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王琼
出品丨律新社品牌服务中心
江河潮涌,吐故纳新才能生生不息。破产,是痛苦的终章,也是新生的序曲。
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炜作为一位在涉外法律服务与企业破产服务领域深耕多年的资深律师,不仅成功驾驭了上百件复杂的企业破产清算案件,更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国内外法律环境变化的敏锐把握,洞察并积极投身于破产重整、个人破产制度探索、跨境破产等前沿法律服务领域,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创新且高效的解决方案。
在律新社发布的《精品法律服务品牌指南(2024):破产领域》中,王炜律师获评“律新社2024年度破产领域品牌之星:领先律师”,他所在的协力律师事务所获评“律新社2024年度破产领域品牌影响力律所”。近日,律新社与王炜律师进行了深入对话,探讨了破产管理人的专业之道及破产领域的最新挑战与趋势。
破产管理成功“秘诀”:专业引领+矛盾化解
破产管理不仅是困境企业的一次重生之旅,更是智慧与勇气并蓄的艺术实践。管理人需要以强大的专业能力去推进破产进程,更需要有卓越的矛盾化解能力去平衡各方诉求,让每一场破产清算都成为化解冲突、重建信任的桥梁。
您是如何踏入企业破产这一服务领域的?在您的执业生涯初期,有哪些关键因素促使您决定专注于此?
王炜
我的执业生涯始于涉外法律服务领域,长期致力于为日资企业在华投资服务,见证并参与了外企因多种原因要退出中国而开展的在华清算业务。我由此预见到中国破产法律服务的潜在需求,并开始研究和涉足国内的破产业务。虽然当时外企清算一般都是自主清算,和我们现在聊的企业破产清算不太一样,但二者在资产清理和债权分配等核心环节上存在共通之处,这些共通点为我专注于企业破产服务领域奠定了坚实的业务基础。
作为一位拥有上百件企业破产案件处理经验的破产管理人,您认为要做好破产业务,最核心的素质或要求是什么?
王炜
一是全面的法律业务能力。在破产业务中,律师需要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广泛的知识面。一方面,企业破产案件和一般民商事案件适用的法律不一样。《企业破产法》中的许多专业概念,如合同解除权、撤销权、抵消权等,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存在显著差异,不深入研究就无法区分,也就无法适用和解决问题。另一方面,破产业务常常与税法、房地产等其他法律领域交叉,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多层次的法律适用,因此必须具备综合运用各类法律条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卓越的矛盾化解能力。与普通民商事案件不同,破产案件涉及法院、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地方政府等多方主体,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而且从目前的破产案件现状来看,绝大多数破产案件都“无产可破”,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往往积怨很深,矛盾冲突往往十分激烈。这就要求破产管理人不仅要站在法律的立场办事,还要具备高超的矛盾化解能力。要深入了解各方诉求,寻找利益平衡点,通过沟通协调、谈判协商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件顺利推进。在这个过程中,律师的情商和沟通能力尤为重要,要学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问题,用同理心理解对方的困境和需求,从而找到更加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
以我们最近处理的一件破产清算案为例:该案涉及商铺买卖企业破产,上千名小业主已经支付了购房款项,却迟迟未能获得房产证,引发了巨大的社会矛盾。小业主们定期组织起来,到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去上访游行,场面一度十分紧张。我们管理人团队深知,仅仅依靠法律手段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冲到一线深入了解每位业主的诉求和困境。有一次,一位情绪激动的老太太来到我们办公室,声称自己被债务人欺骗,愤怒之下甚至带着凶器表示要去找债务人“算账”。面对接近失控的局面,我们并没有回避或指责,而是首先安抚她的情绪,告诉她我们作为管理人一定会尽力帮助她解决问题;同时也耐心地解释,暴力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可能让情况变得更加糟糕。待对方逐渐冷静下来后,我们把她安全送回了住宿地。通过多次这样繁琐细致的工作,这个案子主要的社会矛盾最终得到了有效的化解。
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协力律师事务所在处理企业破产案件时有哪些优势?
王炜
协力在处理破产清算案件时,展现出了多重显著优势与丰富资源,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深厚的专业积淀与综合资源整合
协力较早便设立了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这一专业机构依托协力综合性、规模化的平台,有效整合了知识产权、公司证券、并购金融、建筑房地产等多个领域的优势资源。这种跨领域的协同作战能力,使我们在企业破产清算领域积累了深厚的专业底蕴,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法律服务。
2
强大的团队力量与持续的学习机制
协力秉持大团队的合作理念,我作为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负责人,会定期组织举办大型研讨会,且每月都安排内部培训和学习活动,既能提高我们的综合业务能力,也能更好地管理案件。
3
新领域的探索与独特优势
一方面,基于协力的平台优势,我们拥有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客户,这些资源均有可能成为破产重整项目的潜在投资人。另一方面,协力在涉外法律服务方面的深厚积累和合作资源,为一些跨境破产项目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驾驭行业变革新趋势 引领破产新动向
时代发展变幻,而实践之树常青。破产管理作为一项为解决实际问题而生的服务,也在实践中呈现了越来越多的案例情形——破产重整、个人破产、跨境破产……这些新情况新变化既给破产管理带了新课题新挑战,也带来了新发展新机遇。
您认为近年来破产法律服务领域有哪些重要的发展趋势?您是如何带领团队应对这些变化的?
