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普及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倡导文明和谐的家庭观、婚恋观,律新社联合业内专家,倾力编撰了《婚姻家事法律服务百问百答》(以下简称《百问百答》)手册,并在10月30日举办的《精品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品牌指南(2022)》发布会暨“千万家和”婚姻家事服务生态圈公益共建行动启动仪式上同步上线。
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学习家庭相处之道和纠纷处理方法,都很有必要。律新帮开设「帮」你解答 专栏,精选《百问百答》中相关内容,(涉及婚姻家事领域的基本状况、经典案例、如何与律师打交道等相关问答)帮助公众理解律所、律师和品牌呈现方式以及价值,方便寻找律师及其他公共法律服务。让更多人减少错误,增强“爱”与“包容”的能力。
* 本期节选《百问百答》第一章内容
一起来学习吧~
古代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是什么样的?
这事要追溯到1900年左右……当时在敦煌莫高窟出土了一批文献,其中一篇上写着这样一段话——

(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之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故来相对……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妇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后来经过考证,这是一张来自于唐朝的《放妻书》,也就是咱们现代社会所说的离婚协议。
都说要三世修来的缘分,这辈子才能结为夫妻。但也不知道为啥,咱俩就像一对冤家,针尖对麦芒,谁也不服谁。既然咱俩过不到一起去,就也别让亲戚朋友跟着操心了,所以还是趁早各回各家吧。
希望咱俩分手以后,老婆你能做个新发型,画个美美的妆,减减肥塑个型,看看能不能再攀上个高枝。
就算以前有什么仇什么怨,今天也就都一笔勾销了。咱俩彼此放过,以后各自幸福。
以前分手这么美,现在能不能也美美的?
【内容摘选:漫点普法丨离婚还有范文?看这!】
中国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有哪些关键词?
婚姻是家庭的纽带,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婚姻和谐、家庭幸福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近年婚姻家事类案件每年数量已超过100万,是民事领域最主要的案件类型之一,涉及争议类型多样复杂,感情因素、证据收集、事实认定以及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因素等都会对裁判结果产生影响。从全国法院近三年婚姻家事案件收案数量来看,离婚纠纷诉讼收案量占婚姻家事收案总量的近80%,依然是当之无愧的家事纠纷案由之首。
民政部最新发布的统计季报数据,2021年全年213.9万对夫妻完成离婚登记。这一登记量比2020年下降了约43%。人口专家,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院长董玉整教授对《第一财经》分析:离婚人数下降有多方面原因,其中一个关键因素是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实施。离婚数增高导致了结婚率下降。2021年我国结婚登记对数为 763.6万对,连续八年下降。这是继2019年跌破1000万对、2020年跌破 900万对大关后,结婚登记对数跌破800万对大关。
现在的婚姻家事案件,律师可以用非诉讼的方式来提前介入,比如说隔离企业财产与家族财产,避免混同,有效保全企业财富和家族财富;设立家族信托解决代际传承;设立家族基金会弘扬慈善;为高净值人士进行财富管理和传承,延续家族文化等等。
现在的婚姻家事法律规范辐射到公司法,投融资法,信托法、境外投资、外汇监管法、税法等等,婚姻家事事务已然由家庭生活走向社会经济生活。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专业领域不断细分,民众对于专业家事律师的细分需求越来越多。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个理念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同。
随着民众财富的积累,财富的总量和种类均有所增长,加之公民投资理财渠道的多元化,新型财产类型的不断涌现,公司股权、股票期权、虚拟财产、各类商业保险、信托资产等离婚时如何处理,财富传承与筹划,婚姻家庭法与其他部门法产生的交叉领域法律如何适用等问题对家事律师也提出了更多新的要求 。
【内容摘选:离婚冷静期实施一年后 去年中国离婚登记人数大降 43%】
司法大数据告诉你离婚案件的共性数据和特点?
第一名!家庭琐事!永远是离婚最大的诱因。
多家法院在研究分析近年来离婚案件时发现生活琐事是离婚第一原因。分居,成为离婚的第二大原因。另外,感情基础薄弱、家庭暴力、性格差异、缺乏沟通、婆媳关系不合、家长对婚姻干涉过多、因经济问题产生矛盾、子女教育理念不同、对是否生育存在重大分歧、冷暴力缺乏沟通、一方身患重疾、大额负债等等。
值得关注的是,《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一原因虽占据很小比重,但2021年却已有以此作为裁判理由的案例。
【内容摘选:离婚纠纷司法大数据出炉 生活琐事是婚姻第一杀手】
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有哪些创新?
婚姻出了问题,其实不只是离婚这么简单。“婚姻家庭调解师”可以成为解决问题的另外一种解决方案。不同于专业的家事律师,婚姻家庭调解师需要综合法律的、心理的、社会的多方面知识来调处家庭矛盾。而很多家事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发现,在处理家事问题上,不能完全按照法律方式,也需要综合更多的心理知识和社会学知识。
每个离婚案件办理中也伴随着大量的调解和说服化解工作,有的与法律有关,有的与法律无关。律师也要花费大量的时间陪伴其倾诉,事实上双方所反应的问题并不能作为核心证据,反而更多要靠情理来调和。
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出:“探索引入家事调查员、社工陪护及儿童心理专家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家事审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家事案件的审理涉及心理学、社会学等多方面专业知识,需要相关专业领域人员的配合与协助。探索相关公益性服务机构及人员配合法院调查审理家事案件,及时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等相关专业服务。”其目的是预防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在审判过程中发生心理失衡、情绪失控、激情杀人的刑事案件。
2017年3月17日,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等六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对健全完善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工作机制, 引导社会公众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做了指导安排,对推进基层综治中心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站) 建设, 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引入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队伍, 就婚姻家庭问题开展心理服务、情感疏导和危机干预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婚姻家庭调解师”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然而国内有资质的婚姻家庭调解师却为数不多。此前曾有公司开出10万月薪招聘专业人才,最终“一师难求”。婚姻调解已然成为调解业务领域新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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