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33家涉外律所还不够!八部门联合出文布局涉外法律服务产业|律新社观察

作者 | 律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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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涉外法律服务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这是今日下午,律新社从上海市司法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上获得的信息。


《上海市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通知

此前,上海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委、市教委、市外办、市国资委和市法制办等八个委办局联合下发《上海市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战略、政策、平台、人才、技术五个方面,对上海涉外法律服务业未来的发展做深化、细致的部署,力度空间,非同小可。

《意见》出台,标志着上海涉外法律服务新的机遇到来。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如何打造“上海特点”的涉外法律服务品牌?这一套漂亮的“组合拳”,对法律服务行业的深远意义何在?新机遇期,究竟该怎样快速领会和把握?律新社对此进行了全方位的深入解读。


八部门联合发文,力度空前!

新闻通气会现场

此次新闻通气会,主要对《意见》的内容和相关背景进行了解读。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副处长张铭、副处长禹潇作情况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市司法局新闻发言人助理、法宣处处长姜岸主持会议。律新社在第一时间采访到了相关部门负责人。

与以往不同,本次发文吸引了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委等在内的八个部门“加盟”,并承担其相应的任务分解,可谓力度空前。


《意见》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五个中心”建设发展战略,共提出了十个方面,13个重点项目的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具体举措,以全面打响符合上海实际、体现上海特色的涉外法律服务品牌,充分发挥涉外法律服务在法治长三角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为此,相关部门下一步的重点项目主要包括上海东方域外法律查明服务中心、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法治研究中心、上海高端涉外法律人才实践基地、上海企业涉外法律联合培训中心、上海企业合规研究中心、上海涉外商事调解中心、亚太仲裁中心、国际金融贸易研究中心、市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科创中心、上海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环太平洋律师协会2020上海年会、上海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和机构库、上海涉外法律服务案例库等十三个重点项目。

按照目标,到2020年,在上海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健全涉外法律服务业制度和机制,培养一批高质量的涉外法律人才,全面打响符合上海实际、体现上海特色的涉外法律服务品牌。


上海已有233家涉外律所,还不够!

律新社观察到,《意见》中稳步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开放的做法,将对律所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根据组合拳措施,相关部门探索本市律师事务所与境外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和机制,继续推动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与互派法律顾问,试点推广本市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试点、对台律师事务所开放试点、沪港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等工作。鼓励本市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新闻通气会现场

相关负责人告诉律新社,目前,上海共有233家律师事务所从事涉外法律服务业务,其中总部在上海的律师事务所中有13家在境外开设分支机构,总部在外省市但在上海设立分所的律师事务所中,有37家在境外开设分支机构,有183家律师事务所虽然未在境外开设分支机构但有涉外业务。

从境外分支机构地域分布看,在港澳台设立分支机构数量最多,占28.4%,北美国家占20.05%,其他依次为欧洲、亚洲、澳洲、非洲国家,“一带一路” 国家占11%。其中,总部位于上海的涉外律所多数在香港设有分所,此外,律所以与日本、英美等国律所开展合作为形式,也有成立联盟或进行海外联营。

今年3月15日,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英国伦敦分所正式成立,这是上海本土所通过直投的方式在海外设立分所的探索和尝试;同时,总部位于北京但在上海设有分所的综合性大所,如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其海外分所开始向中亚国家拓展;诸多律所均建立了“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律所合作机制。

以上这些律师事务所的业务种类广泛,涉及到诉讼、仲裁、调解和非诉讼业务等业务领域,主要以非诉业务为主,占比超过60%。但涉外诉讼业务的占比也较高,主要以涉外民商诉讼为主。律师从事涉外业务领域主要有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国际金融、国际投资、涉外税务、涉外民事和刑事业务等,其中,从事传统的涉外民事业务的涉外律师最多,从事国际投资和国际金融的涉外律师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


联营和互派法律顾问,有新亮点!

