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新社编者按
当下的法律服务行业,正站在传统与变革的交汇点上。一方面,客户需求的多元化与精细化,让法律服务不再局限于条文解读与案件代理,而是期待更具前瞻性的解决方案与更富人文关怀的服务体验;另一方面,技术浪潮的冲击与行业竞争的加剧,倒逼法律服务模式必须打破路径依赖,在守正与创新中寻找新的生长点。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如何让创新成为突破发展瓶颈的利器,让诗意为冰冷的法律条文注入温度与灵魂,进而坚守法律服务的价值内核与行业生态,正是我们今天亟待探索的重要命题。

2025年9月7日,在“律新社法律服务创新发展论坛暨《律新指南》2025秋季发布会”上,华商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高树作“创新和诗意,法律服务的变革驱动”主题分享。高树将创新与诗意融入法律服务的底层逻辑,既打破了法律行业的刻板印象,也为我们指明了服务升级的新方向。高树的分享内容整理如下:

PART.01
从个人到行业,
三种需求,三种力量
在我国80多万律师中,推动并支撑这个行业不断前行的,其实就是这三种力量,它们涵盖了从个人到群体的各个层面。
1. 生存的需求和力量
大体而言,有些人从事法律服务业、成为一名律师,是出于生存的需求,这是第一种力量。他们需要通过这份职业维持生活,甚至有些人是迫于无奈。上次有位大学校长来讲学时提到,有些年轻人考了四五年公务员都没考上,又不能坐吃山空,便在父母的催促下当了律师。我听后十分震撼,这样的人虽然不算多,但也不在少数。我们这个行业每年有2600亿元的营收,这笔营收就是我们的饭碗,支撑着80万律师的生计需求。生存权是最基础、最根本的权利,律师也不例外,这一点无可厚非。
2. 发展的需求与力量
除了生存需求,还有一部分人想在这个行业发展自己的事业,这便是第二种需求与力量。他们要将律师这份职业打造成自己的事业,这涉及到行业发展的第二种动能。律师行业的发展,无论是从行业到律所,还是从律所到律师个人,在解决了生存问题后,接下来的重大问题便是发展,律所也是如此。当然,这两种需求与力量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
3. 理想的需求与力量
前段时间我回到读研的学校,谈到了这个问题。像我这样一介书生进入律师行业,其实有些格格不入,但有一种东西支撑着我前行,那就是法律人的信仰。我将其总结为“看得见的公平,能够实现的正义”,三十多年来从未改变,今后也不会改变。
我们知道,支撑人类发展的最重要动能其实是理想。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生产关系到思想精神层面,再到信仰,信仰的力量是超越一切的。所以我认为,全体中国律师,无论最初是否怀揣理想,我宁愿相信很多人选择律师这份职业时,都带有一定的理想成分。我曾经说过,中国律师已经很多了。但即便如此,我们也要张开双臂拥抱一代又一代年轻律师加入。对于有理想的法律人来说,中国律师永远不嫌多,一个都不多。因为这是支撑律师行业前进的动能。
所以我一直说,我们要特别尊重和珍惜那些从国内外大学、研究生院、博士院所毕业,进入我们这个行业的每一个人。因为他们代表着一种理想和信念,他们选择的不仅仅是一份职业,更是一种信念。如果所有大学生都选择去当公务员,进入公检法系统,那么我们律师行业就会发展不均衡。如果年轻人都不愿进入这个行业,意味着这个行业已经停滞不前了。
因此,我今天所说的第三种力量,即理想的力量,正是我要讲的重点,它是支撑我们律师行业创新发展的最大动能。因为有理想,才会有建设性;因为有理想,才会有创造性和创新性;也因为有理想,才会有支撑我们前行的、所谓诗意的东西。