王炜
首先是破产重整。与传统的破产清算相比,破产重整以其独特的价值重生机制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破产重整的核心是引入新投资人并精准找到和平衡各方利益。我们团队在这方面已有很多成功的经验,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债务结构、实施资产重组等手段,成功帮助多家企业摆脱了破产危机。
例如,我们曾成功处理了一起房地产行业的破产重整案。一家房地产开发商陷入困境,不得不面对破产。尽管房屋已售出,但由于种种原因,购房者长期无法办理房产证,导致项目成为当地十多年的“毒瘤”,引发的矛盾十分尖锐。当时,我们的首要任务是评估重整价值并寻找可能的解决方案。经过深入调研和分析,我们认为该项目仍具备重整的潜力,关键在于解决房产证办理难题,并平衡各方利益。我们积极寻找并引入了一位有实力的投资人,承诺帮助解决房产证办理问题,同时通过部分售房款的分配成功补偿了其他债权人,实现了各方利益的平衡,最终成功实现了破产重整。这一案例也荣获了2023年度上海破产法庭的优秀案例入围奖。这一荣誉不仅是对我们团队专业能力的认可,也是对我们工作成果的高度评价。
二是关于个人破产制度的探索与推进。虽然目前个人破产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尚未全面建立,但在部分地区的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我认为,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将为那些因创业失败或不幸遭遇而陷入债务困境的个人提供法律上的救济途径。因此,我们团队也在密切关注这一趋势,并着手研究个人破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为未来的业务作准备。
第三个趋势是跨境破产增多。当前跨境破产案件日益增多,其往往涉及多个法域的法律制度、司法程序以及文化差异等复杂因素,复杂性和挑战性不言而喻。积极研究这些问题并妥善处理跨国企业破产问题,非常具有实践意义。
作为一名在外商投资和破产清算领域都有深厚经验的律师,能否进一步谈谈您在跨境破产合作领域的一些研究成果或经验做法?
王炜
我本身是一位涉外律师,长期从事外商投资法律服务,并荣幸地入选了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名录,同时也拥有十余年的破产法律服务经验。跨境破产合作正是这两个专业领域的交汇点,也是我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
一方面,我们团队很早就意识到跨境破产业务的重要性,在涉外领域也有长期的优势,特别重视国外的动态和交流。尤其是与日本同行的交流学习,为我们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今年6月,我访问了日本,与多家知名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交流。在跨境破产案例中,有两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值得我们关注。
一个是关于上海国际贸易株式会社的案例,这是一家由中国人在日本设立的企业,其在日本进入了民事再生程序(类似于中国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下的破产重整程序)。该案在2013年获得了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即上海破产法庭)的认可,成为中日两国间首例中国法院承认日本民事再生程序及监督委员身份的案件。这一案例不仅展示了跨境破产合作的可行性,也为我们后续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参考。
另一个案例则涉及跨境电商平台“魔法集市”(株式会社トリプルアート),该平台在日本采购商品后运往中国销售,但因经营不善而倒闭。这一案例凸显了跨境破产中涉及的复杂问题,如小额债权的处理、跨境资产清算等。我们从中学习到,办理跨境破产不仅需要法律专业知识,还需要对各国破产法有深入的了解和灵活的应对策略。
另一方面,作为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个人成员,我目前担任上海市管协跨境破产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参与跨境破产业务的研究工作。我们也在致力于通过行业合作与平台搭建来联合行业内的同仁,共同推进跨境破产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遇事不抱怨逆境勇担当 以责任砥砺破局之路
破产管理人是一项非常具有挑战性的职业,工作难度大、责任大、压力更大,不仅有着极高的专业门槛,更需要抱有长久的责任情怀。但困难的事情才是成长和成就的必经之路,因为“做难事,必有所得”。
从事破产法律服务多年,您最想和我们分享的执业感悟或人生体会是什么?
王炜
一定要有不抱怨的态度和迎难而上的勇气。破产案件往往情况复杂,工作强度大、压力大。作为办理案件的第一线人员,随时可能面临来自债权人或债务人的不满情绪宣泄,比如我办案时最多遇到过要同时面对两三千名债权人的债务。作为管理人,必须以积极的心态去应对,不抱怨、不逃避,才能解决问题,而且要有主动迎难而上的勇气。比如,我们在处理房地产破产案件时,可能会遇到第三方非法占用破产企业资产的情况。作为管理人,我们需采取措施进行清理并恢复,而这往往伴随着阻力和冲突,甚至有时报警也未必管用。面对这些挑战,我们不仅要敢于担当,更要勇于面对,用决心和智慧去解决问题,维护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此外,破产管理人的服务其实带有很强的公益性质。绝大部分的破产案件都处于“无产可破”的情况,管理人只能获得非常有限的办案补助,其付出与回报往往不成正比,甚至很多时候需要管理人自垫经费办案。
比如,我们团队办过一个破产案,企业倒闭五年后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实际控制人早已被判刑,债务人账册资料下落不明,财产清收工作存在巨大困难。在未接管账册且无债务人相关人员配合的情况下,我们通过细致梳理债务人的200个司法案件、近1000份交易合同后,发现有一份约600万元的债权合同。但收回时遇到了一个挑战,对方要求先开发票,这需要有人先垫付数十万元的税款。最终考虑到债权人的利益,我们管理人垫付了这笔税金,从而成功收回债权,职工债权获得全额清偿。这只是我们管理人履职的一个缩影,我相信我们绝大部分的破产管理人在从事这份工作时,都会抱有这样的责任和情怀。
结语
王炜律师和更多的破产管理人无惧挑战,冲在破产事业第一线。他们用深厚的专业素养和勇于担当的公益情怀照亮了企业重生的道路,他们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当之无愧的有力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