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凯湘:在我心里,民商法是一位谦谦君子

作者 | 编辑部出品

扫码分享

图片

图片


他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也是为女儿写诗的慈爱父亲;他是致力于商法研究的学者,也是抱着集邮册爱不释手的“稚子”;他是仲裁员,也是对律师行业有独特见解的观察者……他就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凯湘。


律新社深耕法律服务产业信息服务和品牌服务7年多,致力于为法律服务业展示服务价值(VALUE),打开未来视野(VISION),尊享事业成就(VICTORY)。6月22日,在律新社携手教授加、法律先生共同举办的“有趣的大先生”活动中,我们有幸邀请到刘凯湘教授进行对话。


图片


律新社创始人、CEO王凤梅,北京大学博士生李培根对刘凯湘教授进行了深入对话。精彩对话通过教授加、律新社、法律先生等直播平台播出,获得了强烈的反响。针对律新社“粉丝”的问题,刘凯湘解读了好律师的标准以及法律人的事业与生活平衡之道,分享满满干货的同时,也展示了“大先生”独有魅力的另一面。


01


《公司法》修改:《商法典》是值得期待的远期规划


有言道:“一部《民法典》,半部合同编。”无论是《民法典》于2021年的正式实施,还是《公司法》于2022年的最新修订,这些都是我国民商事领域法律进一步完善的标志。作为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凯湘就我国现阶段民商法的特征分享了自己的观点:《民法典》的颁布,规定了民商领域的基本法,这体现了我国目前在立法形式上的民商合一。但从《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的单行上看,我国现阶段也存在着“民商分裂”的情况。刘凯湘指出,尽管现阶段的法律在体例上民商合一,但在法律实践中,仍需将民法和商法的理念、原则等区分开来。如果简单地将适用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则、民事纠纷处理的理念一股脑地运用到商法中去,将会造成一个糟糕混乱的结果。


刘凯湘认为,中国的市场经济要想拥有完善的法律保障,制定独立的《商法典》很值得期待。一些同样是大陆法系的其他国家,如法国、德国等,他们采用的都是民商分裂的体制,《商法典》在这些国家实施得很好,这对于中国民商领域的立法是一个很好的启示。目前,《商法典》的制定在我国还只是一个远期的规划,但是同80年代先颁布《民法通则》过渡类似,近年来,商法学家、商法学研究会一直在推动《商法通则》的形成。“我们的目的不是要同民法分庭抗礼,而是完善整个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刘凯湘解释道,“如果没有一个《商法典》或者《商法通则》,这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不利的。”


《公司法》作为商法重要组成部分,自1993年正式颁布起,经历了五次修订和数次修改。关于最新版《公司法》的价值导向,刘凯湘将其总结为“公司自治”,这也是《公司法》多次修订一直坚持的轨迹。在我国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公司是最主要的营利性法人,它担负着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国家的税收、就业等各方面的责任,“公司自治”是实现其利益相关者均衡化的最佳手段。刘凯湘不赞成商法的公法化取向,他认为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如债权人等,也是民事主体,不应该受过多的管制或者保护。在他看来,《公司法》一次次的修订和修改,将为更好地区分商事和民事法律关系作出贡献,其中的立法经验、学理成果等也对商事法律体系的完善起到了促进作用。


图片


02


优秀律师准则:“做人”与“做事”并重


“九几年的时候,《中国律师》杂志主编刘桂明先生曾经让我写过一篇关于律师的文章。”刘凯湘回忆道,“30多年过去了,我记得很清楚,那篇文章的题目叫作《律师:一个既劳力又劳心的职业》。”谈到自己对律师的理解,刘凯湘笑着这样总结,他觉得在当今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做一名律师将面对更多的挑战。


对于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刘凯湘提到的第一个关键词是“心态”。律师除了有学历背景、专业知识的要求外,有一个能加班、能出差的好身体,一个平和、不急于求成的好心态同样重要。一方面,律师的工作繁杂,不仅要完成书面任务,还要同当事人和法官之间打交道,因此工作时的耐心和细心尤为重要。另一方面,做一名优秀的律师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日积月累的沉淀必不可少。因此,年轻律师应放平心态、戒骄戒躁,这也是积累经验、提升能力的前提。


“专业”是刘凯湘描述优秀律师的第二个关键词。所谓的“专业”不仅体现在对案件的透彻把握上,也体现在发言时的语言表达上。他结合自己做仲裁员时的经历指出,无论是做诉讼还是非诉,律师首先要将明确事实、扎实理解案件放在第一位,在此基础上还要将相关法律弄懂弄透。其次,律师还要有一个既能说服自己也能说服仲裁员的自洽逻辑。在他看来,说服过程中的以理服人最为关键,律师的语气不用慷慨激昂,但要平稳有序。发言简约专业、鞭辟入里,是一名优秀律师应有的品质。


