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徐巧月
徐巧月
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6月10日起,“东方甄选”直播间粉丝数呈爆发式增长,截至6月16日14时15分,粉丝数突破1000万。主播董宇辉(前新东方英语老师)双语带货、现场教学,更是对人文历史哲学等侃侃而谈。在卖扶农产品的直播间,听英语老师讲人生的道理,真的太上头了!
01
使用他人编写的试题,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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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是否著作权侵权?
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
赔偿的范围?





法律规范
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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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成东青去北大报道的时候,在宿舍楼下被孟晓骏从窗口扔出的鞋子砸中。孟晓骏的行为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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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虽然影片中孟晓骏扔出鞋子的行为并不是为了砸成东青,但客观上砸中了成东青。假如成东青因此受伤,孟晓骏将构成民事侵权,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包括承担医疗费、物损费用、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人身损害可能涉及的费用。
同时,我国《刑法》还有一个罪名叫高空抛物罪,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罪名,如果“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以,请大家千万不要往外乱扔东西,一不小心可能就把自己“扔”进了监狱。
法律规范
03
追求爱情与性骚扰的界限在哪里?


成东青追求苏梅,有几个片段:一是两人泛舟湖上,他对苏梅说“你要是不答应我,我就拉你一起跳湖”;二是苏梅得了肺炎住院,他上去就是一顿狂吻,苏梅极力推开,他却越挫越勇。



那么,成东青尾随、言语强迫苏梅接受的行为是否构成性骚扰?强吻的行为是否属于强制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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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 构成性骚扰,如果骚扰行为对当事人造成了严重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此提醒大家,无论男性还是女性,如果受到性骚扰,请注意收集证据,主动寻求帮助。比如,影片中的女生可以向学校寻求帮助,这时候学校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制止性骚扰。
2. 成青东强吻的行为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如果苏梅报警的话,成青东的奋斗可能会多一段刑事经历。我们常在影视剧中看到的“壁咚”看似很酷,其实也是有此类刑事风险的。
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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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使用废弃厂房,可以不付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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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法律规范
05
公司未经登记,能否开展营业活动?


影片中,三位男主被带到公安局,处理学校未经登记就开业经营的事情。那么,现实中如果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未经依法登记,能否开展营业活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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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不能。未经登记不能冒用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现实中该种行为是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纠正,也就是市场监督管理局。
这部电影虽然叫《中国合伙人》,但是新梦想学校实际是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后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不同的法律属性,这个问题我们留待以后详谈。
法律规范
《公司法》
第210条 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06
有了营业执照,就能开展英语培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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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情节接上文第五点,新梦想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此时不能开展非学历教育活动。
办学许可证是民办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资格的证明。根据《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880号建议的答复》[2],明确提出实行“先证后照”,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并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3]。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法律规范
07
员工末位淘汰制,是否合法?
新梦想学校邀请学生给老师打分,分数最低的老师将被直接开除,这种做法有无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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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违反劳动合同法,不能直接开除。
用人单位希望通过“末位淘汰”的制度筛选更具竞争力的员工,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考核而排名“末位”的员工,并不能直接开除,单位需要为其提供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员工仍不胜任工作,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支付补偿金。
因此,用人单位在运用“末位淘汰”这种规章制度的时候,仍需做更多的合规规划,以免因违法解除而需要支付赔偿金或被恢复劳动合同的风险。
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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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想要公司的绝对控制权,需要持有多少股权?




影片中成青东说自己是51%股权的股东,是新梦想最大的领导者。那么,持有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是否拥有公司绝对控制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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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不是。拥有51%股权的股东可以相对控制公司,但无法绝对控制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拥有51%股权只能在一些简单事项的决策,聘请独立董事,选举董事、董事长、聘请审议机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解聘总经理的事项上做到绝对控制,而对于一些重大事项的如公司的股本变化,关于公司的增减资,修改公司章程或者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等重大决策,需要经过2/3以上票数通过,显然拥有51%股权无法做到。
也就是说,假设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持有有限责任公司66.7%及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称由绝对控制权。在此提醒各位股东,公司章程可以对很多事项做出个性化约定,比如可以约定股东会是否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所以实际操作中,不能单纯以持股比例来判断能不能做到绝对控制。
法律规范
《公司法》
第43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42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09
未经其他股东同意,能否增资和转让股权?

影片中提到新梦想第一次股东扩大会议,影片中没有交代具体的流程和扩大的范围,我在此假设是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增加更多股东,那就涉及原有股东的股权稀释及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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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一般来说,增资方案中会包含新股东吸收的方式,以及原有股东股权稀释的方案。
如果是单纯的股权转让,拟出让股权的股东需要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如果有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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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什么是股权回购?


在王阳婚礼后,三位创始人吵架,成东青跟孟晓骏说“我会以每股100万的现金收购你”。豪横霸气!此处的“收购”在现实中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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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影片没有交代清楚是股东个人收购还是以公司名义收购?
假如是股东个人收购,那就是股权转让,可以参照前文第九点的流程处理。
假设是公司名义收购,首先区分公司性质,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按照《公司法》第74条的规定,有三种法定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详见法条)。
按照影片进程推测,这个阶段新梦想学校已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那么只有在《公司法》第142条的法定情形下,公司才能收购本公司股份。
法律规范
# 注释 #
[1] 参见:原型案例(2003)高民终字第1393号,判决书见附件
[2] 参见:《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880号建议的答复》
http://www.moe.gov.cn/jyb_xxgk/xxgk_jyta/jyta_jijiaosi/201812/t20181229_365485.html
[3] 参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三(五)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8/22/content_5315668.htm
“观影学法”专栏文章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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