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迎来内地律所第二波开所潮流!49家内地所已设立出海桥头堡|律新观察

作者 | 编辑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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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郑重 张伟英

出品丨律新社研究中心

潮涌出海路,香江恰独好。

法律服务业尤是。香港,也正在成为内地律所出海展业的热门方向。上海市光大(香港)律师事务所7月开业之后,金秋八月,广州金鹏(香港)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收到注册证明,获批正式设立。

据业内人士研判,这是继2008年内地律师事务所进驻香港的第一波热潮之后,时隔16年,又一次翻起了第二波内地律所进港开所潮流!

中国律师正在紧跟中国企业出海步伐走向世界。而香港作为中国内地了解世界运行规则和融入世界的一个很重要的窗口和国际化的法律服务中心,正以其独特的优势助力涉外法治,为中国法律服务业出海提供帮助。根据香港律师会网站的统计,截至2024年8月底,香港约有31家来自内地的律师行,约占香港外地律师行总量的41.3%;而在香港与外地联营的29家律所中,有18家律所来自内地,占比高达62.06%;总计有49家内地律所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

“在香港设立分所、联营所或办公室是中国律所国际化的第一步”,这一说法越来越得到认同,并逐渐形成共识。法律服务出海第一站为何选择香港?2024年8月、9月,律新社调研团队通过深入走访、线上对话及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到,中国企业全球化发展进入新阶段,对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迫切。香港的法律服务在国际上享有盛誉,其所作出的商事争议仲裁得到国际社会认可。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香港可以利用自身高水准的法律服务,携手中国内地律所,助力中国内地企业稳健出海,成为向内地企业和外国企业提供国际法律及仲裁服务的理想平台,成为中国内地律师和律所接轨世界的绝佳桥头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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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所出海第一站?

香港的出海战略价值及其受重视程度正在逐渐提升。

在内部战略需求和外部环境变化的共同驱动下,中国企业的全球化之路迈入一个崭新的阶段。“不出海就出局”“不涉外就内卷”的声音此起彼伏,意味着当前企业“走出去”已成大势,出海战略从企业发展“可选项”升级为“必选项”。学者专家纷纷研判:中国企业出海,与经济发展的历史趋势和当前形势有着紧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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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早已是内地律所出海地之一。

2006年,经中国司法部批准及香港律师会同意,金杜律师事务所成为首家在香港特区开设办事处的内地律师事务所。[1]2008年,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成立十周年暨香港分所开业庆典在香港港丽酒店隆重举行。这是经国家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批准的在香港设立分所的第一批内地律师事务所中的一家,标志着内地律师事务所进驻香港的第一轮热潮圆满落幕。[2]

理想地正在达成共识。 

律新社注意到,在“2023 ALB China中国最大30家律所”中,有7家律师事务所的首个境外分支机构选择落地香港。依据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数据,在律师人数排名前80(未含部分通过战略合作、联盟进行国际化的律所)的律所中,有17家内地律所选择在香港开设首家境外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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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数据显示,上述17家律所中,总部在北京的律所共12家,约占70.6%;其次,总部在上海和广东的律所各有2家;另外还有1家位于山东济南的律所,同样选择将其第一家境外分支机构落地香港。

根据香港律师会网站的统计,截至2024年8月,香港约有31家来自内地的律师行,约占香港外地律师行总量的41.3%;而在香港与外地联营的29家律所中,有18家律所来自内地,内地律所在香港所有联营律所中的占比高达62.06%;总计有49家内地律所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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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知,在香港开设分所的内地律所里,地域分布主要集中在北京、广东、上海,这与上文得到的信息基本一致。从规模上来看,共有17家百人所和14家百人以下所在香港开设分所,百人以下所与百人所势均力敌,数量相差不大。尤其是在香港开设分所的广东律所中,百人以下所的数量超过了大型的百人所,这是广东法律服务业凭借其独特的地理优势把香港作为出海前站的体现。而北京律所把香港作为出海前站则以大型的百人所主导,这与北京众多企业选择通过香港这个桥头堡出海有关。

