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军:一路向北,寻找法治天空的极光丨律新对话

作者 | 编辑部出品

扫码分享

图片

图片



深耕法学研究40年,他是深稽博考的学者;倾囊相授、桃李满园,他是孜孜不倦的教师;公平正义、人文情怀,他是满腹情怀的“大先生”——他就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李永军。


律新社深耕法律服务产业信息服务和品牌服务7年多,致力于为法律服务业展示服务价值(VALUE),打开未来视野(VISION),尊享事业成就(VICTORY)。6月29日,在律新社携手教授加、法律先生共同举办的“有趣的大先生”活动中,我们有幸邀请到李永军教授进行对话。

图片


律新社创始人、CEO王凤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席志国对李永军教授进行了深入对话。精彩对话通过教授加、律新社、法律先生等直播平台播出,获得了强烈的反响。针对律新社“粉丝”的提问,李永军教授深入解读了《民法典》出台对律师工作的影响、疫情常态化形势下法律人的应对之策,分享了管理精力的秘诀,既展示出他硕学通儒的严谨博学,也展现出他在生活中的高雅趣味。




01


新思维:从“体系化”视角进行研究和教育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新中国成立以来几代民法学家的夙愿终于实现,这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着重大意义。李永军作为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参与编纂了《民法典》,对《民法典》的体系化研究作出了重大贡献。




回忆《民法典》编纂过程,李永军颇有感悟,他说:“《民法典》不是一个学术作品,而是一个综合妥协的产物。”在他看来,《民法典》集合了理论和实践的智慧,历经了学界与实务界无数次的思想碰撞。虽然从编纂到出台,不同的声音和争议一直存在,但问题的存在恰恰说明社会思想的活跃,也证明了现在正是法学研究繁荣昌盛的好时期。




从民法基本理念的体系化,到《民法典》的体系化,“体系化”一直是李永军研究的关键词。目前,他正忙着通过体系化的研究,对《民法典》的体系化进行评价,对一些盲点和有争议的问题进行梳理。“体系化”也是他给予青年学者研究建议的关键词。他建议学者应该在更多了解《民法典》的前提下,从体系化的角度出发,多角度理解制度,使每一项制度都与《民法典》体系相融合。“法律研究其实是个若即若离的状态,如果学术、法律团体,包括律师、法官等,没有达成一定的共识的话,那么这个群体实际上是分崩离析的。”李永军说,“《民法典》为共识提供了一个基础,在《民法典》的基础上,(学者、法律团体等)将逐渐达成一个共识。”



图片


李永军不仅是潜精研思的学者,更是充满热忱的师者。他结合自己多年教学与研究的经验,提出了一些基于法学教育困境的思考。




首先,他认为,本科生的基础教育要加强。在强化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要更合理地调整法律基础课程中必修课与选修课的比例。“民法、刑法、民诉法、刑诉法、行政法、宪法”这六法作为从事法律职业必备的知识,必须在本科教育中加强。民法规范公民的人身行为、财产行为、人格行为等,所涵盖的范围更广,因此民法必修课的数量应该适当增加,这对本科生夯实基础至关重要。




其次,对研究生和博士生的教育来说,培养“体系化”思维和“问题意识”是重点。到了研究生阶段,学校要注重引导学生去研究问题。李永军认为,目前大学里的实践教育过于形式化,为学生们请法官或者律师来讲课,不是真正的与实践结合。要彻底地改革教育方式,首先要让教师成为既懂理论又懂实践的专家。他说:“民法的实践性很强,没有一个民法理论是脱离实践的,所以我觉得下一步,法学教育和律师职业的关系应该更加密切。”到了硕士、博士阶段,每一个政法大学的学生都应该思考自己的研究、论文,要对学术、对专业有贡献,而不只是在总结陈述前人阐述过的问题。




谈到法学教育的改革方向,李永军表示,目前法学教育改革的目标是不明确的,这是一件非常尴尬的事,每个人对此都有不同的观点。现阶段法学教育的设计更多是从设计者本身的想法出发,很少考虑学生的需求和现代职业化的要求。“法学教育应该是能够促进法律职业发展的,从这个角度来改革,是未来的一个方向。”李永军说。



