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发布2017-2020年涉铁路案件审判情况白皮书

作者 |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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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9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外发布《2017-2020年涉铁路案件审判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和《涉铁路审判典型案例》。上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俞巍,上铁法院刑庭、民庭负责人出席通气会并作通报。上铁法院党组成员、综合办公室主任陈雷主持通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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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铁法院管辖沪杭、沪宁2条铁路干线和16条铁路支线及联络线,连接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以上海为起点南至沪杭线嘉兴,北至沪宁线常州的铁路刑事、民事案件。


通气会上,俞巍副院长就涉铁路案件审判情况作了通报。2017年1月至2020年12月,上铁法院共受理涉铁路民商事案件263件,共受理涉铁路刑事案件255件。其中,涉铁路民商事案件后两年与前两年相比,收案数量呈翻倍式增长,涉铁路刑事案件每年收案量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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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指出,涉铁路民商事案件呈现被告大多为铁路体制改革后的国有企业,民事纠纷标的额普遍较低,商事纠纷标的额相对较高等特点。上铁法院受理的铁路民事纠纷中,涉及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占比高。此类案件由于相关事件造成了人身伤亡后果,加之多数原告诉请的赔偿额高,当事人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争议较大,法院协调化解矛盾的难度也大。


涉铁路刑事案件呈现盗窃案九成以上为扒窃犯罪,涉案金额小且刑罚较轻,简易程序适用率高等特点。


通报显示,上铁法院涉铁路审判主要分为铁路人身伤亡事故纠纷、涉铁路商事合同纠纷、涉铁路盗窃案件三大类,该通报对其各自纠纷原因进行了分析。


通报还分析了涉铁路案件审理中存在旅客伤亡事故案件事实查明难度高,铁路行车事故案件双方过错程度和责任划分争议大,挂靠经营情形下合同主体确定难度高,“背靠背”条款限制债权人及时主张欠款引发效力争议,部分协议管辖约定与法律规定相冲突,刑事案件中对被告人落实社区矫正难度较大等六大问题。


针对目前涉铁案件审判情况,上铁法院就减少涉铁路民商事纠纷、降低刑事犯罪率提出几点建议:一是补齐运营管理短板,消除铁路安全隐患;二是培养良好出行习惯,保障铁路运营安全;三是规范制定合同文本,诚信履行合同义务;四是完善社区矫正机制,遏制轻型犯罪发生。


随后,民庭、刑庭负责人分别就涉铁路典型案例进行了介绍。其中,两起案例分别涉及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与因行人违法穿越铁路引发的行车事故民事责任认定,法院结合案件事实,依法对各涉事方责任进行判定,旨在进一步规范旅客、行人和铁路运输企业等各方主体的行为。另有两起案例分别是盗窃和破坏铁路交通设施,暴力袭击执法民警刑事责任认定,对于涉铁路刑事犯罪有积极警示作用。


俞巍副院长在通气会上表示:“当今,铁路行业迅速发展,希望通过各方共同努力让旅客在出行中切切实实感受到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上铁法院也将全力发挥铁路案件专门管辖的审判职能,通过依法稳妥审理各类涉铁路案件,为构建优质的铁路建设、运营、管理秩序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文字编辑 | 黄诗原 陶韬

素材提供 | 民庭 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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