华商律师事务所是国内最具规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连续6年入选“ALB China 中国最大30家律所”榜单,2023年位列前十,是“十大中国本土律所”之一,其总部位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之一的深圳。谈到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华商所直言“有优势”——可以直接接触国际客户,还能参与国际法律合作项目,提升律所在国际领域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在港澳联营合作中,华商取得了显著成绩,包括成功代理了多宗跨境诉讼案件和投融资项目。”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是华南地区领先的大型综合性品牌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广州,现有34名来自香港、澳门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这得益于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制度的设立,也是我们所与国内其他律所相比具有的最大的竞争优势。这34名来自香港、澳门的律师都是当地的佼佼者和先行者,既可以享受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红利,更能承担起护航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时代重任,通过广信君达和香港、澳门的律师所在律所的网点,实现在粤港澳大湾区甚至全球的多法域高质量服务。”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沐周律师向律新社坦言,正是因为拥有34名来自港澳的大湾区律师,他们联动开展涉外业务非常便利且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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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沐周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梁沐周律师强烈呼吁中国律师、中国律所要跟着中国企业出海,并且对广信君达“走出去”具备的跨文化沟通的优势非常有信心:34名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律师,50多名律师具备留学教育背景,38名律师同时持有境内外律师执业资格,37名律师被聘为多家高校的校外导师、客座教授、研究生导师,75名律师入选各级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在美国、日本、巴基斯坦、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泰国、柬埔寨设有28家办公室,可以用汉、英、日、德、法、韩、葡等语言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为了有针对性地展开调研,律新社调研团队还统计了在香港设立分所的内地百人以下律所的总部地域分布,发现广东独占半壁江山,北京、上海各占两席。由此可见,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有效赋能了内地百人以下律所,促进了两地法律服务业深度交流、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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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联营的律所里,百人所占比达到77.7%,无疑占据了绝大多数。这显然与联营的法律法规有一定的联系。2019年广东省司法厅印发的《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实行合伙联营的试行办法》明确规定“联营各方的出资额合计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并对股东背景、律师人数作出了规定。较高的门槛使得中小型律所难以选择联营的方式出海香港。而从地域分布的角度,北京一枝独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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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上数据进行分析可以看出,百人所选择以香港作为出海桥头堡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对于百人以下规模的律师事务所而言,则要综合考虑地域分布、客户资源、业务方向等多种因素,充分发挥自己的独特优势来选择出海目的地。从数据不难发现,香港对于广东的百人以下律所具有较强的吸引力,这与粤港紧密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显著相关。

香港,作为中国律所出海的桥头堡之一,正发挥着其独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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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为何成为出海桥头堡?

香港,被誉为东方明珠,是一座高度繁荣的自由港和国际化大都市,是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也是重要的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在我国政治经济的版图上,香港以其独特的优势和地位,发挥着极其重要的“窗口”作用,以及连接内地发展和全球发展的桥梁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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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律之“双中心”

虽然面临全球经济下行及地缘政治的影响,但香港经济还是明显持续向好发展。据香港特区政府发布的公告,香港2023年GDP总量达到3821亿美元,增长幅度为3.2%,而同一时期的新加坡GDP增长幅度为1.2%。又据2024年8月13日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发布的数据,2024年上半年,香港产品整体出口货量及进口货量同比分别上升7.6%及3.7%;商品整体出口价格和进口价格同比分别上升4.2%和3.8%。香港经济持续向好发展的另一有力支撑是香港注册公司数量的明显增加。香港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2024年1月中旬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香港注册的本地公司总数达1430758家,较2022年增加39080家;其中,2023年新成立的香港公司总数为132246家。

又据《中国香港》报道,截至2023年,海外及内地的驻港公司数量已达9039家,其中内地企业数量最多,已达2177家。这说明越来越多的内地企业选择在香港设立公司拓展业务。

由此可以看出,香港凭借其独特的地理位置、成熟的金融体系和政策优势,以及与国际接轨的制度优势,正成为内地企业出海、闯荡国际市场的“跳板”。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的法律服务行业紧随企业出海香港,亦是应有之义。

同时,香港也是公认的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众多国际或区域法律服务组织,如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亚太区域办事处、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6个仲裁中心之一)、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等先后落户香港。香港还拥有3所排名世界前列的法律学院,皆以普通法教育为基础;香港与众多国际机构合作,汇聚和培养了大量的法律人才。这意味着香港的法律服务在国际上享有崇高的声誉,香港可以利用自身高水准的法律服务,助力中国内地企业扬帆出海。

1997年7月1日,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有香港原有法律,除与《基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均予以保留。这是中国境内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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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法律专业分为律师和大律师两个支流。律师的出庭发言权有限,而大律师在所有法院均享有不受限制的出庭发言权。监管律师和大律师专业水平的组织分别为香港律师会和香港大律师公会。截至2024年9月7日,香港拥有执业律师和大律师超过13192万名,共有922家本地律师事务所,另有77家外地律师事务所在香港设有办事处,其中超过半数是全球TOP 100律所。