此外,刘凯湘还特别提到律师的言行举止应当有礼。相较于专业知识的输出,律师的穿着和举止将给人带来最直观的印象。“在开庭中,除了案子以外,我会非常关注两方律师。他们有的来自大所,有的来自小所,我会观察他们的衣着、言谈举止,开场白会不会加上‘尊敬的仲裁员’,发言是直击要害还是在‘表演’等。”刘凯湘说。这些细节看上去只是一些外围的细枝末节,但却能从侧面体现出律师的专业性。得体的衣着显示着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有礼的举止体现着谦逊认真的工作风范,这些都是评价一位律师优秀的重要标准。


优秀的律师人才是品牌所勃勃生机的源泉,同时,品牌所也是孕育优秀律师的摇篮。根据刘凯湘对优秀律师的建议,品牌所在人才的培养方面也应做到“做事”与“做人”并重。事实上,经过多年的沉淀,很多品牌所在人才培养方面已经形成了自己的模式,人才培训、业务精进、业务检讨等工作是品牌所运营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这使得律师们在恪守专业的同时,将共同认可的工作理念薪火相传。而品牌不仅是律所和所内律师们的名片,也是这些律所及律师自我约束的最好工具;品牌所律师们的言谈举止不仅透露出个人素养,也代表了品牌所的品牌形象。或专业严肃,或亲和细致,都将在细节中见真章。


图片

(图片来源:中国法律评论)


03


与“法”结缘:始于懵懂,忠于热爱


自15岁进入大学学习法律起,刘凯湘已投身法律事业40余年。谈及最初与“法”的结缘,至今仍心怀感激。“当时我们都不知道法律是什么,我当初的大学志愿都是老师给我填的。”刘凯湘说,“后来学了这个专业,慢慢看教材、跟同学讨论、听老师讲,才发现自己很喜欢这个专业。现在回想起来,我很感谢(帮我填志愿)的中学老师。”


从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到北京大学教授,刘凯湘大部分时间都在同学生和学术打交道。在学生眼里,他既是严谨认真、学富五车的“刘老师”,也是朝气蓬勃、平易近人的“凯湘哥哥”。上课时,他引经据典,深入浅出地解释法条;下课后,他跟同学们聚餐聊天、分享趣事。与天南海北的学生相处多年,刘凯湘总结出了一套师生间的相处之道,一言以蔽之,就是“因材施教、因人而异”。


“因材施教”是指教学过程中,他给本科生讲授理念、逻辑,同研究生探讨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和价值,与博士生讨论研究方法和论文书写技巧。但贯穿其中的,是他始终坚持的对法律思维的传授。“要从法律的角度回答法律问题。”刘凯湘这样对学生们说。“因人而异”指的是日常生活中与学生们的相处,他与活泼外向的学生聊生活趣事,甚至聊《功夫熊猫》里的中国武术哲学;但对于自我时间规划很严格的学生,他往往选择直中要害地为他们解决问题。


工作之余,刘凯湘教授爱好广泛。他热爱读诗,喜欢看动画电影,钟情于收集邮票。他从1980年上大学起就开始集邮,至今已经坚持了40多年。“集邮这个爱好是怎么养成的,我也很难说清楚。”刘凯湘说,“我记得上大学的时候,每个月剩下一点点零花钱,我就会去邮票商店买邮票。”如今,集邮仍然是他的心头之好,每周都会花固定的时间去翻阅集邮册,这是他业余最大的享受。


刘教授提倡年轻人要有自己的兴趣爱好,特别是在生活节奏加快、工作压力陡增的当下,年轻人更应该多一些生活的情趣。“将工作放在首位的同时,不要忘记留一些时间给生活。”刘凯湘说,“会休息才会更好地工作。”


又到一年毕业季,毕业生的职业选择成为近期的热门话题。刘凯湘建议大部分的法学院学生都可以先选择将“律师”作为自己法律职业生涯最初的起点。他认为,律师行业处于法律工作的一线,通过做律师,可以得到最丰富、最鲜活的实践经验。几年之后,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和长处再进行二次职业选择,无论是继续做律师,还是去做一名法务、法官等,之前的经验都将成为职业生涯中的宝贵财富。“律师是应用性很强的职业,我觉得如果一点儿律师业务都没有做过,这对于法学院的学生来说,可能是个遗憾。”刘凯湘说。


在刘凯湘教授心中,宪法庄重,刑法威严,而民商法就像一位谦谦君子,诚信有礼。对于民商法,他坦言自己是越深知越深爱。在多年的研究和实践中,法律同刘凯湘的生活早已密不可分,民商法中所包含的人文关怀精神也早已渗透进他作为法学界“大先生”的气质之中。


所谓知行合一的“大先生”,正是如此。


END


撰稿人丨滕晓琪 余俊俊
律新社品牌服务中心出品

图片


长按识别二维码
相关律师
相关机构
留言
发送
返回首页 返回列表

联系方式

156 1870 5573

电子邮件

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