PART.02
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
都是对生命的辜负
大家应该都听说过尼采,他著有《快乐的科学》《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权力意志》《悲剧的诞生》这四本书。尼采生于1844年,卒于1900年,和他的前辈康德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比较保守、古板、怪异,且终身未娶。尼采在45岁时患上了精神病。
当德国古典主义哲学走向衰落,甚至可以说世界哲学走向低谷时,尼采宣称“上帝死了”,这意味着在他看来,这个世界已经没那么有趣了。所以和康德一样,你很难理解这样一个人为何会有如此多浪漫的诗意。康德曾说“头顶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尼采也说过“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
我读研究生时攻读法律思想史,当时就想,尼采为什么要说“起舞”,而不用其他动词,比如劳作、劳动,或者像伯克哈特所说的“奋斗”?“起舞”这两个字,对于我这样一个写诗的人来说,是一个极具浪漫色彩的词,我的诗中有“舞尽繁华舞尽风”这样的句子。很难想象,像尼采这样一个患有精神病、性格偏执的人,会用“起舞”这个词。我当时解读时觉得十分有趣。
那为什么是“起舞”而不是劳动或劳作呢?
我们常说的自由,不是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而是不想干什么就可以不干什么。法律所呈现的美好,即便我们法律人也未曾认真领略。我曾经专门写过一篇文章探讨法律最美好的一面是什么。法律是对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的规制,它将生活中那些良好的、底层的逻辑和习性总结提炼出来,写入法律条文。法律形式上看似冰冷,但内在蕴含的正是生活本身。其实,真正的法律人应该明白,法律是告诉每一个法律人和非法律人我们能做什么,这才是理解法律的精髓,这是我的个人体会。
我曾经在《深圳特区报》理论周刊开设过自己的专栏,写“法律与生活”相关的内容,写了十几年,后来还出版了一本书叫《沿着法治的方向》。大家读了之后就会发现,这与我们平时看到和理解的法律有所不同,而这也与我今天要讲的主题有所关联。我认为生命力量的本质是蓬勃向上,而非静止不前。即便我们追求专业,也是在追求一种成长,追求一种美好。
我以前说过,大家对“专业”的理解各不相同。专业和业务其实是不一样的,只有当专业能转化为业务,也就是能变成具体案件时,才是真正的专业,否则专业就成了无用之学。传统政治经济学家认为价值大于使用价值,但我认为在我们法律行业,使用价值应该大于价值。也就是说,当你掌握的专业能转化为业务时,这份专业才是真正的专业,而不是学富五车却什么都转化不了。例如前些年,深圳的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数量占全国的一半,但大部分专利都束之高阁,没有实现转化,这样的专利并非真正有价值的专利。所以我认为生命力量的本质是蓬勃,而非停滞,我们法律行业也是如此。
我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过得去并不等于能活得好,选择多不等于能成功,不犯错并不等于没有罪。”去年凤凰卫视采访我时也提到了这句话。因为知道我研究苏格拉底,他们问如果苏格拉底复活,我最想跟他探讨什么。我说我最想跟苏格拉底探讨的就是:有意义的不一定有意思,但有意思的一定会有意义。
就像法国文学家、哲学家加缪所说,世界上本来没有真理,我们只是把追求真理的过程当作了真理。我们在法律上过度重复对真理的追求,以至于不知道真理究竟在哪里。所以我们过度强调意义本身,却失去了生活的多维、多元和趣味性。我们从事法律行业也是如此,过分强调案件输赢的意义,强调案件对家庭、律所、行业等各方面的意义,却从未关注案件给我们带来的乐趣,以及它为我们生活增添的斑斓色彩,这让我们失去了很多生命中灵动巧妙的东西。
我在深大华商班讲过一个律师一生能做什么、能做多少事的话题。我说一个律师一生大概能办理2500件左右的案件,最多不超过3000件。当你把这几千件案件拿出来总结时,会发现很多有意思的地方。这就像一幅“活地图”,里面蕴含着对社会的关照、对他人生活的洞察以及对社会潮流的反映。现在我们回过头看《清明上河图》,看宋代生活,会觉得那个时代的生活很有意思,就是因为《清明上河图》让我们看到了那个时代的丰富多彩。
“过得去并不等于能活得好”,是因为我想到,我们律师每个人,包括一些行业骨干,大多处于“过得去”的阶段和状态,但真正“活得好”的并不多。所以我说“过得去并不等于能活得好”。
“选择多不等于能成功”,因为选择太多,成功的几率反而会下降。我们律师也是如此,你会发现有些律师一会儿想考公务员,一会儿想做法务,不断转变思路和路径,这样成功的可能性很小。就像去华山,如果有几十条路,那么能真正到达华山的人就会很少。所以选择多并不一定能成功。我希望我们行业的人一旦选定了律师这份职业,就认真去做,不要东想西想,我觉得做律师是很光荣的。
“不犯错不等于没有罪”,其实我们这一代人,如果没把事情做好,让这么多人在行业里浑浑噩噩、得过且过,虽然没什么明显的错误,但对于律师行业的未来而言,我们还是有责任的。
所以我觉得我们行业要多发现那些生动活泼、贴近生命本质、充满意气的东西,我认为这才是法律人应有的状态。