近年来,仲裁及调解逐渐普及,成为除法律诉讼以外的另一种解决法律纠纷的途径。香港也在大力打造自身国际仲裁调解中心的地位。2015年11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代表处,成为首家在内地开设代表处的国际仲裁机构;2017年6月,修订《仲裁条例》,允许第三方资助仲裁及调解程序,进一步巩固了香港作为主要国际争议解决中心的地位;2017年12月14日,国家发改委和香港特区政府签署《关于支持香港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安排》,当中涉及的6个重点领域就包括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2019年10月1日,《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生效,香港成为唯一与内地签署有关仲裁保全协助文件的司法管辖区。据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发布的数据,2023年HKIAC共受理500起案件,其中281起为仲裁案件、209起为域名争议案件、10起为调解案件,涉及争议金额总额达到928亿港元。2023年提交HKIAC的全部仲裁案件中有75.1%为国际案件,有39.5%涉及中国内地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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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选择的五大优势

律新社在调研中了解到,从内地律所的角度看,选择香港作为出海桥头堡具有五大优势:

一是香港的经济地位十分重要,不可或缺,这决定了它的法律服务地位。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中国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的桥头堡,其在我国经济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地位十分特殊。梁沐周律师认为,涉及内地的跨境贸易、跨境投资以香港作为中转,既是一种制度设计,也是一种交易习惯。因此,选择香港作为出海前站,既有利于明晰律所的战略地位,也有利于拓宽律所的业务范围。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设立香港分所就是基于其2018年制订的“深耕粤港澳、服务大湾区、沿着‘一带一路’拓展”的发展战略。5年多来,金鹏律所先后在中山、东莞、珠海、茂名、深圳、惠州、佛山等地级市设立分所,在横琴设立粤澳联营所,已基本完成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布局,香港分所的设立是上述战略布局最后及最重要的一块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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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艺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金鹏(香港)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主管合伙人、香港注册外地律师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金鹏(香港)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主管合伙人、香港注册外地律师吴艺介绍,金鹏律师事务所是广东省首批卓越涉外律师事务所之一,除在本土开设多个驻点,也在洛杉矶、加拿大、墨尔本、悉尼、缅甸、马来西亚等境外地区开设了6个办事处,在当地承担沟通、联络的工作,并无实体化运营。而今年8月获香港律师会批准注册登记的香港分所是金鹏律师事务所第一个境外实体化运营的驻点。“金鹏总所派驻3名律师在香港执业,在香港提供内地法律服务,研发新的法律服务产品,进一步提升了金鹏品牌的国际化水平。”吴艺律师对此感到由衷的自豪。

二是内地与香港同属大中华文化圈,文化相近,便于沟通。香港律师虽然出身普通法系,主要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但他们同时也是中国人,对内地的语言、文化习俗、法律法规均有所了解,因而更方便作为对外业务的沟通桥梁,为内地律师提供可靠的信息,协助内地律师开展对外业务。

三是香港国际化程度较高,香港的国际声誉和开放的经济环境吸引了大量国际企业和投资机构,为内地律所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内地律所通过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不仅可以直接接触国际客户,还能参与国际法律合作项目,提升其在国际法律服务领域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在香港,律师的工作机构(如律师楼)本身就是中外交流的工作纽带,其沟通渠道非常国际化。较高的国际化程度为内地律所在香港拓展国际化视野、开展国际化业务提供了深厚的土壤。

四是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中央提供政策支持并鼓励法律服务业展开先行先试。国家对粤港澳大湾区的政策支持为内地律所在香港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特别是关于港澳法律执业者在内地执业的试点政策(相关阅读:司法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为内地律所引进港澳律师提供了法律支持。通过这些有利的政策机制和制度创新,内地律所得以在香港大展宏图、有所作为。

对于此话题,华商律师深感自豪:粤港澳大湾区已经成为多地区、多法域高度融合交流的试验田,短短两年间,华商律所涉外业务成果斐然。“比如,在由粤港澳合办的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上,华商获聘广州执委会唯一法律顾问;为广东省政府在澳门发行境外债提供法律服务;为国内一家地铁集团的巴基斯坦交通项目运营提供合规法律服务;为一家航空集团(港股上市公司)国有资产境外投资保护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其中,一家大型航空集团的境外仲裁、诉讼等项目涉案金额近60亿元,华商律师团队接受了案件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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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7日,胡春华书记、梁振英特首、王荣书记等领导莅临华商林李黎联营所视察调研

