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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并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
2015年4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随之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该方案要求各地要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筹研究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工作改革方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服务更加便捷。
2019年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政法机关承担着大量公共服务职能,要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这次讲话中,习总书记将公共法律服务的范畴从传统的司法行政系统扩展至整个政法系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
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要求,要积极推荐更多优秀涉外法律人才到国际贸易组织、国际仲裁机构任职,主动参与并引领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规则体系,提高我国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2019年7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目标:“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并着重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发展,进一步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发展。这是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标志着公共法律服务事业进入了加快发展、全面提升的全新历史阶段。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对公共服务事业以及包含其中的公共法律服务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决定》要求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可及性,并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决定》这些具体要求都为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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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服务。2017年,司法部印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要求在县、乡两级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集中进驻,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地(市)一级根据当地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和工作实际进行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居)一级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体平台须具备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基本职能。由此,法律咨询是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必备功能,这项服务主要依靠律师来提供。
第二
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基层群众和村(居)两委提供法律服务。律师积极参与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民解答日常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代写法律文书,参与诉讼活动,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纠纷调处,协助制定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等。
第三
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维护弱势群体和特定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律师法》规定,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是律师的法定义务。律师应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
参与或主持调解工作,律师调解近年来迅速兴起,调解的种类较多,律师可通过作为代理人、基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或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等方式来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2017年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2019年联合下发《关于扩大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在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中心)开展律师调解工作,更好的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第五
参与普法宣传宣讲,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规划》强调,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普法宣传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尤其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更是不言而喻。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对象,律师便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第六
参与信访接待,引导信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2016年,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在总结各地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成功经验基础上,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对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作出顶层设计,律师可以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选派或者推荐,积极参与当地信访接待工作,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疑释惑,引导其通过合法、理性方式维权;参与信访协调,为双方当事人提供纠纷解决方案,提供法律意见、建议等,促成信访案件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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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政府可将购买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通过大众媒体如微信平台或者支付宝城市服务等方式来向社会投放,实现24小时智能法律咨询、或为企业和公民提供掌上申请法律援助的通道。在平台式法律服务过程中,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便作为一种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给有迫切需要但现阶段无力购买法律服务的中小企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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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我国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对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美好生活的追求,让人民群众生活在阳光下。律师群体应紧密跟随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指导,深入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 (2020-2025年)》,肩负社会责任,发挥专业优势,司其职,尽其责,为社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奉献力量,为全面建设法治中国添砖加瓦,谱写“中国之治”新的辉煌篇章!
[1]杨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民主与法制时报》,2020年12月31日第006版。
[2]刘炳君,《当代中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论纲》,《法学论坛》2016年第1期。
[3]涂晓芳、付庆伟,《基层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途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4]杨凯、张怡净,《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构的法学理论构架基础》,《南海法学》2020年第4期。
张国元
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江卫
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张瀛月
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