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法律科技的狂欢? 我认为有两层含义: 1 第一层含义 法律科技领域的方兴未艾与风起云涌,越来越多地法律人跨越到科技领域,同时也有更多地科技界人士跨界到法律领域,发生着各种各样的融合反应。过去一年,不管是投资端还是产品服务端,都表现出硕果纷呈的景象。 2 第二层含义 有句歌词写到:“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我认为的另一层含义是,法律科技领域的狂欢也面临着“一群人的孤单”的问题,原因在于法律与科技的耦合反应还不够。特别是: ▶科技能给法律服务行业带来什么? ▶法律科技能给受众带来什么不一样的体验? ▶是一加一等于二,还是一加一小于二或者是大于二? 现在的实践并没有给出更多定论。真正需要法律服务的中小企业与广大农村地区的受众,法律科技领域的创新实践能为其带来怎样的成果? 这是在刚刚的研讨中学者和研究人员提出的疑问,也是我们需要深思的一个问题。正是要解决这些问题,才有了法到成功法律服务平台。 对于华东政法大学公共法律服务研究院院长杨凯教授提出的“占比百分之七十的活不过三年的中小企业、农村地区的受众、普罗大众的法律需求谁去满足”的问题,我想说,法到成功就是为这样的中小企业和C端用户提供服务的。 更贴切地说,按照商业领域的布局来讲,法到成功就是要做法律服务的下沉市场。我们瞄准的就是最需要法律服务的可以谓之“手无寸铁”的受众。我们希望让公平正义离有法律需求的人近些、再近些。 #01 不畏浮云遮望眼 ■3.62亿的90后网络原住民,其平均单日的上网时长已经达到7.5小时。成长在互联网上的一代,已经慢慢成为中国主力的用户群体。 ■农村网民数量已接近3亿,随着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尤其是下沉市场的建设,这部分用户群体的崛起是用户画像中非常鲜明的部分。 ■五十岁以上的网民达到了3.95亿。我国在慢慢步入老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受过数字化训练。 在这样一个场景下,我们可以看到移动支付的用户数首次超过了网购的用户数。网上点外卖、在线办公、在线医疗等等场景的用户在快速的增长。形象地说,“618”大促也好,“双11”购物节也罢,每一次互联网商业大促活动都让国人经受一次又一次的数字化训练。 数字化的商业训练带给我们的强烈体感是:人们愈发在商业领域实现着自己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必然会导致新需求的产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接受过商业数字化训练的人们会在社会管理、社会服务、法律服务等端口提出并接受在线化与数字化的要求。这是推进法律科技建设必须要了解的基本内容。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增了第十六条: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在我国最基础、最重要的民事诉讼法律中,第一次确认了在线诉讼行为的合法性。从策略上看,人们在线上实现维权需求,用线上诉讼活动参与国家司法事务,必然会对线下、线上的法律服务带来新的挑战。 有人认为,互联网加传统行业就等于进入了数字时代,其实不尽然。互联网加传统行业带来的改变,意味着在服务空间上从物理空间延伸到数字空间;在服务的时间上,已经从以“天”为单位发展到以“秒”为单位。关键是,数据已成为传统行业服务客户的全新要素。数据可以产生新的生产关系,可以催生新的生产力。这从刚刚发布的《新兴法律服务业发展报告》与《新兴法律服务业精品指南》中就可以得到充分的印证。 在数字化使用的过程中,可以看到数字的智能化和智能的数字化已经形成了数智驱动系统。在数智驱动的背景下,降本增效、流程再造、产业协同和重构行业规则就成为必然。工业互联网、互联网医疗、互联网金融、农业互联网、新零售,包括法律服务与未来所有的行业,都在被数智驱动所重构。法律服务行业的重构,才是法律科技最终要实现的目标。现在的问题是依然还未做到数智驱动,更多的是把法律和科技简单结合起来。因此,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能否去搭建一个新兴法律服务市场的行业规则?能否在新的行业市场里实现不同产业的协同推进?这是必须要探讨的问题。 从商业的角度讲,数智驱动最大的利好是实现数字折叠。 ■在传统工业经济中,供需间的链条极长:从消费者的需求到零售、批发、品牌研发制造、供应链、原材料等等,链路很长,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纰漏都可能导致供需断档。 ■而数字折叠就可以快速实现供给和需求直接对接,省去中间诸多环节。这是目前在商业领域最直接产生消费效应的例证。 法律服务也需要实现这样的数字折叠。法到成功与达摩院合作,积极尝试用数字折叠的方式,降低中小企业与C端用户找法、用法的门槛。我们依托达摩院的算法能力和语音、语义识别技术,推出了“你说我懂”的创新功能。 ■未受过法律专业训练的人,很难当着一个职业律师或法官的面完整、清晰、简洁、准确的表达法律诉求。很多人担心漏掉任何一个细节而进行冗长的事实和诉求描述。 ■法律服务从业者,包括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会认为这样冗长的表达会占用过多的时间。因为这样的沟通障碍,导致法律服务的供需双方体感都不好。长此以往,受众找法、用法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法到成功的做法是,将沟通的环节交给人工智能,让用户敞开了说。 ■“你说我懂”从用户冗长、缺乏逻辑的话语中,通过语音、语义识别技术提炼出关键词,并“猜出”用户可能的法律需求。经过用户二次确认后,人工智能快速协调、匹配供给。实际上是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和数智驱动系统,为法律服务的供需双方降本增效、流程再造。 ■将前置性的沟通成本问题交给算法去解决,为律师节省了大量时间,也让用户寻求律师提供个性化服务时可以直奔主题。迄今为止,“你说我懂”已经能识别几十种外语和两种汉语方言(四川话、广东话)。法到成功希望用这样的方式让受众减少在找法、用法过程中的尴尬与畏难心理,真正让法律为民所用。 #02 横看成岭侧成峰 中国的法律人在没有经历太长时间的工业革命发展阶段后,就快速进入了信息化阶段,而后经由过站不停模式直接进入到数字化阶段。许多司法机构的改革,其实依然是信息化的改革。数字化与信息化有诸多不同,从多个层面可以进行比较。 举例而言: ■数字时代形成的数据闭环是决策系统,而信息时代仅仅是记录系统 ■信息化系统内部是孤立的系统,而数据化时代是整合客户、内部运营与供应商的开放系统 ■数字化状态下是共生关系,而信息化状态下更像是博弈关系 对新型法律服务市场来说,让用户产生粘性,并非是诉讼的粘性,而是法律消费行为的自觉养成。买车时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买房时的合同是否有陷阱;婚前财产公证是否需要法律服务等等,这恰恰是数字时代的共生关系。诸如此类的持续法律消费行为,才能真正让国人养成依法办事、遵法守法的习惯。只有从这些角度认识数字化与信息化的区别,我们在推进法律科技时才能有所遵循。那么法律科技的真问题是什么?我们来讨论两个: Q1: 从0到1就是创新吗? 柯达公司于1975年12月发明了世界上第一台数码相机,科学家们沉浸在从0到1的突破中,但忽视了将1推广到100甚至更大范围的努力,其间被众多竞争对手超越。2012年1月,柯达公司申请破产。柯达从0到1的创新,再到破产只用了短短37年时间。由此可见,从0到1只是创新的第一步,从1到100、1000乃至更大规模化的社会普及,才是创新真正的意义。 只有把法律科技创新成果规模化的社会普及推广,才能真正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下沉市场的需求问题。如果不能用法律科技的产品把人民群众武装起来,仍旧是把法律束之高阁,让法律成为在高端写字楼里面穿西服打领带的人才能享用的奢侈品的话,依法治国就是一句空话。 Q2: 本位驱动型改革能够满足法治需求吗? 网络流传这样一句话:“有一种冷,叫妈妈认为你冷”。在本位驱动型改革中,改革者仅仅是武装了自己,却忽略了真正要服务的对象,有价无市,十分尴尬。 研究真问题就是为了解决真难题。云计算、5G、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已经构成了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这对法律服务行业而言是具有重大意义的。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两个螺旋分别是网络协同与数据智能。在数智驱动领域重构规则与流程、重新创造价值,才能够推动产业升级转型与高质量发展。新型法律服务市场的觉醒与崛起,需要意识到在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怎样结合已经发展变化的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实现两个螺旋的高速运转。 基于数智驱动,法到成功要做的就是将法律服务产品标准化,让找法、用法不再难。尽可能用数据将传统意义上无法评价的法律服务的内容标准化、可视化、可量化,才能为法律服务的消费者创造真正的价值。 #03 问渠那得清如许 我们怎样才能保持法律人的初心。浙江诸暨诞生的枫桥经验,是在乡村的熟人社会里,相对封闭的环境下产生的。现在,我们面临着网络开放、分散、去中心化的社会环境。国家一直在推动枫桥经验与时俱进,在数字时代绽放新的光辉。 在网络环境下,数字时代的法治一定是法律与技术交互融合的治理体系,而不是某一项单一的治理技术,这是发展枫桥经验、形成新型法律服务市场的基础认知。 举个例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的工作报告,2020年度全国法院审理了三千多万件案件。12万员额法官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甚至很多法官积劳成疾,有些还牺牲在工作岗位上。 与此同时,50万律师中却有大量的青年律师找不到案源。在法律服务领域如何区分“保有量”和“在途量”?如何合理地分配法律服务资源,实事求是地“削峰填谷”,是构建新型法律服务市场的前提。 