五是香港具备独特的法律环境。香港属于普通法系,法律工作语言为英语,有利于接轨英美等发达国家。内地律所选择出海香港,能够充分利用香港与内地法律体系既相似又不同的特点。香港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独立的司法系统,为内地律所在跨境法律服务中提供了独特的法律实践平台。不仅如此,香港律师业有100余年的历史,精品专业所较多,细分程度高,这也为内地律所提供了与香港同行更深度合作的可能。基于香港独特的法律环境,内地律所得以在不同的法律环境中学习和积累经验,并应用于更广阔的国际化业务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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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绕开的四个困难

当然,选择香港作为桥头堡,难免遇到一些困难,律新社在调研中也听到多方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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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市场竞争激烈。香港法律服务市场已经高度成熟,吸引了众多国际和本地律师事务所参与,这使得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尤其是高端法律服务领域。因此,内地律所在香港市场仍需面对来自国际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压力。

但是也有不同看法。吴艺律师认为,外地律所香港分所与香港本土所并非完全的竞争关系,比如金鹏香港分所的发展策略是着眼于非竞争性扩张,旨在不分割现有的香港法律服务市场份额,而是通过合作的方式,吸引更多国际业务、开拓新市场领域,从而共同促进香港法律服务行业的繁荣与发展,实现法律服务市场的增量增长,做大整个法律服务行业的“蛋糕”,共享发展机遇。

二是香港和内地仍有文化和习惯差异。香港律师与内地律师在服务方面存在收费模式、预约模式、服务程序的不同,这种差异可能导致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出现沟通不畅或理解偏差的情况。本土化运营需要深入了解当地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服务方案。对于律师而言,做好跨境服务的桥梁、润滑剂和翻译者,需要律师在法律要求和客户需求之间做好平衡,在两边法律服务的落地和两地律师的服务对接等方面加强注意。

三是运营成本高昂。香港作为国际大都市,生活成本和运营成本相对较高,这增加了内地律所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和开展业务的成本负担。高昂的运营成本可能影响律所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尤其是较高的人力成本,对于律所设立分支机构是一笔沉重的负担。因此,律所需要在平衡风险和收益之间作出抉择。

四是涉及法律风险与合规挑战。香港法律体系与内地存在差异,且国际法律环境复杂多变,这增加了内地律所在香港开展业务时面临的法律风险和合规挑战。因此,内地律所必须熟悉并遵守香港及国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业务合法合规。

综上,尽管内地律所选择香港作为出海前站仍面临着风险与挑战,但香港相较其他出海目的地仍有着不可小觑的独特优势。随着内地企业不断“走出去”,内地律所参与的国际化业务必然越来越多,香港作为律所出海的桥头堡所发挥的作用也必定会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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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潮头,如何踏浪前行?

法律服务业出海浪潮已然袭来,想要成为劈波斩浪的时代弄潮儿,可以攻玉的“他山之石”或许能成为我们手中的“尚方宝剑”。通过调研分析多家律所的成功案例,律新社认为,选择香港作为出海桥头堡的内地律师事务所需要重点把握好四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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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客户导向、资源导向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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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帅

法律先生创始人

法律先生创始人彭帅对此深有感触,他告诉律新社,律师、律所出海没有理想国,要根据自己的资源综合考虑,不能为出海而出海,要跟着自己的客户走、跟着业务走、跟着市场走。彭帅分析说,中国第一波出海的律所主要是一些品牌大所,像君合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等,其出海目的地主要是美国、英国等一些欧美发达国家,其目的是大型律所塑造其全球高端品牌的需要。而中国律所的第二波出海应该就在眼下,主要是服务客户的需要。东盟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一带一路”是中国与亚、欧、非等国家合作共建的开放性平台。“客户都已经出海了,我们律所、律师还在原地等待。我们在等什么呢?难道在等爱情吗?”彭帅不失幽默地调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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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毅

