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原始积累薄弱”是中国法律服务行业的历史痼疾。西方国家律师行业历史悠远,发展至今已经步入成熟期。与之相比,在这20余年里,我国律师行业虽然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这样的速度也导致律所间与律师间的发展失衡,出现两极分化,“强者愈强,弱者不得其法”正在逐步加深,成为行业的现实痛点。
对照西方,我们的律师行业发展尚有很大差距,尤其在数字化水平、专业化程度、商业化运作等方面均有很大提升空间。就律师事务所而言,管理运营方式参差不齐,品牌化、专业化、一体化水平经营还未得到有效解决,律师之间的团队协作不足。
另一方面,我国律师事务所呈现极端的“金字塔”结构。2021年,司法部公布的《2020年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统计分析报告》显示,律师人数在20人(含)以下的律师事务所占86%,而100人(含)以上的仅占1.08%。平均下来,每家律所律师平均不到15人。问题随之而来,这些律所在品牌、培训、技术、资源、业务等方面均较为薄弱,无论是人力、物力还是财力,都很难通过自身的力量突破发展瓶颈。
互联网的技术逻辑和运营模式同样让我们看到了法律服务行业的滞后性。传统律所突破发展瓶颈的方式只有两个:一是靠单打独斗,以自身的人财物力供给发展需要;二是合作做大,通过合并或被合并找到破局之路。
单打独斗的律所会在舒适区中长期活下去吗?答案或许是否定的。受自身发展阶段的局限,其律所管理理念原始,管理方式粗放。另外,全国性大所与区域性强所服务范围下沉,必然挤压这些律所的生存空间。
总分所的发展模式从多种角度上来说,也不能“因地制宜”地解决行业痛点。“规模大、创收高、律师多”看似是律所成功的标志,实则却有无法厘清权利义务关系、风险责任利冲等这些绕不过去的“坎”。
陈春花曾说:“很多企业都在追求大规模,但规模的关键不是做大,而是有效。”据业内人士讲,传统模式规模化的红利期已经过去,国内很多大所也在近两年开始战略收缩,放慢步伐。当下总分制律所等规模大所的运营逻辑,其实大多数还是将重点放在了拓展律所和招募律师上,而对如何获客、协同、成长等关键问题,则还是让律师野蛮生长,各负其责。
另外,业内曾经广泛开展的“联盟”模式也在2021年年底受到监管的严重影响,不再活跃,甚至销声匿迹。
因此我们发现,只靠单打独斗或被盲目的规模化束住双脚,传统律所很难再有所突破。
02
前段时间,有律所的管理者问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要不要先做一点简单的事情,等挣到一些钱后,再去做难的事情?
运营律所,简单的事情就是招聘律师,在本地做做宣传,或者干脆拎包“入驻”规模大所。做这些无可厚非,但难的是,做过这些以后,如何再做下一步。从长期主义的视角看,做简单的事情往往很容易,但难而正确的事情往往更有价值。
在律所可持续发展的语境下,难的事情即是经营理念的升级与组织形态的变革。
“以客户为中心”是经营的本质。具体来讲,一方面,传统律所的线下服务无法及时跟进用户的需求,客户与律师的匹配过程费时费力。即使找到律师,由于行业不透明,也无法对律师和律所的专业实力作出明确判断。
另一方面,年轻律师作为律所重要的组成部分,经验与资源的不足导致其需要自我推广以获取案源。而一旦将精力放在推广上,势必影响执业水平的提升。更为重要的是,有些项目需要多地律师共同提供服务,甚至涉及到国际涉外业务。这些都表明,单个律师或单个律所法律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已经非常突出。
平台化其实可以推开应对客户与市场变化的另一扇窗。Axiom律师事务所是美国一家平台化律所。这家律所更像一个网约“律师”平台,通过自己的律师数据库和技术支持系统,在短时间内为客户匹配最合适的律师,而律所则负责做好营销和服务支持。
律所平台实现了律师事务所与客户之间的高效连接。市场无时无刻不在叩问法律服务行业——你的发展是否跟上了我的脚步?为回答市场之问,平台以庞大的资源网将各地合作律所紧密连接在一起,形成合力,以应对市场带来的挑战。
有行业专家判断,我国的数字经济发展将促使律所从1.0快速迈向3.0。其中——律所1.0是在传统律所模式下,通过并购、整合、国际化等方式进行规模化扩张;律所2.0是依托于数字化工具,对生产力进行改变,提升效率;而律所3.0,则是通过发展数字化律所改变生产关系,诞生“大平台、小团队”这样的律师组织新模式,进而构建起高效透明的律企通道,实现相互赋能。
庭立方创始人成安认为:“规模的有效性在于其多样性,也就是说需要建立自己的生态系统。所谓生态系统,就是在大量的要素之间进行资源和能量的交换。”
如今,愈发多的律所管理者也注意到“建立生态”的重要性。未来律师行业的发展将彻底结束单打独斗的局面,也不会是简单的包含与被包含关系,而是一种无边界、无竞争的共赢模式。无论是经营理念、发展模式还是组织形态,都将发生重大的转变。“共享共生”的风气将推动行业的成长。
