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8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分别作了工作报告。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程广鑫律师代理的张玉环案被写入“两高”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全国法院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818件,江西、云南法院再审改判张玉环、何学光无罪。
这是自2014年“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报告连续第八年提及纠正冤错案。曾被最高人民法院提及的其他案件包括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五周杀人案”、张文中案、张志超案等。
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说,2020年,检察机关对“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吴春红投毒案”“韩显辉故意杀人案”等冤错案件,坚持疑罪从无、有错必纠,建议改判无罪。同时,制发错案责任追究意见,对近年来已纠正重大错案逐一启动问责程序。

1993年12月,时年26岁的张玉环被指控杀害同村两名男童。1995年1月,张玉环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年3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一审判决,裁定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此案。
2001年11月7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对张玉环案作出判决,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张玉环提出申诉,并于2017年8月22日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书。2019年3月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并于2020年7月9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
同年8月10日,程广鑫律师代理张玉环国家赔偿案。10月29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赔偿决定:向张玉环支付国家赔偿金共计496万余元,包括无罪羁押9778天人身自由赔偿金339万余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