展《妇保法》《婚姻法》《反家暴法》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系列宣传教育专项活动;以基层妇女实际需求为导向,常态化开展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专项检查行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等,将家庭成员的学法、懂法、守法作为衡量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
已经举办了21年的“三八妇女节维权活动”,正是上海妇联组织积极履行保障妇女权益责任的体现,不断唤起全社会对于妇女维权的了解与重视。
21年来,上海市“三八妇女节维权活动”的形式不断多元化,契合新时代妇女维权需求,也反映着妇女权益保障事业的发展、变化路径。
律新社了解到,上海妇联组织的维权工作具有一些特殊之处。上海市妇联权益保障部部长陆荣根在接受律新社采访时表示,总体来说上海妇女的地位、独立性、自主性、平等意识较高,维权意识强,这样的现状也对上海妇联组织的工作提出了较高要求:
一是工作要更加到位,更加客观、理性、合法;
二是要精准维权,针对不同特点的女性,提供适合的服务;
三是提高社会性,妇联组织要有整合资源的能力,把各个机构的资源都吸引到保护妇女儿童保护的具体工作上来,将社会资源“黏”在一起,发挥更大的效力。
上海市每个区妇联为妇女维权提供服务的形式也各有特色。“每个区的问题不同,人群不同,不能采取一样的服务形式。只要是管用的,让老百姓得到有效服务的就是好的。”陆荣根向律新社说道。据律新社了解,今年上海市“三八妇女维权月”还有以下精彩活动:
在市妇女儿童服务指导中心(巾帼园)举办“说话的魔法”线上线下公益讲座。
在上音歌剧院举办“巾帼心向党 奋斗新征程”——上海各界妇女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1周年大会暨庆祝建党百年主题活动启动仪式。
举办“奋进科技强国,逐梦科创中心”上海科技女性人才座谈会和青年女科学家峰会。
上海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 开设法律咨询、心理疏导、人民调解、法律援助、12338热线服务等功能。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021年女职工劳动权益专项检查行动 3月8日至15日期间,如有招聘中的性别歧视现象(比如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差别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等),以及劳动保护、社保缴纳、工时制度等方面问题的相关线索,可拨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12351女职工专线,或点击12351职工援助服务网“女职工特殊权益专栏”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