我们观察到,通过平台和技术的作用,类似瀛和和Axiom这样的平台实现了线上线下的紧密联动,通过整体运营实现强链接,在丰富强化各类资源的同时,为律师和律所降本增效。所谓“让律师回归律师,让律所专注业务”,也就是说,通过平台的赋能,律所与律师将拥有更多的精力专注于案件本身,而研究品牌、技术、培训、管理、运营等就交给平台去完成。在平台之上,律所和律师要做的事情就是通过这样一个有机的系统进行高效的连接和成长。据了解,2021年,KindleLaw数字化法律服务系统作为平台化律所的底层系统,达成的数千万成交额均来自“渠道合作、业务引流、平台分发与线上对接”所形成的良性循环。
大成终身名誉主席王忠德也曾评价这种平台模式:“这种平台模式在行业是开先河的,是一种非常好的模式。律所的绿色发展应该是平和的、可持续的,需要营造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发展氛围。”
03
《公司制的黄昏》一书中写道:“创业者要了解每一个时代背后的根本性推动力。我们必须承认,当今涌现的人工智能、区块链和云技术,就是这个时代核心的技术形态。”
我国数字经济的规模已达41万亿元,而2020年,我国的GDP为101万亿。按照这个比例算,我国数字经济的规模已占GDP规模的40%。从政策上看,在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数字经济”四度出现;在“十四五”规划里,国家首次明确提出要将数字经济占比从7.8%提高到10%。从市场上看,作为数字经济最具潜力的部分,产业数字化正加速前进,疫情让企业云与数字化的进程平均加速了6年。如今几乎所有行业都在面临数字化转型,法律服务行业概莫能外。
法律服务行业的数字化往往具有多元内涵,管理数字化、业务数字化、工具数字化等。对接底层工具,中国裁判文书网、数字化法律服务系统KindleLaw、电子签约工具法大大等将迎来重大发展。紧跟法院动态,全国新收案件电子卷宗覆盖率、中国移动微法院日均访问量、科技法庭覆盖率等指标将持续提升。
一大批优秀的法律科技产品活跃地出现在行业内:国外有美国的Intapp、加拿大的Clio、汤森路透的云律所解决方案;国内有无讼、icourt、金助理、法和科技、法蝉等。一些有实力的律所也陆续开始进行数字化转型,例如某美国云端律所FisherBroyles的管理运营靠Directlaw平台软件完成,某国内律所全员使用数字工作平台,也有律所自主研发的律所管理系统已投入使用……汤森路透报告显示,94%的受访律所领导者表示将在下一年度确定增加或可能增加对法律科技的投入或使用。
数字时代带来的好处,对平台化的高效连接也是重大利好。在数字化的推动下,平台产生的数据流动,将助力律所开展以前无法开展的线上、批量等业务;通过数据分析,帮助律所捕捉此前无法捕捉到的最新业务方向。因此,律所的数字化改造,已经成为不可抗拒的关键一步。
但令人关注的是,国内大部分律所的数字化程度整体偏低。他们或是没有数字化思维,或者是不得其法。这些律所可以自研系统或者借助外部力量,行业内也多有案例。有的区域性或全国性大所通过自研的数字化系统打通了内部运营与管理,但嫁接到外部律所,就会产生水土不服或者风险利冲等多种问题。
在律师业务数字化平台建设方面,瀛和走在了全国前列。瀛和既是系统开发者——KindleLaw法律服务系统,也是系统受益者——平台由数百家律所同时使用,多样的使用场景推动开发过程不断升级与迭代。通过这样的双轮驱动,打造出一个生态开放、资源流动的律所平台。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数字化的车轮滚滚向前,法律服务行业亦在蓬勃发展。据相关部门统计,自2012年以来,我国律师人数一直保持在年均10%以上的增长速度。司法部在其官网发布的《司法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建设相关情况答记者问》中提及:“目前,全国律师总人数达到57.6万,律师事务所超过3.6万家。”《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中也提出:“发挥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主力军作用。到2025年,全国执业律师达到75万名。”
著名投资银行家、并购专家王世渝曾讲道:“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之后的又一个新的经济形态。如果抓住数字时代的机遇,行业乃至中国,都会实现全面赶超。”当生产力推动生产关系的变革,站在数字浪潮中的法律服务行业,理念不能不进步,模式不能不创新,通往未来的大门总要有人去推。“瀛和”不是律所、不是机构,更不是联盟,而是一种模式与实践,推动律所与行业突破自我的瓶颈与“天花板”。
所以,这不是我们的需要,而是行业的需要、时代的需要、数字中国的需要。或许是“张和”“李和”,亦或许就是“瀛和”。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