法到成功从前述的商业实践受到启发: ■全力打造“知识库”,相当于最大化地满足法律服务需求的“保有量”,任何公民、中小企业需要解决法律问题时,都可以通过“知识库”获得免费的解题答案。 ■而“在途量”是当遇到复杂的问题时,根据常见多发的问题领域来匹配相对应的律师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04 为有源头活水来 新型法律服务市场的源头活水一定是人。以人为本是数字时代法治建设的根本要求。数字时代的法治践行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更多的网络治理新经验得以诞生、发展、壮大,标志着中国在互联网民主法治建设方面、在探索线上线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方面取得长足进步。相信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的宗旨理念在数字时代法治建设中得以验证。 从数字时代法治的特点来讲,被治理者高度参与一定是数字时代治理环境下最突出的特点。 ■数字化的治理,治理者可能不是人而是软件 ■跨区域的治理,领域分割比区域分割可能会更有意义 ■基于巨型平台的治理,平台成为治理的重要环节 ■法律不再是治理的绝对主体模式,它会让位于多重的治理模式,如信用、代码、软法 从数字时代法治的治理结构来讲: ■政府会提供基础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法规等宏观环境 ■平台整合资源,利用软件与系统打造治理生态圈 ■海量服务商提供各种第三方专业服务 法到成功的愿景是通过数据构建科技、商业、法律三位一体的新型法律服务市场。 在这其中,人是最核心的要素,一切都要围绕着人来展开。 用科技将法律服务的内容触达到人,同时用科技的手段把人的法律消费需求孵化出来,进而通过商业的模式去培育法律服务的消费场景与消费意识。 科技是手段、商业是途径、法律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科技、商业、法律三位一体,是未来新型法律服务市场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在新型法律服务市场形成的过程中,需要不断迭代服务、不断地推动法律消费升级,也必然实现传统法律服务品牌的再造。 目前,法到成功已经联合阿里巴巴集团、国浩律师事务所、安理律师事务所、海峰法务、律品、达摩院、京师律师事务所和钉钉,初步形成了一个矩阵去探索三位一体的新型法律服务市场。法到成功要做的就是撬动法律服务的需求侧,打造法律服务供给侧的聚合平台,激发并满足消费者的法律消费意识与需求。 基于以人为本的理念,法到成功推出了区别于传统法律公益模式的“法到公益”,我们力求为每一个中国人沉淀一组法治公益数据。在法到成功的平台上转发一句法律格言、浏览一个普法视频、解答一个法律问题,都将为你留下数据公益分、公益时,切实让每一个人为法治中国做出的贡献留下历史的痕迹。 法到成功推出的律师专属公益,就是希望律师用专业的力量回馈社会。我们推出了一些公益项目,比如: 希望通过这样的努力,把有限的法律服务资源最大化的利用起来,用数据让律师专属公益创造更大的价值。 强调以人为核心,法到成功目前已经推出了三项培养计划: 01 “法治青苗”培养计划 按照司法部与教育部的要求,推出面向中小学生、教师及家长的7+N的法治课程模式。让家长、老师与孩子们同频共振,感受到数字时代现代科技对社会的改变、对立法、司法的改变,真正做到法治从娃娃抓起、从家庭抓起、从学校抓起。 02 “青云学子”培养计划 面向全国高校法学院的法学生,通过为期一年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养,为优秀法学生提供一个在离开学校之前深入了解社会与数字经济的机会。 03 “律师工匠”培养计划 面向执业2年以上的青年律师,通过理论实践结合的模式,帮助青年律师了解数字经济、科技创新、人工智能等最新发展态势,按照学以致用的要求,打造青年律师的“匠人匠心”精神,磨练提升业务能力,为国家培养数字时代的律师工匠。 中国的法律科技与新兴法律服务市场虽然刚刚起步,但我们应该坚持中国法律人应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中国的发展已经到了中国的法律人可以向世界输出数字时代的法学理念、法治思想与法治实践经验的阶段。 回眸充满不确定性的2021年,展望充满更多不确定性的2022年:对于法律服务机构而言,数字化转型是一场增量革命,法律服务需要形成特有的跨物种的进化能力。无论是否启动数字化转型,无论以多大力度、速度推动数字化变革,都面临风险和不确定性。 很多时候,不转型的风险是确定的,转型的收益是不确定的。只有坚持根植法律服务商业实践、依托科技手段,才能实现法律服务的水平提升。 很多时候,数字化转型的动力不是因为收益可以预期,而是不转型的成本难以忍受。法律服务模式的创新必须源于对客户需求的洞察和重新定义。 对于大多数法律服务机构而言,数字转型不是因为喜欢变化,而是不得不变化。只有开放透明聚合共享的理念才能推动数字时代法律服务的发展完善。 最后,引用梁启超先生在《少年中国说》里的一句话作为演讲的结束语,同时也表达对构建科技、商业、法律三位一体的新型法律服务市场的信心: 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