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孙统彪
不要高估自己的能力,不要低估平台的作用。
“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的法定执业机构,一定是极其重要的,它重要到您的客户和同行与您相识的第一问便是:“您在哪个律所”,第二问即是:“那您之前在哪个律所?”正因为重要,我劝您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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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律师申请市内转所不再受“在原所执业满六个月”限制的新闻着实在广东律师圈引起了广泛关注,自此市内转所不再受时间限制,从行业发展的角度绝对是值得肯定的,其也将对律师事务所的人才战略和律师个人职业规划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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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您是初出茅庐、还是中青年律师、亦或是大咖律师,不管您处于律师职业的哪个阶段,在“转所”这个问题上,都要谨慎,都要三思而后行!坚决不能稀里糊涂、头脑发热的就转了所。为什么?因为在我们律师职业生涯中,留给我们的选择实在是太少了!或者说,我们根本没得选!
那在25年—30年的律师职业生涯中,我们又有几次变更执业机构的机会呢?二次,三次,还是五次?或许每位同事都有不同答案,但不可避免的是,每一次转所都是对自己原所同事和客户一次伤害,对这两个群体的伤害会造成律师自身行业评价和市场评价的降低,而最终伤害的是我们的职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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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想,哪位客户愿意看到自己的律师在不断的变更执业机构,哪位客户又愿意一年内跑去两个不同的办公室去见同一位律师呢?还有,互联网时代,我们的客户一定会多方求证自己的律师是否靠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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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转所”,我们应当站在25-30年的整体职业生涯去判断,要有律师事业的全局观、系统观去选择,把握住职业发展的主动权,坚定职业发展的道路自信,保持职业发展的战略定力,捺住寂寞、吃得苦,步步为营、稳中求进、善作善成。
写在最后:“转所”是行业的正常流动,笔者不对一家律所的好坏优劣进行评价,更不对哪一位同事的个人选择进行评判,只是想我们的行业应少些浮躁、多些静气,期许更为成熟的中国律师职业价值观和职业文化传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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