光大律所清算重组团队负责人、香港分所负责人

2024年7月18日,上海市光大(香港)律师事务所正式开业,其将以跨境破产与重组作为核心业务。光大律所清算重组团队负责人、香港分所负责人刘毅表示:“我们涉足跨境破产与重组业务10余年,专注办理跨境破产与重组超5年。香港是我们的客户聚集地,现在时机成熟了,我们需要进一步紧密连接客户、开拓市场,设立香港分所完全是业务需要。”他回顾了光大香港分所酝酿成立的过程:2013年,刘毅律师受托处理一家在国内拥有超过100家门店的餐饮企业的债务危机,第一次与光大总所现任高级顾问、香港分所破产重组专家梁浩新结识并合作。此后10年间,随着合作不断深入,两人发现亚太地区的跨境破产和重组案件,尤其是涉及中国的大标的额投资和融资项目都涉及香港,由此萌生了开设香港分所的想法,借由香港分所与光大总所的一体化联动,为境内外客户提供跨境破产与重组的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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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专业团队

律所出海需要组建具备跨法域能力的专业团队,深入研究不同法系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为客户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

一是人才招募做到“本土化”和“国际化”相结合。律师队伍既要熟悉本地的法律制度、经济交易习惯、争议解决办法等,又要通晓国际规则,具备国际视野。

二是专业团队突出跨文化的沟通能力。香港与内地、国内与国外终究存在文化差异,包括商业习惯、法律制度等,因而双方律师都要做好跨境法律服务的桥梁,首先自身要成为优秀的翻译官和沟通者。

三是系统强化培训。一家成功的律所需要具备强大的专业能力,更需要共同的文化和价值观作为支撑,因而人员招募之后的系统化培训尤为重要。华商律师事务所为新进人员量身定制了“春笋计划”“梧桐计划”“鲲鹏计划”等多元化培训计划。其中,“春笋计划”注重基础法律知识的巩固和拓展,同时加强外语能力和国际法律体系的培训;“梧桐计划”侧重实务技能提升,包括参与跨境法律项目、模拟国际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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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一体化建设

中国律所出海过程中,境外办公室、分所的设置对其管理模式也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律新社在调研中发现,各个律所的应对之策各有特色,其中,华商律师事务所通过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构建了“一二三”总部分所(办公室)的联动模式——“一个沟通”,即建立了一个定期沟通机制。通过定期进行视频会议、工作汇报等,确保双方能够定期交流工作心得、分享成功案例、探讨业务难题,从而增进理解、促进合作。“两个协同”,即办公协同和业务协同。通过律所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协同办公,确保双方及时了解对方的工作进展、客户需求和市场动态;通过在业务层面的协同作业,灵活调配总所和境外办公室或分所的资源,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三个一体化”,即行政、人事、风控的一体化。行政一体化,通过打造“一站式”“集约化”的行政服务平台,为律师提供便捷、高效的一体化服务,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人事一体化,通过一体化的人才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有助于保持团队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风控一体化,通过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完善案件审批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有效降低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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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全链条的法律服务

过去,中国企业出海的模式主要是国内生产、国外销售,近年来,由于疫情对世界经济运行的深刻影响、中美贸易战及世界主要经济体的“脱钩断链”,中国企业出海出于规避贸易保护的管制及降低物流成本的考虑,开始优先选择地理位置相近的国家建立供应链,逐渐转向本地化经营模式。而本地化的经营方式涉及雇佣当地员工、调整产品和服务以适应当地的偏好、与当地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建立关系等,这要求配套的法律服务能够覆盖产业链条,站在企业经营发展的角度、全流程地梳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对出海律所来说,这既蕴含了更广阔的业务机会,也代表着中国律所将面临的远期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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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中国企业国际化布局正在加快。

香港,是中国境内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拥有背靠祖国、连通世界的独特优势,扮演着“超级联系人”和“超级增值人”的角色;香港,是国际法律枢纽、中国对外开放中转站、律所出海桥头堡,其在对外经济交流和涉外法治中占据着独特的生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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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和香港政府都在积极行动,共同探讨双方的合作新机遇,努力创造条件促成内地和香港律师、律所携手,为内地企业在国际化道路上提供符合国际通用标准的法律服务,为中国法律服务业出海提供有效的帮助。

透过香港这面“万花镜”,我们得以一窥法律服务出海的新业态与新趋势,提出律所出海需要把握的关键环节。在法律服务业第二波出海浪潮里,依然有很多弄潮机会,看清大势,勇立潮头者胜!


注释:

[1] 新浪新闻:《内地律师事务所首次在香港开设办事处》

https://news.sina.com.cn/o/2006-03-06/22068375161s.shtml?from=wap

[2] 东方律师网:《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成立十周年暨香港分所开业庆典在香港举行》

http://www.lawyers.org.cn/info/5ef931eeeebe4e0bb9d730773e7bfc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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