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管理一直是律所发展中的难题。律新社在采访中经常听到律所合伙人抱怨管理难,华政与哈佛商学院共同推出的律所管理课程一直很火爆,中国律所管理者四处拜求管理真经!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共关系部主任李旻长期从事律师行业服务与管理工作以及律所规范化管理研究工作,并于近期推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发展》一书,就律所的管理模式、品牌塑造、发展战略等方面采访了多位律所管理者。律新社已获得作者授权,将陆续推出律所管理与发展访谈录,也欢迎各位分享管理真经。
完全公司制的模式应该来说有自己的优势,但是很难说现在这种模式适合中国。现在有些事务所施行职业经理人型,有些所施行管理委员会型。律师合伙人介入事务所管理太深,有好处,因为合伙人很了解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但是介入过深之后,很可能会使别的合伙人产生合理的怀疑和戒心。
冯加庆:中国和国外比,就经济方面和硬件方面,中国大陆和国外相比应该差距不太大,但是在法制环境、依法治国方面,在律师作用的发挥方面,中国和国外国家比,差距还是比较大的;就是中国大陆和香港、台湾比,这些方面也是有很多差距的。在事务所的管理方式等方面,我认为中国与外国比,相差是不太大的。
欧美主流律师事务所在国际化、全球化、专业化方面更加领先,中国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这些方面追赶欧美主流的律师事务所。
我认为未来十年,律师事务所一定会研究相关的制度设计,因为这些因素都是关系到律师事务所发展十分核心的部分。
目前中国律师事务所普遍遇到的问题是人才建设不够,梯队化建设不够,很多有名的律师事务所没有年轻律师人才能够顶上,很多律师事务所尽管现在看起来还挺辉煌,但还停留在某一两个知名的律师事务所打天下的局面,这样下去很难持久发展。
冯加庆:我认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制度设计,律师法不应当规定得过于详细,而是在很多方面应当借鉴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来操作,但是目前这一部分还做得不是很如人意。比如有限合伙制度(LLP模式)应当大力推行,这样更加有利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专业服务机构有自身的特殊性,与国家体制和百姓民生密切相关,因此应当特殊对待。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度还应当改革和改进,目前的制度设计还比较有限,比如和国外LLP模式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合伙制度设计应当多学习国外有限合伙的模式。
冯加庆:我认为律师事务所不仅仅是一个经济组织,还具有一定的政治属性,因此在法律服务领域不适合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在制度设计上需要有防火墙,需要有一定的制度限制。不能像会计师事务所那样一下子全面开放,这对律师事务所是不适合的。
律师事务所一些重要合伙人的退休和退出一定会对律师事务所品牌有所伤害,我认为司法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需要在这个领域进行一定的规范。一个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大量和高频的退出,会严重影响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发展。
我认为比较好的模式是律师事务所有很好的品牌,有具备知名度的专业化服务,同时律师事务所还拥有在国内很有知名度的品牌律师个人。这样就可以良性循环。
冯加庆:我认为民族的才是国际的,要先把民族的东西做好,把自己的本份做好,然后再去考虑国际化的问题。当然律师事务所业务也要不断扩大,人才也需要国际化的人才。
冯加庆:我认为目前律师事务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律师流动性过大,过于频繁。事务所采取了很多措施想留住人才,比如高薪留人、感情留人、专业留人,尽管总人数上相对稳定,但是事务所律师的流动性还是过于频繁,对律师事务所的发展造成了比较大的困扰。
冯加庆:我一开始对互联网比较抵触,但是近一阶段我的很多客户都涉及到互联网了,比如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做p2p了,很多金融行业也开始涉及互联网了,因此也促使我们开始研究互联网。我认为互联网是一个工具,对于法律服务业务中的低端业务和标准化业务会有较大冲击,但是对于高端和具有专属性的业务,互联网没有什么影响,互联网仅仅是个工具。
冯加庆:我认为过多的资本介入法律服务行业不是一件好事情。资本具有很强的逐利性,这和律师行业的某些属性是有矛盾的,而且律师行业也不缺钱,不需要资本的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