而对于上海浦东正在探索的律所与境外律所合作的方式和机制,目前又有新的动作在发生。

根据上海司法局最新统计,自2014年起,上海在自贸区试点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以及互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已有五家中外律师事务所开展了联营合作设立联营办公室,分别是: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和美国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和英国夏礼文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福建联合信实和英国霍金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上海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与澳大利亚亚斯特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上海昭胜律师事务所与英国年利达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

截至目前,联营办公室承接案件的总数已达450多件,主要涵盖知识产权、收购兼并、监管合规、证券与资本市场、反垄断、劳动与就业、银行与税务、收购兼并、争议解决及一般公司业务等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联营模式使得双方律所在品牌合作、市场推进、事务所管理、人员培训、业务拓展等方面具有优势。双方在这些方面的密切合作,不仅较好满足了客户境内外的法律需求,也为国内律师事务所提升管理水平,向海外客户推广中国法律服务提供了良好的平台,而且通过举办不同专题的研讨会、论坛等形式的活动,更好地分享了法律信息和案件资源,获得最新的行业讯息。

未来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深入推进自贸区“互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和“联营”试点工作,争取为更多的有意向的事务所搭建合作交流平台,提供政策指导支持。接下来市司法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台法律服务开放试点工作,以及港澳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型联营的试点工作。这些探索措施,有利于推进内地律师事务所与台湾、港澳香港律师事务所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同提升律师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

“一带一路”需要更多的双语律师

《意见》提到,下一步将搭建完善的涉外法律服务业支撑平台,通过“互联网+涉外法律服务”模式,探索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云平台”,采集各类企业和个人涉外法律服务需求,集聚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机构、信息资源数据,形成涉外法律服务采购及供应体系;利用上海涉外法律专业优势,建立涉外法律服务培训平台及实践基地,并根据全市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际需求,将涉外业务实务、企业跨境投资并购、知识产权等内容列入法律服务行业培训计划。

新闻通气会现场

律新社在新闻通气会上采访了解到,目前上海市从事过涉外法律服务律师达2000多人,占全市律师总人数的12%。其中有海外留学背景的1000多人,占涉外律师总数的49%;具有境外执业经历的有600人。

当前相关部门正积极申报全国法律服务人才,梳理上海的法律服务人才,建立新的全国人才库和法律人才库。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需要不断提升职业素养。

不过,“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对小语种律师的需求量大,但要求比较高,尤其是稀缺的小语种,例如缅甸、越南等地区的律师,他们的语言还不太具有优势。目前,在境外的律所分支机构大部分还是联营加盟的方式。所以,在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急需熟悉当地的政策法规,那么律师就起到沟通交流,穿针引线的作用,需要真正拥有能够为“走出去”企业把脉的功底。


对上海国际仲裁法律服务影响深远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马屹告诉律新社,涉外法律服务业是一个国家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衡量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标尺。

上海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排头兵,一直以来在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上拥有得天独厚的经贸优势与区位优势。此次《意见》的发布打出了一套推动上海涉外法律服务业进一步发展的漂亮“组合拳”,将成为上海进一步贯彻落实上述中央深改组意见、彰显上海在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中的示航和引领作用的指导性文件,势必将会对上海涉外法律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马屹认为,《意见》结合各法律服务业特点,对上海涉外法律服务业做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制度设计安排,为上海各个涉外法律服务业培育、发展自身品牌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他告诉律新社,以他所从事的商事仲裁法律服务业为例、伦敦、巴黎、新加坡、香港等享有国际声誉的仲裁中心城市均在政策引导、产业规划、市场拓展、宣传推广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具备完善的配套制度。以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为代表的本地仲裁机构近年来通过专业化的仲裁实践和国际交流合作,也逐步提升了自身的国际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

在今年5月完成的仲裁员换届中,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仲裁员比例已经达到37.41%。此次颁布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仲裁等相关行业的积极作用、全力打造上海建设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可以说为推动上海国际仲裁法律服务全球品牌的建立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为上海国际仲裁法律服务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涉外律师要抓住机遇

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黄宁宁就《上海市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实施意见》对律新社发表了他的看法,他认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对上海而言,是打响“上海服务”品牌的重要方面。

从国家层面来看,2017年1月9日,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即发布《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该意见堪称国家层面纲领文件。此次,上海利用后发优势,发布的上海地方版本,内容更丰富,指向更明确,为上海市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指明方向,是意义重大的纲领性文件。

同时,黄宁宁认为,从市场自然形成,到政府适当引导,这是意见出台对上海服务之涉外服务品牌的最大影响。政府的重视,能够使涉外法律服务更受关注,各参与方也必然因此加大资源投入,这能使涉外法律服务更好更快发展。这对上海的涉外法律业务而言,有非常积极的正面影响。