图片

02


新挑战:靠看一眼条文就能做完案件的时代结束了



《民法典》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总共有7编、1260条,其覆盖范围之广、条文内容之多,给法律从业者带来了新挑战。在李永军看来,《民法典》具有整体化、体系化的特点,律师行业虽有细分,但律师们对《民法典》的学习不能止步于自己专精的领域。李永军用继承法相关业务举例:“搞继承不能不懂物权,也不能不懂债权、知识产权、合同等,所以还得全面、系统地看待,这是我对律师同行的一个最大的劝告。”李永军认为《民法典》的每一部分都很重要,他说:“靠看一眼条文就能做完一个案件的时代结束了。”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各行各业的工作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法律服务行业亦是如此。李永军表示,在当下,法律服务业的“危”与“机”共存。“疫情会增加破产的数量,对从事这方面业务的律师来说是个契机,但同时也面临着很多挑战,如中小企业重组困难、和解困难等。”李永军举例道。我国采用的是“和解、重组、破产清算”三位一体的方式,但在实践中,和解程序用得并不多。李永军提到,小型企业用和解程序解决破产问题,既节约成本又高效,因此,应该从立法层面就对和解程序加以重视。其次,他提醒从事破产业务的律师要熟悉破产法的相关制度。破产法程序复杂,涉及财产法、物权法、婚姻法等各方面,因此做破产律师很不容易,要系统地理解掌握相关制度和知识。




近年来,破产法领域的学术成果颇为丰硕。李永军特别指出“个人破产”是未来破产法相关领域研究的重点和热点。“个人破产对于中国的破产法来说,是一个新的东西,当然这不是一个常态。”李永军说,“从主体上来说,在世界范围内是先有个人再有法人的,但我们把本来正当的东西(个人)省略掉了。”李永军认为,要将“个人破产”放到破产法里。从目前来看,怎么放、放到什么程度,是未来值得继续研究的问题。



图片


李永军认为,法律是一个需要很强的人文精神的行业,对于法律服务从业者来说,职业道德只是最起码的一个门槛。他指出,律师不应该只为挣钱而从业,心中首先要有正义和公平的观念,其次是要有对人的关爱。正如我们怀念的刚故去的张思之先生曾说的那般:“律师要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四者统一于科学的使命和职业良心与社会正义之中。”



03


新理念:读书和旅行都是认知世界的方式



如今已经是法学界“大先生”的李永军,青年时代最初的志愿却是中文系。他坦言,当年进入法律专业学习其实是一场机缘巧合,后来又与中国政法大学结缘,成为中国政法大学的第一个博士后。一路走来,他见证了中国法学教育和研究的薄弱时期,也毅然投身其中,助力民法完善;不仅书写了累累的学术成果,更灌溉了满园桃李,为法律界输送了济济人才。




除了教学和科研工作外,李永军还肩负着大量的社会工作,在诸多事务的压力下,他却始终保持精神奕奕的状态。他同观众分享了精力管理的秘诀:“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一旦习惯、适应了,一般都不会有精力不充沛的情况发生。”李永军建议按照实际需要规划精力的分配,尽量养成规律的作息,如此才能良性循环;如果长期熬夜,可能会给身体健康留下隐患。




李永军开玩笑说自己与学生的相处模式比较“老派”。他说:“因为年龄大的原因,我的观念还是比较‘老’的,所以我对学生都是该批评的批评、该表扬的表扬。”在教学上,他秉持“严师出高徒”的理念,但在课后,他也常与学生交流生活上的问题。他回忆起90年代刚工作的时候,每个星期都要去本科生宿舍坐一坐,与学生一起逛颐和园、讨论教学方法,为学生解决生活难题。但后来因为校区划分、自身研究任务加重等原因,他也遗憾于近年与本科生的交流不足。李永军认为,老师与学生之间那种传统的“师徒如父子”的关系应该传承。



图片


生活中,既爱读书也爱旅行的李永军真正做到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起喜爱的书籍,李永军滔滔不绝地报出了一连串儿的书名:《红楼梦》《家》《春》《秋》《少年维特之烦恼》《茶花女》……每一本他都如数家珍。而谈及印象深刻的旅行,李永军提到了北极之旅、美国的一号公路自驾、中国的河西走廊之行。北极黑暗中的极光让他深感震撼,他认为,旅行也是一种认知方式。广袤天地间的自然风光不仅能陶冶情操,也让人感叹天地之辽阔、学术之无涯,以及人之渺小。




当被问及“假设有机会‘穿越’,您最想回到哪个时代?”的时候,李永军兴致勃勃地表示自己想要回到春秋时代。“汉朝以前,知识分子十分有骨气。”李永军解释道,“那时候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学者到处讲学、辩论,文化非常繁荣。”




醉心于法学研究的李永军,对学术一直保持着至真至纯的心,如今被称为法学“大先生”的他,亦有着春秋群儒的风骨。他为当下法学研究良好的氛围环境感到欣喜,同时,他也期待未来在学术上可以迎来另一个“春秋”。



END




撰稿人丨滕晓琪
律新社品牌服务中心出品


图片


长按识别二维码
相关律师
相关机构
留言
发送
返回首页 返回列表

联系方式

156 1870 5573

电子邮件

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