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根除“鲍某某类律师”?建设全国律师征信系统势在必行
司法部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0年6月25日到9月25日在律师队伍中针对“专职律师违规兼职”“丧失中国国籍后仍然执业”这两大类情形开展专项清理活动。而司法部专项清查之后,厄待建设全国律师征信系统,构建律师行业信用体系,根除“鲍毓明类律师”,根本维护律师队伍的形象和声誉。
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构建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刻不容缓。