具体到涉外律师,作为涉外法律服务的主角,涉外律师必将在此过程中获得巨大机会。做好充分准备,抓住机遇,积极参与其中,是上海每个涉外律师应该做的份内事。


公证将从“单向”变“综合”

上海市徐汇公证处主任潘浩认为《上海市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实施意见》是一份契合上海特色、具有很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汇集了上海地区包括公证在内的各个法律服务行业的力量。它的出台将会促进涉外法律服务的升级发展,同时相关行业也在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获得自我发展,有利于扩大上海法律服务品牌建设,促进法律服务国际化水平。

潘浩对律新社表示,这一文件的施行将会对涉外法律服务集成化发展提供一个契机和平台,为法律服务走出去提供通道,为法律服务人员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和融合贯通的机会,也会促进法律服务行业朝着更加精细化的方向发展,促成一些法律项目的生成、落地、发展以及完善。

谈及实施意见的出台对公证行业带来的影响,潘浩说,首先有利于促进公证行业内部对涉及公证的涉外法律服务进行整体性梳理,将过去单项的公证项目,结合成综合性公证法律服务体系,为营商环境建设、自贸区发展,“四大品牌”、“五个中心”等提供立体的公证法律服务。

其次,新措施将会促进公证行业提升站位,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治建设,对标国际的高度定位公证发展,促进公证改革创新,提升公证服务,促进人才吸引和培养,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的公证人。


调解机构正“破旧出新”

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主任张巍认为,上海要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增强吸引力、创造力和竞争力,必须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不断提升制度环境软实力,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张巍告诉律新社,涉外法律服务无外乎两种情况:一是服务有涉“外”元素的事项;二是法律服务业走出国外,本身成为有“外”字符号的机构。第一种情况无论是服务还是质量,上海可以说是全国领先的,这和上海的地域经济及文化传统有很大关系;第二种情况,面临的问题还比较多,仅从调解领域看:目前调解机构的专业化程度较低。

在目前的各类调解中,存在有各行政机关的行政调解、各行业的行业调解、司法局的人民调解、专业调解和专门商事调解机构的调解。这些调解组织除专门的商事调解机构外,要么缺乏专业的调解知识,要么缺乏对域外法律和国际公约的掌握,难以在涉外纠纷中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同时对国际上多元化纠纷解决发展缺乏学习研究,缺乏良好的涉外调解技能和水平。

涉外纠纷解决机构的跨境合作不够。调解组织与域外调解机构建立跨境合作,人才交流等不够广泛,除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与全球最大的调结构——美国JAMS建立合作机制外,仲裁机构与域外仲裁机构能否合作尚无明确规定,对合作的方式、路径、范围、界限等不明,制约了我们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

【阅读延伸】——


非同小可!全国涉外法律服务迎新机遇

作为国家经济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上海涉外法律服务正在发力,而放眼全国,各地也站在顶层设计的高度,构建涉外法律服务产业的蓝图,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成为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护航舰”。

2017年12月26日、27日 ,全国律协在上海召开“一带一路”重点省(区、市)律师协会外事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推动“扶持律师事务所走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筹备“ 一带一路”国际律师联合会两项工作。(“一带一路”重点省(区、市)律师协会外事工作座谈会在上海召开)   

2017年3月27日,全国律协下发《关于资助律师参加国际律师组织活动选拔结果的通知》(律发通【2017】15号),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的15名律师作为被资助对象,参加国际律师协会、环太律师协会以及国际律师联盟有关活动。(15位优秀律师凭啥杀进“国家队”?中国律师在国际舞台绽放要有这几把刷子|律新社观察

2017年1月,  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作出全面部署。《意见》提出了4个方面的任务、6项主要措施。(四部门出台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意见支持中国律师“走出去”

2017年9月,浙江省司法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事侨务办、省政府法制办共同制定出台《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对该省建立健全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服务保障“一带一路”统领的新一轮对外开放,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快法律服务人才国际化步伐,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等作出部署。(【重磅】五部门联合发文 推进我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

2017年7月17日柳州市涉外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仪式在柳州城市职业学院举行,成立柳州市涉外法律服务律师团。(柳州市涉外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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