PART.03
律师行业变革驱动的方向
1.回归生活的本质,形成新的专业格局
回归生活、回归常识、回归专业,是我们法律行业及法律人当下应特别关注的问题。不应把专业想得过于高深,专业就是生活,生活就是专业。就像我们理解生活和理解法律一样,当回归到本位,我们行业及每个律师就不会有太大问题和偏差。此外,很多人对专业的理解可能存在错误或偏差,其实所有专业大体相通,我认为专业应贴近生活,且需要创新。
现在我们看到的情况是千篇一律,太过同质化。我上次在一个论坛上说,大家走路姿势差不多,说话方式差不多,连笑起来的样子都差不多,越长越像,没什么新意。律协设定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都大同小异、千篇一律。
2.法律渐露美好的面目,法律服务的艰难与诗意并存
我觉得如果没有诗意,很多律师同行会掉队,甚至离开这个行业。所以当听到律师行业内卷时,我心里很沉重,我真心安慰他们说,内卷并非现在才有,春秋战国时期内卷最厉害,五胡乱华到两晋南北朝时更严重,那时人口锐减到几百万人,内卷程度可想而知。我只能这样安慰我们所的同行,说确实内卷得很厉害。现在法律服务行业的艰难程度超出想象,尤其是年轻律师,接一个案件的成本很高,把案件做完也非常艰难。但巨大的落差下,我也观察到一些新奇现象,我们总所1000多人中,有些年轻人面对这种困境,展现出了新时代的不同特质,他们有创意,一些00后的做事风格不一样,没有那么多顾虑和条条框框,直奔主题把事情做好,他们的专业视野也因此不同。这是我们的星星之火,是新的希望。他们对生活、行业和专业的理解,能缓解整个行业在艰难前行中的困难、困苦和困厄。所以我希望全行业都能逐渐认识到行业中的美好,而不仅仅是“内卷”。
3.看得见的公平,能够实现的正义
我说我一辈子可能就干这么一件事,尽量做一些能实现看得见的公平和正义的事。几十年的实践证明,这也是我们整个行业及法律人所拥有的重要力量。如果没有这些,我们行业的创新发展就会根基不稳,可能会出现更多的苟且,甚至整体下沉。所以我认为这是我们行业中弥足珍贵的东西。法律服务的终极使命正是让规则被尊重,让正义可触摸。

PART.04
不算多余的问题
1
法律服务公司能不能不要那么多?
法律服务公司遍地开花,能不能少一点?我们的司法行政部门能不能多关注一下,让这些法律服务公司,包括法律科技公司、咨询公司等,数量减少一些?
2
律师的尊严能不能多一点?
3
行业生态能不能好一点?
我经常到内地一些地方,发现有些问题是我们行业自身造成的。比如喝酒,讲究太多,喝来喝去一塌糊涂。我们法律人讲究喝酒不喝醉,可有些人好像不喝酒就不行,律师其实不应该喝那么多酒,坦率地说,喝多了不是好事,也不是诗意的表现。
很多人问我,你写诗,是不是因为喝酒?我说你不懂,李白喝酒不过一斗,在唐朝他根本不算能喝的,苏轼也就能喝三碗,而且那时的酒度数很低。李白每天写好诗后,就坐在酒店里,从早到晚,一天喝一斗,而当时有人能喝五斗,比他能喝多了,这从杜甫的《饮中八仙歌》中可以看出,我们行业其实有很多类似的现象。我们行业是知识型行业,每个人都是一介书生,脸上都应该带有书生应有的气质,而不应该是一副粗俗的样子。我们行业需要更多形而上的力量,现在真正做开创性事情的人不多,照搬照抄、说套话的人却很多。一开口就是规模化、专业化,各种化、各种术语满天飞,却缺乏实际内容。我觉得我们的行业应该更加丰富多彩、更具创造性。
今天早上我写了一首诗,送给大家:
《祝你一生妩媚》
坦诚无需掩饰
对自己可以比对任何人好
所谓爱,不作为一个愿望
是长在你此生的山河
不疾不徐的你
总能被意外的幸福击中
除此之外
不需要练就飞翔的本领
也可以抵达自己的星空
你有你的圆满
不高于红尘的一日三餐
你是尚未得道的小妖
一生妩媚足矣
不需要练防身术
其他也不需要
没有人能偷走你的月光
和许许多多的小欢喜
山高月小是你的
清风扬波是你的
甚至我的注目,我对世界如此温柔
也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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